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张妙家人致哀!
向张妙家人致哀!
在网上看了平民张妙的葬礼(图14幅),感受极深。我认为,这无疑是一个令人发指的恶性案件,但毕竟只是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一开始就公正执法,还至于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么?
一帮蠢人自以为高明,不把普通老百姓放在眼里,千方百计挑战正义,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又碰得头破血流。天理不容!那个杀人恶魔没能保住性命,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最可悲的是,那帮蠢人已经颜面扫地,继续活在世上也不光彩!
值得欣慰的是,由于蠢人们胡乱鼓捣,惹得天怒人怨,被害家庭获得了民众的极大同情。逝者得以体面地离去,生者得到极大安慰。弱女张妙付出的生命,暴露了污泥浊水,换回了民众的觉醒和团结,也算非常值当了。
我更敬佩张王两姓的骨气:我们不要带血的钱!——他们视为命根,我们视为粪土!这就是“难缠”之人的思想境界,自视高人一等的鼠类当无地自容!
且慢!那些人都很愚蠢么?未必!有人认为是:他们想借以制造老百姓和政府对立,以便从中渔利,这倒很值得警惕!
祈逝者安息,望生者保重!
北京 古稀翁 致敬
2011年6月21日
顺赠:
闻药家鑫被执行死刑感怀
药家鑫终于被处死,
天空那片乌云悄然飘走。
药家鑫死了,
或多或少维护了受害者的尊严。
药家鑫死了,
岌岌可危的法律得以坚挺。
为什么?
本应是护法专家却要将其亵渎。
药家鑫必须死,
只有这样才有法律的尊严。
药家鑫死了,
我们似乎不该说“罪有应得”,
那是他必须付出的代价;
警告“边缘人士”驻足,
以他的生命为社会和谐增添一个砝码。
药家鑫死了,
狠狠搧了亵渎者的耳光。
我们为此叫好,
庆幸正义得以伸张!
药家鑫死了,
我绝对没有心情狂欢。
那的确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就这样突然消失,
当然令人惋惜。
药家鑫死了,
是谁把他害死的?
我们应该进行拷问。
只要有正常思维,
不难找出答案。
岂不闻“严是爱,宽是害”的警句?
——祸首是拜金的教育;
帮凶是无原则的放任!
曾有“不要脸”的说法,
究竟谁不要脸?
是那些放任者和辩护士们!
被害家庭是非常要脸的:
“我们不要带血的金钱!”
据说又跳出五位“教授”,
他们要最后一搏,
说什么“为了不亏良心”。
——哎呀呀,大言不惭!
连起码做人的尊严都不懂,
还侈谈良知?
他们和李玫瑾是一路货色,
觉得高人一等!
——最不要脸的就是他们!
他们把“尊重生命”喊得震天响,
却完全忽略那个无辜的生灵;
也不管其余生命该如何保护!
他们威胁说:
处死药家鑫,
“我们的社会会多一份戾气”;
为什么不问一问,
药家鑫当时的戾气来于何处?
既是“不可饶恕”,
为什么还喋喋不休!
药家鑫死了,
我深感惋惜;
但庆幸正义还在;
天空的颜色仍然是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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