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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李庄认罪

2025-02-23 文摘 评论 阅读

评李庄认罪

  

曾几何时,在江北区人民法院的公堂上要求法官集体回避、对重庆市的司法管辖权提出异议、并且信誓旦旦地声称“最高法院将宣判我无罪”的讼棍李庄,在二审开庭不久便主动宣布认罪,并且还一再表示自己并非当庭认罪,而是早在一周之前就已经以书面形式通过有关部门向法院提交了悔罪书。更加令人感到可笑的是,李装还一再赌咒发誓,说什么自己将来不会接受媒体采访、也不会翻供,而是要“吸取教训,重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自从李庄落网以来,整个讼棍集团就开动了一切宣传工具,时而强调程序正义、司法公正,时而对重庆当局的极尽丑化、攻击之能事,将一场维护司法正义的打黑行动污蔑为“黑打”。就在李庄的辩护律师、大讼棍高子程与陈有西赤膊上阵之时,他们或许以为“铁骨铮铮”的当事人会在二审期间再度冒出几句传遍人间、流芳百世的豪言壮语,不料无情的事实却与二人的期待完全背道而驰。李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他并不是什么维护司法正义的英雄,更不是与“反动当局”斗争到底的好汉!而是一个外强中干、见利忘义、出尔反尔的跳梁小丑,在这根讼棍身上毫无任何气节可言,只不过是由几块贱骨头支撑起来的行尸走肉!大讼棍高子程、陈有西在精通法律的讼棍李庄表示认罪之后,仍然坚持为其做无罪辩护,把大忽悠精神发扬到底,将自己的讼棍水平推向颠峰并产生了质的飞跃,从而达到了“搅屎棍子”的新境界。

  

在李庄案中有个现象着实值得玩味,黑社会老大龚刚模不敢作伪证而他的辩护律师李庄却敢于胡作非为,在讼棍表示认罪的前提下大讼棍们却仍然义无返顾地做无罪辩护。从这个客观现象中,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即讼棍之黑有甚于黑社会,堪称“煤炭部长”;大讼棍之黑更是无法形容,其能量或许远在天理物理学家所描绘的“黑洞”之上。

  

作为最后陈述,李庄在悔罪书中声称:“自己玷污了律师神圣的职业,缺失了一个职业律师基本的职业道德基础,在大是大非上执迷不悟”。潘太史认为,李庄的这番认罪虽然比他原先的态度有所进步,但并没有把问题的本质暴露出来,显然是在避重就轻、隔靴搔痒。李庄作为一名资深律师,当然不是什么不知法、不懂法的法盲,教唆黑社会分子作伪证无疑属于明知故犯,其惟一目的就是赚取那一百五十万元的“法律服务费”,并且还想榨取更多的不义之财。李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他是一根口颂法条而心怀孔方的讼棍,而且律师职业神圣云云本身就是一种对其它职业带有歧视性的说法。

  

李庄当庭认罪的真实动机到底何在呢?关于这一点当然只有他自己最清楚,就连大讼棍高子程、陈有西也并不是完全理解,以至于他们公然要求为自己的战友做精神鉴定。好在潘太史虽然不是法学家,但是对社会生态学颇有心得,对李庄认罪的真实动机自然看得一清二楚,问题的关键其实出在一审宣判中的刑期问题。

  

现行法律规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者可以酌情判处缓刑,在证据确凿、程序无误的情况下,要想全身而退已然绝无可能,所以李庄便选择了当庭认罪的做法,以便为自己早日脱身制造口实。然后再通过必要的社会关系,设法保住律师从业资格,从而延续自己的讼棍生涯。这就是李庄所谓“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的真实意图。在讼棍的心目当中,其实根本就没有司法公正、天理良心,他们所注重的东西除了利益还是利益。因此,李庄积极为黑社会老大龚刚模作伪证、在一审中硬充好汉、在二审中当庭认罪,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基于利益的考量。同样,大讼棍高子程、陈有西之所以不惜把自己变成“搅屎棍子”,其根本出发点也是为了他们各自的利益。

  

潘太史认为,李庄伪证案无情地揭露出律师行业中存在的腐败现象,着实值得大家深刻反思。像李庄这样一个卑鄙无耻、下三烂的货色,而且只有大专学历、直到三十七岁高龄才获取律师从业资格的讼棍,在大讼棍高子程的嘴里便被吹嘘成学识、教养如何了得、在律师工作中无何尽忠职守的完人!并且还在全国百强律师评选当中荣登榜眼!这对于整个律师行业来说,不论如何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重庆法院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仅仅判处了李庄两年半的有期徒刑,结果就酿成了一场轩然大波,一时之间几乎被讼棍集团搞得乌云压城城欲坠!而且在李庄认罪之后,有些人依旧死不悔改,胡说什么这是在强权面前的无奈妥协!潘太史认为,通过李庄案的司法攻防,充分暴露出了整个讼棍集团的卑鄙嘴脸及险恶用心,他们决不是和谐社会中的有益组成部分,而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镇压对象!

  

至于李庄本人,作为一个试图螳臂当车的跳梁小丑,如今在讼棍集团当中已经失去了任何利用价值。他所谓的不接受媒体采访、也不会翻供云云固然不乏向法院摇尾乞怜之意,但主要目的无疑在对自己的同伙或东家隔空喊话,表示案子到此为止,对以前的那些不法行为绝对守口如瓶等等。

  

总之,李庄认罪毕竟是一个好现象,对这个精英集团及讼棍集团造成了一次沉重打击。潘太史希望最高当局能够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千万不要忘本,不要过于倚重社会精英而动摇工农联盟的基础。历史已经证明并且还将继续证明,贫下中农最听党的话。对毛主席的指示必须坚决执行而不能阳奉阴违,否则的话必然会导致红色江山彻底变质。

  

改革如今已经实施了三十余年,也不知要改到什么时候、革到何种地步才能宣布胜利结束!恶紫夺朱或许还可以容忍,但是一旦发展到紫得发黑的地步,势必会引发新的革命!潘太史认为,重庆当局目前实施的“唱红打黑”政策,无疑是走向拨乱反正的第一步,但是程度还远远不够。只有把“唱红”真正改成“倡红”,才是衡量执政者是否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的试金石。至于最高当局何去何从,全国人民正在拭目以待。

  

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说:“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2010年2月4日星期四

  

  

标签:认罪   律师   一个   自己的   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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