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幼女虐杀女婴将带来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
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 带来严重社会后果
2006年07月15日 08:36:50 来源:央视国际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07/15/content_4835635.htm
央视《决策者说》播出节目《应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以下为节目内容实录。
主持人:我们有请赵白鸽主任。刚才我讲了,现在中国人口有一个问题就是出生比持续偏高,男孩比女孩多,有这样一种说法,20年之后,中国将出现三千万光棍,有这么严重吗?
赵白鸽:确实这是出生性别比偏高的一个非常严重的后果,但是我想强调一下,这个严重的后果还不仅仅是对男孩的问题,它是对整个社会的一个重大影响,我刚才谈到,当出生性别比偏高的时候,正常比例是在103到107之间,而我们今天可能达到了117,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女孩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在这个地球上消失,我认为这是对女孩的生存权以及她的生命权的一个最大挑战…
主持人:首先不是简单地娶不到媳妇的问题,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刚才您讲到,现在中国出生性别比持续偏高,您也举了几个数字,我们也让观众朋友了解一下,现在我们的比例到底到达什么程度。
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正常范围在103至107之间,即在出生100个女婴的同时,平均出生103至107个男婴。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高达116.86,明显偏离正常值。在0至9岁10个年龄组中,男性比女性多出1277万人,这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中,江西、广东、海南、安徽、河南等5个省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高达130以上,广西、湖北、湖南、陕西、福建、江苏等6个省份在120至130之间,甘肃、河北、四川、重庆、上海、北京、山东、浙江、天津、山西、辽宁、云南、吉林等13个省份在110至120之间,呈现普遍升高的局面。而且与城镇相比,农村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尤为严重…
河南镇平政协副主席涉嫌强奸幼女、黑社会案二审
今日(4月25日),河南省镇平县原政协副主席吴天喜强奸、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开庭。 …吴天喜被捕,可以说是河南镇平县去年最大的“新闻”,这不仅因为他是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镇平县政协原副主席。更是因为他迷上“采处”,以此延年益寿、官运亨通的“理念”。
曾有消息说他经“有道之人”指点后开始寻找处女,数目是100个。 …记者在2007年12月19日下发的《刑事裁定书》中看到,因犯强奸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项罪名,吴天喜一审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并处罚金50万元。 …
吴天喜的辩护律师赵运恒则称,“到底是强奸还是嫖娼是定罪的关键,这是二审的焦点,而弄清吴天喜知不知道部分少女未满14岁,吴天喜有没有采取暴力等问题至关重要”。(文中涉及未成年人为化名)
…
吴天喜坚称:“反正只要掏钱,就不算犯法” …
记者从南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自2005年以来,在吴天喜的利诱和指使下,刘培纠集张玉、李星(参与作案时未满14周岁)等人先后多次窜至镇平县涅阳一初中、工艺美术职专等7所学校附近,采取诱骗、恐吓、威逼、殴打等手段,将多名女学生挟持到镇平贾宋食品系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冷冻厂吴天喜办公室内供吴天喜强奸,被强奸的女学生达20余人。据悉,受侵害女生的年龄分布于12岁到16岁。
http://www.law-lib.com 2008-4-25
贵州官员性侵幼女案受害女生作证仅一分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0日01:24 京华时报
历时10多个小时,贵州习水县嫖宿幼女案庭审于昨天凌晨结束,此案将择日宣判。习水县法院透露,8日8时30分庭审开始,中午短暂休庭后,14时左右继续审理,直至9日零时30分左右庭审全部结束。据了解,涉案人大代表母明忠暂时未审。
…
8日上午主要审判38岁的袁荣会,她被诉“强迫、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罪”。公诉机关指出,2007年10月,袁荣会在习水县佳和市场非法经营旅社期间,认识了14岁的辍学女孩刘某及其男友袁某,3人商量由刘某和袁某寻找女生,带到袁荣会位于习水县老司法局宿舍的租住房内卖淫,由袁荣会联系嫖客。袁荣会按嫖资的30%收取“卫生费”,剩余嫖资归刘某和袁某所有。而刘某和袁某则以打毒针、拍裸照、殴打等手段胁迫女生卖淫。
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袁荣会先后容留介绍11名中小学女生卖淫,至少邀约13人来嫖娼,包括5名公职人员和一名县人大代表,其中陈孟然将一幼女带到习水县东方大酒店嫖宿。
…受害女生康倩的父亲试图进入法庭。在记者联系他之前,他甚至不知道开庭的日期。8日一早,他带着身份证和户口簿来到法院,想申请进入法庭,看一看侮辱了他女儿的县人大代表。但立案庭法官莫任利说,“按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到保护。”
康父拿出户口簿,试着解释作为未满15岁的女儿的监护人,自己应该进入法庭旁听。但法官说:“你进去,一是影响不好,二是确实违法。判了以后判决书会给你,你可以过几天提起民事诉讼。”…
涉案5名公职人员详情
李守明县政府移民办主任 47岁
陈 村县同民镇司法所干部 38岁
黄永亮习水县社保局干部 28岁
陈孟然县马临工业区国土所所长 27岁
冯支洋县第一职业高中教师 43岁
…对于此案为何以“嫖宿幼女罪”起诉,而不是“强奸幼女罪”,二者有何不同?
