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几点质疑
对所谓政治体制改革的几点质疑
根据多家媒体综合报导:“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我们站在一个新的伟大的历史起点上,要继续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能停滞,更不能倒退。停滞和倒退不仅会葬送30多年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宝贵的发展机遇,窒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勃勃生机,而且违背人民的意志,最终只会是死路一条。在这个关乎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大事上,我们不能有丝毫的动摇。”
无独有偶,6月1日在东京接受NHK电视台专访时表示,政治体制改革概括起来应该注重解决四方面问题:第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公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第二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第三是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第四是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他还表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首先是教育,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教育公平就是为人人提供同等的受教育机会,中国将继续把这件事情做好。其次是医疗,医疗涉及每个人的健康,中国决定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第三是社会保障,中国国家太大,人口太多,需要逐步提高水平。
潘太史出生于1970年,堪称是改革开放时代的历史见证人,对此不禁产生了这样几个疑问:
第一, 改革开放初期,当局一再强调什么“摸着石头过河”。经过长达三十年的改革实践,请问你们摸着石头到底过河了没有?如果只摸石头根本就不打算过河,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典型的混水摸鱼!难道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旗号下忽悠三十年仍然不过瘾,还要在政治体制改革的幌子下继续忽悠三十年不成?
第二, 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到底是什么?从宏观来看,全民所有制的国营企业全部被改革为国有企业,也就是说过去是全体人民所共有,如今则成为了政府所有即体制内所有。政治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是否就是把国有企业变成某个家族所有?
第三, 所谓解放思想到底要解放到什么程度?是不是要把毛主席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彻底去除,而代之以体制内的利益高于一切?
第四, 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已经彻底瓦解的情况下?如何还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当局把公民的四大自由(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彻底取缔了,在四大皆空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所谓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陕西律师赵东民同志的不幸经历又该如何解释?人民群众要求官员公布财产,为什么至今仍然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第五, 依法治国固然不错,谢朝平事件到底又给如何解释?为什么在首都北京会出现“安元鼎事件”?
第六, 上海海事大学女研究生杨元元不幸自杀是否就是所谓教育公平的具体体现?山西神木县委书记郭宝成推行免费医疗制度而被上级罢官,是否能够说明当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真实目的?
第七, 所谓社会保障是否存在收之于体制外而用之于体制内之嫌?仅仅五险一金的支出就占职工收入的三分之一,但是他们享受到的福利却远远落后于不缴五险一金的公务员。
一个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革命家怎么忍心令成千上万的无产阶级光荣下岗呢?做出这种事情的人应该叫做革无产阶级命的家!
谋生何易!学子十载之功,或仓皇废于三日之间;民工一日之食,或辗转觅于千里之外。置业多艰!或令其日驱百里之途而只为半夜之眠,或令其顿倾三世之资而仅获一锥之地。律令乖张!立功者或因多得一分而囹圄于牢狱之中,犯罪者或能巧取千万而逍遥于法网之外。
因此对于一再忽悠的所谓政治体制改革,潘太史认为与岳不群赞同五岳剑派合并的主张颇有异曲同工之妙,归根结底不过是放那么一种气而已!
2010年9月30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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