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县: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凸显监管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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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县服装一厂全体职工近年来不断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反映:该厂原厂长李贵和在任期间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利用职权内外勾结,大肆侵吞集体财产,但不知何因始终无果。他们提供李贵和侵财的具体材料显示如下:
一、在没有通过职工代表签字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价值几千万的土地、厂房以240万人民币的低价转让。本溪县服装一厂地处本溪县田师镇黄金地段,按当时市值1200元/平方米,该厂集体土地共有3227.5平方米价值387.24万元,厂房按本溪市城市场房拆迁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时市价3500元每平米,该厂厂房建筑面积共2168.8平方米,价值859万元。
二、本溪县服装一厂设备固定资产有证据证实价值为300余万元,厂领导以89万元低价私自处理。
三、本溪县服装一厂自1994年12月------ 1998年10月13日 交了100人的五年待业保险,该厂从1993年至2008年六月期间,职工无一人领到待业生活费。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交五年待业保险金,可享受2年待业生活费,按当时的生活费每人每月208元,100人两年共49.92万元生活费,职工怀疑这部分钱被李贵等人侵吞。
四、服装一厂在失业保险企业改制时,把企业承担部分按社平线7%缴纳,个人按社平线2%缴纳,但企业却做假账,有23.7666万元去向不明(该县联合调查组曾预以认定)。
五、服装一厂属贫困企业,享受国家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可是厂领导从1992年7月至2000年6月仍然向78名部分职工收取养老金3078元每人,有被侵占的嫌疑。
六、厂长在改制期间重复记帐所发放的丧葬费2.2324万元。
七、在企业改制期间,厂长利用职务之便,向部分职工索贿5仟元每人,给钱的职工厂长就办理退休手续,不给钱的职工厂长就给非法除名或办理退职待遇。
八、服装一厂共有钢铁、锅炉、暖气片等90余吨,按当时市价4仟元每吨。总价值36万元,可是厂长报帐只2.3万元入帐,另外有废铁被厂长私自卖给废品站5.6万元没有入帐。
九、服装一厂有一处门市房,按当时市价为11万元,被厂长以5仟元的价格卖掉。
十、服装一厂在改制时厂长私自做了4名留守人员“欠工资帐目”合计7.6万元,实际服装厂并未拖欠以上4人工资(联合调查组调查证明)。
十一、2004年,从4名职工收回的垫付职工养老保险金1.4万余元,没有入企业帐。
十二、2004年至2007年间,企业收回垫付的6名职工养老保险金及出租车库、场地和集团企业公司补偿等总计2.0582万元,剩余4602元没有入帐(联合调查组调查证明)。
原本溪县服装一厂广大职工殷切希望有关部门对他们反映的以上情况引起重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对造成集体财产严重流失的责任人予以依法、认真查处,以保障该厂广大职工的利益不受侵害,也使犯罪行为人受到应有的惩处。
辽宁省本溪县服装一厂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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