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开胸验肺揭穿谎言痛何以堪
新京报:打工者开胸验肺揭穿谎言痛何以堪
这不是戏剧,是新闻:
河南省新密市工人张海超,2004年6月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工作3年多后,他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得以被鉴定,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却为其作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这位28岁的年轻人只好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铁心“开胸验肺”,以此悲壮之举揭穿了谎言。(7月10日《东方今报》)
其实,在张海超“开胸验肺”前,郑大一附院的医生便对他坦承,“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尘肺”。
这个真实的故事令人心碎。张海超的被迫自救,更像在拿健康甚至生命冒险,赌自己没病(肺结核),而是社会(郑州职防所)有病(“误诊”)。郑大一附院的诊断也证明张海超是对的。不幸的是,由于无权做职业病鉴定,该院的诊断只能作为参考,一切还要看郑州职防所是否会“持之以恒”地继续“误诊”。据说,在开胸后张海超曾找过新密市信访局,答复是他们只认郑州市职防所的鉴定结论。
为维权求医,近两年来张海超花费近9万元,早已债台高筑。耐人寻味的是,张海超自知面对的是一家大企业,“我这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也深信在那个企业里与他有相同遭遇的工友,还另有其人。这种“一个人在战斗”的公民形象,其痛感之深,情何以堪。
具体到张海超之个案,一方面,表现为相关法律有漏洞可钻。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病人的职业史,分析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然而,从实际效果看,用人单位很少愿意“自证其罪”。如有医生指出,“得了职业病,还得单位开具证明才能鉴定,说是让高污染企业凭良心办事,其实恰恰给企业留下了能钻的空子”。在切身利益面前,企业良心靠不住。
另一方面,则是法治与社会之阙如。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类似个案时有发生?为什么自救者时常走投无路,不得不采取极端方式?为什么原本由全社会担负的自救成本,却要由一位孤苦无告的农民承担?在人类还没有完全放弃“以暴易报”的思维前,人们在张海超身上也看到了一种“让人含泪的暴力”,一种并不施害于他人,而是加诸自身的暴力。为证明自身清白(得的是职业病而非普通的传染病)而“开胸验肺”,又何尝不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自残”?
由此,也就需要填补相关制度漏洞,把张海超们无奈的个人被迫自救,变成具有制度性保障的依法“他救”,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比如,在用人单位不愿“自证其罪”的情况下,由政府相关部门或司法部门介入调查其罪,或实行“责任倒置”,并接受社会监督,使职业病患者及时进入法定诊断程序;对不严格依法开展诊断工作,害怕承担责任、回避矛盾,甚至恶意“误诊”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予以公开问责。
无论如何,如果恶意“误诊”能得到应有的惩罚,如果法律正义能得到有效伸张,如果相关维权制度健全、维权途径通畅,张海超绝不至于要如此与“误诊”对赌,“一个人在战斗”。
28岁的张海超是新密市一企业职工,患病后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职业病的正式鉴定单位是郑州职防所。历经坎坷,他才取得去做正式鉴定的机会,而郑州职防所却做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他跑到郑州大学一附院,坚持开胸验肺。依此还自己疾病一个清白。(10日《东方今报》)
尘肺属于职业病,患职业病属工伤,工伤有特殊的医疗和生活补助规定和照顾。所有这一切,都需要钱。企业内的职业病,不仅增加企业经济负担,更暴露了该企业在职业病防护上的缺陷,直接影响到了企业的信誉、环保治理等。因而,企业对职业病一贯都是非常重视的。
然而,同是重视,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有关法规要求,积极实施环保预防措施和对污染的治理,尽力减少从业人员职业病的发生。一旦有职业病出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尽力对患者实施救治。只有这样的企业才是真正依法行事的企业,才值得表彰。
也有不少企业对环保设施和职业病鉴定和治疗始终是抱着抵制的态度。他们常常总是从经济的角度,千方百计地阻止或干扰职工实施自己的合法权益。
28岁的张海超在职业病的鉴定过程中就遭遇了种种刁难,他要做职业病鉴定,单位不开证明。他到郑州、北京各大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尘肺,专管部门又不认可。经多次投诉,方准许到专管单位――郑州职防所就诊,但是,却被诊断为肺结核。从而出现了一家专管单位与多家医院诊断不符的局面。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张海超坚决请求开胸验肺,进行活体组织检查。事实推翻了郑州职防所的诊断。
这是一个多么偏离现实生活常规的离奇的故事,这更是一个令人痛心的现实。张海超患上了尘肺,理应得到关爱、照顾和及时的治疗,但是没有。他却需要以开胸验肺的悲惨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让所有人都感到了一种寒心的酸楚。
这样的企业领导,你们良心何在?这样的主管部门领导,你们是在尽职尽责吗?掌握职业病鉴定大权的郑州职防所的领导和医生们,在你们明知诊断与多家医院诊断不符的情况下,你们为何不按照医学常规行事:组织院外会诊或上报上级机关呢?
所有这一些,都需要人们去反思,去对照是否真正以人为本了?去反省是否真正尽职尽责了?去探求百姓离真正维权的路还有多远?
愿28岁的尘肺患者在以后的维权路上走得不再那么艰难。
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