此前,习水县检察院检察长曾解释说,这是为了更严厉地打击犯罪,因为嫖宿幼女罪的量刑起点是5年,相对于强奸罪的量刑起点3年更高。
…最先参与侦查的遵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案件侦查大队大队长陈杰说,公安机关最初就是以涉嫌“嫖宿幼女罪”对嫌疑人进行提讯逮捕的,因为根据司法解释,是否构成“嫖宿”的两个条件为“明知”和“有经济交往”,办案人员认为二者具备,所以定性为“嫖宿”而不是“强奸”。(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据新华社、《中国青年报》报道
中新网3月22日电日前,一辆由广西玉林开往安徽亳州的卧铺大客车在途经广西宾阳收费站被民警截获时,竟在车内查出用旅行袋打包偷运的28名婴儿。20日,记者赶到宾阳了解到,这些被及时解救的婴儿全是女婴,年龄最大的也不过3个月。除一个婴儿 当天死亡外,其余27个婴儿目前情况稳定。截至20日,还没有家属来认的消息。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记者从院方了解到,这27个存活下来的婴儿都尼龙旅行袋装著,被搁置在客车车厢内,经过长途颠簸,再加上当晚天气转冷,随时都可能发生意外。幸好,经过医院紧急救护之后,情况已经比较稳定。据估计,犯罪嫌疑人为使这些像货物一样堆放在客车上的儿不哭泣,可能给她们服用了药物。记者从广西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四大队了解到,17日下午,他们接到群众举报时,只知道有贩卖婴儿的车辆从当地经过,并不知道情况有多严重。当晚8时40分左右,这辆卧铺大客车经过宾阳收费 站时,被布防民警截停。民警从行李架上、靠边的铺位上和后排座位上的旅行袋或行李内不断发现婴儿。‘发现三四个婴儿的时候,我们就感到吃惊了。’
一名民警告诉记者,没有想到情况会这么严重。这些孩子都不是单独藏匿的,有的是两个挤在一个袋子里,有的是3个挤在一个袋子里。当天天气较冷,婴儿个个脸色发紫。
从目前情况来看,还无法确定这些婴儿到底要被运往何处,这么多婴儿是怎么收集的也是一个谜。目前,警方正在作进一步调查。
广西至安徽卧铺大客车中28个婴儿竟被“打包“偷运?我本想再等到新的追踪报道出现,再来写这篇文章,可是了将近一个星期还没有新的的疑惑如下:
一、为何都是女婴?警察发现的是28个女婴,最大的不超过3个月!以常理而论,中国农村的不少人因为计划生育政策被做绝育术,之后还想养个男孩,就从与魔鬼订约的人口贩子那里花钱购买男婴,从来不曾听说有谁买女婴抚养的。那么偷运者“打包偷运” ──这是当代中国在邪恶事件中最具表达力的事实描述──28个女婴到底意欲何为?婴儿 太小,有不慎就会死去,如果是让人买去抚养的,如果不是一次性脱手,一个一个卖,等到卖出去的时候恐怕已经差不多全都已经悲惨地死去,那么为什不让 她们再养大点?只有一个解释,“购买”这些可爱可怜的婴儿显然不是“用于”抚养,也不太可能是一个一个地卖,因为这样卖对于人口贩子来讲被抓获的可能性太大,风险太高!
二、为何没有人认领?发现这件事情的是在3月17日晚上8:40,可是直到20日还没有人来认领,客车出发地点是玉林,而警察截获客车在宾阳高速公路收费站,两地相距并不太远。如果女婴是被人口贩子盗窃的,那么怎么会28个女婴失窃被劫持而无人报警?只要有一个女婴的父母报警,警察就一定会在得到消息之后让其认领,而且都已 经过去两天时间了,心急如焚的父母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找不到自己孩子呢?而且导致警察拦截客车的是群众举报──这意味著这些女婴的父母没有报警,否则警察一定会提及有人报警婴儿 被绑架,难道是记者没有调查清楚?记者会这么笨──连是否有婴儿父母报警都不调查只说无人认领?(我怀疑新闻原稿可能写到无人报警的事情,但被刻意删掉了──只是猜测)看来,女婴不像失窃被绑,而更像被特意“收购”的!也就是说,这些女婴实际上是被她们的父母蓄意抛弃的!
三、为何将婴儿袋装?“据估计,犯罪嫌疑人为使这些像货物一样堆放在客车的婴儿 不哭泣,可能给她们服用药物。”,“这些孩子都不是单独藏匿的,有的是两个挤在一个袋子里,有的是3个挤在一个袋子里。当天天气较冷,婴儿个个脸色发紫。”这些信息说明什么?──偷运者几乎完全不在乎女婴的死活,任其自生自 灭──只要不哭,有一个已经不幸死亡!既然不顾女婴死活,那么偷运者获得这些女婴的时候,不论是买是偷都希望出手的时候能够挣钱,而死婴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有可能给人贩子带来“利润”(这个经济学名词在这里让人感觉如此肮脏!)
四、是否存在一个大规模的秘密购销女婴同盟?28个小女婴,最大不超过3个月,无认领,用尼龙袋装,将女婴当作货物,不顾死活地运送,有群众举报,无夫妇报警,如此抓获的只是一起,会不会有许多次成功地偷运──无论这些女婴死活!而无论这些女婴死活,对于人贩子而言都是获利的,这到底意味著什么?有没有可能在当地存在一个大规模的秘密购销女婴同盟?有定期的“购货”时间,为了节省成本,人贩子要求女婴的父母在大致相同的时间怀孕,于是就能够在大致相同的时间分娩,人贩子可以一次性收走所有,而且越小越好?不论死活都能够让人贩子获利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如果他们成功地偷运走这些女婴,那么终结局必定是死亡,否则难如果客车没被截获,这些女婴最后都会被杀害,作为某种特殊用途的“原料”!这一可怕的结论指向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目标:婴汤!这是这几年虽然媒体不敢报道,但早已广泛流传的一个最邪恶的丑闻,有些网络媒体上甚至还刊登过杀婴过程的照片!…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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