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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指鹿为马土地私有化--指鹿为鹿

2025-02-23 文摘 评论 阅读


土地流转-----指鹿为马 土地私有化-----指鹿为鹿

经常读读反面教材,不无好处。我就爱读辛子陵的“肺腑之言”:
“改革开放以来,每推出一项有利于发展生产的世界通用的政策,必进行一层社会主义理论包装,开始还有减轻阻力的作用,越往后副作用越大,施政官员没底气,老百姓看不起,极左派批评打着红旗反红旗。如此怎样凝聚人心,树立对改革开放的信仰呢?”“当总结改革开放30年的时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已经居于主导地位,但宣传很不够,还没有压住极左思潮,要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权威。中国第三次思想解放,首当其冲的是直面私有制和资本主义,指鹿为鹿。承认当今社会中资本主义的出现是改革开放题中应有之意,名至实归,不再指鹿为马。把改革开放以来可意会不可言传、能做不能说、要群众跟着走又不向群众说明白的问题说明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有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建设成功,这是不能超越的经济规律。”“美国叫做新资本主义,社会民主党人叫做民主社会主义,在中国,我们可以叫它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辛子陵太“可爱”了,“实话实说”!
对照“第二次土地改革”,孰鹿?孰马?
“土地私有化”当然是“鹿”。因为它是国人不喜欢的,是国家宪法不容许的,也是当前大量文章批判的“祸国殃民”之道。三中全会前,以厉以宁为代表的主流“精蝇”,大肆鼓吹和贩卖这个烂货,并且想以此“创新理论”和“伟大实践”去领“诺贝尔奖”。他们举起“指鹿为鹿”大旗!他们与辛子陵一样“可爱”?!
可是,正如辛子陵要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新资本主义”没有如愿一样,“土地私有化”也不被采纳,仍然使用“土地流转”为旗。
厉以宁们会说,土地流转就是土地私有化,只不过“指鹿为马”而已,这个功劳还是我们的。
关于这一点,笔者到是赞成厉以宁的观点。土地是私有还是公有?最根本的有两条,一是土地的经营权,一是土地的处置权。改革开放以来,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给了农民,农民有了经营权,但没有处置权,勉强还算“非私有”(其实基本算私有制了,不然,南街村是集体所有,而小岗村呢?)。而如今,“土地流转”有两大改变:一个是将经营权“长期”改“永久”;二是经营权可以流转。“长期”有“期”,如30年、50年,到时可收回归公有;“永久”则再也不归公了,彻底归私了。归私了,也就可以流转了,可以流转就意味私有了,难道不是吗?流转权就是处置权,就是私权,那还要公有制的影子啊??
土地私有化,是指鹿为鹿;土地流转,是指鹿为马。这就是结论。本文不谈土地私有化的 后果,只在“正名”。

标签:土地   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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