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房贷成了房价的助推器!把房价活生生的推高了2-4倍!
银行的房贷成了房价的助推器!把房价活生生的推高了2-4倍!
(1)、政府通过篡改土地的公有属性,垄断且天价供给土地。-----按照社会主义的宪法规定,全国的土地都是公有的,政府不过是国家的公仆,政府是公有土地的管理者,并不是拥有者。但是经过精英们的房地产改革,国民从土地的拥有者变成了非拥有者,而政府从土地的管理者变成了土地的拥有者(或说是殖民者),活生生的把每一个国民对公有土地的拥有权和话语权剥夺了!---------于是见怪不怪的怪事出现了,政府(公仆)利用手中的公权从农民手中低价征收土地,但并不是为了国家、集体的公共用地而征收,而是为了倒卖土地而征收,征收的土地的均价约是2.5万元至3万元/亩,但是卖给国民(或通过卖给开发商后,再经开发商把房子建好之后再由开发商倒卖给国民(土地的主人))的地价是:一级市场出让价是15万元至35万元/亩;二级市场出让价是75万元至150万元/亩;区域内中心城市和大城市,商品房用地,投标竞拍成交价750万元至1500万元/亩。若在上海市区较好的地块,如此高价恐怕还拿不到地!经过倒手,政府获得的土地利润(或叫做土地暴利)高达1000%--100000%!(也就是经过政府和开发商的层倒卖,地价增了10-1000倍!)但这些土地暴利中的每一分钱都是活生生的非法从每一个国民的身上刮去的!??我们每一个国民都是土地的主人,而国民(土地的主人)的居住用地为什么还要用天价从土地的管理者(政府)手中购买?法理何在??如果我们能用土地的公有属性,如果我们用征地的价格进行集资建房和自建房,哪么我们的土地成本是:如果有50%的土地用于建房,所建的楼层为10层,哪么按土地的征收价格2、5万到3万元/亩(相当于37、5-45元/平方米),哪么土地的楼面地价只有7、5-9元/平方米,多么的低呀!
(2)、开发商垄断买地和建房,且天价供给住房!
为了能卖个更好的价钱,为了用高房价拉动高地价,政府从房地产政策上让开发商垄断建房市场,只有开发商才能买地建房,把土地只卖给开发商,个人不能买地用于自建房和集资建房,并把集资建房和自建房规定成违法,于是开发商在垄断的建房和供房体制下把房价卖得更高了。------作为土地的主人,难道主人在自己的土地上都不能集资建房和自建房吗??放眼看世界,哪一个国家的国民不能进行集资建房和自建房?如是能自建房,哪么在10层以下的楼层的房子的建筑成本(包普通的装修)是700—1200元/平方米!再加上土地成本(楼面地价)7、5-9元/平方米,哪么10层以下的楼房的成本只不过是700—1200元/平方米!(但是开发商的卖价是多少?开发商在垄断的建房体制下,把建筑成本是700-1200元/平方米的房子卖到了5000-30000元/平方米!),可以说,如果每一个国民都能以自建房的成本获得房子,哪么用目前的首付就完全可以买到任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完全不用做房奴!但是现在哪些买房子的穷人都做了房奴,为什么?因为他们买了包含政府倒卖土地暴利和开发商卖房暴利的房子,他们的钱被活生生的被强盗们“合法”的抢去了!同时也是因为他们对土地的拥有权和话语权被剥夺了的结果!
(3)、在垄断且掠夺的房地产开发中,银行的房贷成了房价的助推器!把房价活生生的推高了2-4倍!
a、当前谁在买房?
经过了十几年的垄断房地产开发,有钱人早已经买有房了,现在的买房人大多数是刚就业不久的高级管理人员、高薪的技术人、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中的高薪者,还有一些个体户等新的发迹者,因为他们的工薪水平一般,并且积蓄的时间不多,他们再多只能交得起首付,能交得起全款的购房人很少,能支付得出50%首付的人也不多,也就是有80%左右的购房人都是通过只交20-30%的首付来购买房子的!如果没有房贷,现在的购房人中有80%以上都买不起房!也就是所有的房奴(包括大多数的炒房客)都买不起房.
b、在垄断且掠夺的房地产开发中,房贷成了房价的助推器,房贷把房价活生生的推高了2-4倍!
