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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庄事件看京城司法界

2025-02-23 文摘 评论 阅读

 从李庄事件看京城司法界 

在中国传统礼制社会,有刑不上大夫的规定,那是对特权明确的保护。后虽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这种提法本身就暗含着承认特权。在特权面前,除非罪大恶极者,否则与民同罪只不过是忽悠庶民的口号。高太尉之子高衙内强抢民女,这样的凶恶之徒,是可以把任何庶民给送进监狱的。不是碰到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这样一个有血性的武官,也许高衙内强抢民女事件,是很少有机会写入水浒的,因为黑恶社会太平常了,庶民只有接受蹂躏,没有反驳的空间。

如今有些改变,就是在学习西方法制社会进程中倡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特权就没有了条文上的保障。但特权存在与否,庶民是心知肚明的,如果没有特权现象,毛主席也不会劳神搞斗特权及特权思想的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以来,因为要建法制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百年特权和民众博弈后观念产物,但并不因为有这条观念特权就不特了。律师行业是反映特权最明显的行业,因为犯法者,能请起起律师的,多是有钱人。没钱人,想请到“好”律师那是做梦。律师们,清楚一件经济案子,那提层是一般离婚或民事案子的千百甚至万倍的回报。而有权有钱犯法者,依据积累是可以赋予律师高额辩护回报的。因此,我们就经常听传闻,有杀人让人冒名顶替的,有给人家腿打断用钱弥补者,有黑老大被不断地捞出来,有邓贵大之流被保护辩说,等等。李庄就是这样一个法制环境下为重庆“名角”辩护的,没想到懂法的他,涉嫌了作伪,一下子碰到了硬茬,不是黑能吓住也不是钱能收买的重庆新司法界,就演绎了一出魔道交手的事实。如今,不识趣的京城司法界,和一些金钱媒体,为李庄被刑拘在抱“不平”。这是演绎着维护他们昔日一贯成功的“法制“。殊不知,他们认为神圣的法制,在百姓心目中司法界早已成为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领域。重庆之所以一打黑,全国就呼声遍地,就是对多年司法界的否定;之所以李庄一被刑拘,支持李庄者一登场,百姓就认为李庄就是为虎作伥的代表,不管他以前是否公正,就一起成为民众唾弃的形象。

李庄要主持“公道”,他是认为无论之是正义还是邪恶,重庆的司法界是北京司法界就可以摆平的,因为他们是懂法的,重庆的司法界法律层次是不如他们的。也许他认为自己十年在司法界的混迹,就可以把中国法律玩于鼓掌之中,聪明人办糊涂事,风向正在变,前些年百姓对腐败是在可承受范围内的,如今调查显示,腐败已经超越了百姓承受的底线,如果再这样肆无忌惮地去维护百姓举报出的黑恶力量,那是将自己划入了黑恶阵营。如今最高法院也在倾听民意,而不单是按照法律条文让一些假证据就可以混过去的。常在河边走,迟早要湿鞋。任何侥幸维护邪恶行径都是在向老天宣战。

看到京城高法也发出声音,说要媒体监督司法,说要记者们不要猜测报道,上半句落实就需要下半句出格,因为有猜测的地方报道出来,才会引起司法界透明公正办案,否则如何能监督呢?高法的这种做法本身就不可取,这是以特权在要挟民意。老百姓的声音不发出来,你怎么知道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在十几年前,民间就流传科长以上十个拉出九个枪毙也没有冤案,今天之所以出现民意一边倒,就是多年司法界无作为的结果。

中国适合建设的礼制的社会不是法制社会,因为我们的传统是以三纲五常维系的礼制社会,毛泽东所建的社会主义社会核心也是大民主礼制社会,不是大民主法制社会,近三十年一味失去老传统和新传统地叫唤建法治社会,而就建成一个郎咸平、路爱国等学者说的中国成了世界超级腐败国家、五千年来最黑暗之时代。难道司法界不应该反省吗?重庆已经带头反省了,难道北京司法界不该向重庆学习吗?各地司法界出现如此状况,京城司法界是难辞其咎的。高法居然在应对舆论冠冕地说倾听,又说出威胁舆论参与者的话语本身就是对言论自由的否定。不说违背毛泽东时代的四大精神了,就是现在的宪法精神都不够。难道现在高法就这个水准吗?我看高法也该集体到重庆好好学习学习了。

出现这样的律师,京城司法界是该给人民一个交代了。

标签:司法   特权   社会   重庆   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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