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蜮伎俩--改制企业腐败无人管,终将酿大祸!(之二十六)
妖蜮伎俩
原载:博客中国
原文:http://www.blogchina.com/837443.html
人们通常将无中生有的话,称作说“鬼话”。
昨天,在“草根胡”坚守《博客中国》汪博客拼老命粘帖子的间歇,我看到评论栏有惊人的消息:
“汪博主要把自己掌握的100多万公司股权按照每股2.00元价格卖给广大职工,呵呵各位看官2元啊,杀人啦!”
这两个血淋淋的字太恐怖了!如果传播开来,将会给企业和社会带来多大混乱?
本来我每晚十点休息,但一想到“杀人”可能影响到无数家庭的好梦,立即睡意全无。手忙脚乱地删除了半天,才好不容易将其全部清除。
这两句“鬼话”从哪来的呢?搜寻了半天,没有出处――这是一个无头鬼。
为了澄清事实真相,我立即找出半月前的《股份转让通知》贴上,这才制止了“鬼话”的进一步传播。
本来打算今天去公司办事,“鬼话”一出,不敢去了。万一老同事见了“杀人”犯,一个劲往桌子底下钻,怎么办?
所以有必要将股份的事情再说说清楚:
股份转让通知
仪征怡华商贸公司股东会:
自然人股东汪平拟对外转让全部股份,初步意向价,每股两元整。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此告知。
通知人:汪平
2009-10-26
稍有点脑子的都知道:“对外”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内部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该优先权应当在转让方提出转让条件并正式通知60日内行使。
《股份转让通知》只是履行告知义务而已。看好这些股份的可以优先购买。觉得不值可以放弃优先权。这不是皆大欢喜吗?
而“鬼话”的意思则是:汪博主硬要把股份以每股2元价格强卖给普通职工。所以,“杀人”啦!
另外,2元股价是否“杀人”?怡华股份究竟价值如何,只要请财务科将公司资产评估的文件公布一下就可以了。
需说明的是:作为股东之一,历次资产评估报告,我从未看到过一次原件,只是在一些银行授信贷款的文件资料中,记录过相关评估数字。如2008年的数据,摘录如下:
白沙超市 房屋 原价 评估价
1090.3万 2388万
土地 427万 827.59万
东园饭店 房屋 993.8万 3653.42万
土地 569.8万 1108.56万……
相信全体职工股东会算得出手中股份的含金量。
股份公司的股权变更是每天都在发生的事情,引进有实力,有能力的股东,无论如何,对大多数职工股东来说,都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情。
如果因为股东名字变化,就死人,那证券交易所早就血流成河了。
无头鬼之所以惊呼“杀人”,实际上赤裸裸地反映了处在原始积累阶段的资本,想不择手段廉价掠取他人股份,进而获得公司绝对控制权,最终吞下全公司的胃口。否则,别人买卖,关你何事?用得着这么耸人听闻?
不过,如果仅仅到这里为止,事情还停留在“鬼蜮伎俩”。
但接下来的,则已远远超出“鬼蜮”的水平。
——刚刚制止“鬼话”传播,不到半分钟,无头鬼在评论栏给博主编织了新罪名:
“汪平太幼稚:1.不相信政府和政府的公安法院纪委等部门 2.有准备出国的思想(万一此次以失败告终) 3.扰乱了怡华的正常工作 4.思想和思维混乱,应该是因为权力和金钱的预期失衡 ------5.破坏和谐社会 6.妖言惑众 7.胡搅蛮缠~~~~~~~~~”
这下网友见识了吧——无头鬼自己制造混乱,却把“妖言惑众”、“破坏和谐社会”等大罪,一股脑转嫁到博主身上。
其伎俩不升级为“妖蜮”,还能是什么?
但有趣的是,每一次“妖蜮伎俩”过后,恶鬼都会被揭掉一层画皮,引来互联网新的聚焦,这场无头鬼上窜下跳的活报剧,会越演越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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