不管是什么商品,也不管是否垄断,购买力最终决定着商品的价格。当商品的价格高于购买力时,这种商品就会有价无市,也就是有商品的价格很高,但交易量很少,甚至没有交易量;所以任何商品要有交易量,商品的价格都必须与购买力相适当!住房作为商品之一,住房的价格也必须与百姓的购买力相适应!否则百姓就买不起房,如果房子卖不出去,房价多高也没有用;因为现在有80%的购房人都是房奴(或用房贷进行炒房的炒房客),他们只能拿得出首付,如果没有房贷,开发商的房子卖价只能是道付的价格,否则就会有价无市(没有交易量);如果没有房贷,所有的房奴都买不起房,也就是现在的买房人将减少80%;哪么开发商要维持现有的住房销量,哪么开发商的房价必须下跌70%左右,也就是没有银行的房贷的支持下,开发商的房价必须大跌70-80%才能使百姓买得起房,因为没有购买力,开发商不可能把房价卖得如此多高,否则就会有价无市,并且使得住房的销量下跌80%;由上可知,房贷放大了购买力,因为现在的首付是20-30%,购房人可以贷款的比例是70-80%,也就是通过70-80%的房贷,房贷把房奴(包括大多数的炒房客)的购买力提高了2-4倍,也就是银行的房贷把房价推涨了2-4倍!---------天价房,银行的贡献最大!
c、没有房贷,房价下跌70%之后,开发商亏了吗?
如现在的很多一线的城市的房价都是1-2万元/平方米,如果房价下跌70%之后,哪么房价就变为3000—6000元/平方米,这样的房价,开发商亏了吗?如果单从开发商的角度来看,开发商是亏了,但是开发商的亏是因为政府卖地的价格太高引起的!如果你把卖地的政府和建房卖房的开发商当作一个商业整体来考虑,他们是不亏的。因为政府征收的土地的均价约是2.5万元至3万元/亩,如果有50%的土地用于建房,所建的楼层为10层,哪么按土地的征收价格2、5万到3万元/亩(相当于37、5-45元/平方米),哪么土地的楼面地价只有7、5-9元/平方米,多么的低呀!;而楼层是25层左右的高楼的房子的建筑成本只不过是1500-2000元/平方米左右,而10层以下的房子的建筑成本也只有700-1000元/平方米;由 上可知,造房子(25层高的房子)的成本是征地的土地成本加建筑成本只不过是1200—1600元/平方米!而开发商把房价降到3000-6000元/平方米之后,政府和开发商这个商业整体还可以赚到1500—4400元/平方米,如果把这个利润对半分,每卖出一平方米的房子,政府能得到750-2200元/平方米,开发商也得到750-2200元/平方米。
(4)怎样才能使房价回归正义!
(1)政府不能篡改社会主义土地的公有属性,还地于民!对于居住用地,每一个国家都有权利以征地价格(或稍高)获得一定面积的居住用地!商品房地不能超过所有地的20%,要保证普通住房用地的充足供给;购买了商品房的富人不再有享受普通住房的优待!
(2)开发商不能垄断建房!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建房成本,开发商不能参加普通住房的建设!还国民集资建房和自建房的权利!对普通的居住用住房,全部进行集资建房(或自建房)!集资建房过程中,政府或单位可先垫资!
(3)银行不能用房贷支持炒房!只能在征地价格上进行集资建房和自建房,这样才能使得房子的价格达到最低,这时的银行的房贷才能不起到推高房价的作用!这时银行的房贷才能真正的为买不起房的百姓服务!
(4)为了防止炒房,政府对退出的普通住房进行折旧回购,然后把这个住房按回购价转让给下一个用户!禁止普通住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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