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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300亩土地被一人私卖

2025-02-15 文摘 评论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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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土地被一人私卖(一)  

党、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我们是河北省沧州地区河间市沙洼乡前北冬村民,全村约770人。我们世代以农为主,以种地为生。土地是我们唯一可靠的生活资源,是我们的命根子。失去了它,我们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因为我们没有厂矿、企业及其它资源。在现有条件下,我们种好地,打好工,生活也还过的下去。  

但近几年,土地正在一步步被挤占,数量急剧减少。就在这种情况下,2008年村主任和乡、市有关部门少数人相互勾结、串通,在全村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一人签字,将全村三百多亩土地,以每亩一万多或几千元的价格长期卖掉(乡、市以每亩七、八万,十多万卖出)。他一个人敢如此妄为?肯定是有背景。土地被卖,现在不难看出,并不是国家需要,而是个别部门或个别人利益所致。他们按正当程序拿不到土地,竟以偷窃手段,剥夺了全体村民的民主权利,鲸吞集体财产,无视国家法律,到了何等地步?这恐怕全国都罕见。全村村民闻讯和他们抗争,他们(乡党委副书记权小虎)竟动用警力强行抓捕了村民崔宝林,进行扣押、恫吓。强行将地征走。难道我们法治国家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权能用如此手段对待我们身处底层的老百姓?能动用专政工具欺压他们?在这里有没有道理可讲?不听他们的就毫无根据的抓你,压你。为了生存,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寻求正义、公平,我们多次向上级反映,竟无人理会,为此,我们别无他法,只有向有关部门呼吁给我们以支持,请上级领导给以解决。以上所述均为事实,对此我们愿负法律责任。  

河间市沙洼乡前北冬全体村民  

附:全体村民签字  

崔国忠、崔牢靠、崔天亮、崔春坡、李春改、吴福利、崔铁路、崔盼到、崔同义、张光明、崔文兴、崔敬宗、崔保护、吴树行、宋春香、崔七龙、崔立宅、崔振洋、崔宝玉、崔国利、崔来僧、崔庆明、崔庆峰、崔三庆、崔建立、崔国桥、崔立功、崔景芳、崔连科、崔红军、崔顺利、崔建伟、崔会生,崔保卫、崔可富、崔栓妥、吴全力、张培宽、张培伍、张培功、张培山、张培兴、张士忠、崔宝根、张四辈、张国振、张德领、张建青、张德坡、张德润、赵地、张培强、张培新、辛军威、赵四虎、张春雷、张龙、张春恒、辛春刚、张培根、张培山、张培生、张铁厂、张建欢、赵春良、崔建良、张双庆、张双权、张培顺、崔国涛、崔宝琛、崔明柱、崔建柱、崔国建、崔国联、崔会场、崔宝林、崔国杰、崔占英、崔国峰、崔会义、崔铁栓、崔国胜、崔振增、崔国领、崔铁夯、崔供应、崔铁杠、崔国庆、崔登攀、崔双桥、崔国禄、吴九利、崔广中,胡广平、崔文章、崔占奎、辛士生、辛五申、崔国岩、崔建章、崔清河、崔保业、崔建华、崔兴仁、崔丁丁、辛世文、崔恩树、崔高杰、崔高强、张德越、张建峰、张培华、张培义、张建华、崔高才、辛国旗、辛国兵、辛春江

我村土地被一人私卖(二)  

党、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我们是河北省沧州地区河间市沙洼乡前北冬村民。我们的土地被强卖后,至今有关的具体情况也未公开。据侧面了解,河间开发区给地款及地上附着物款(2008年度)325万。可村主任和村民公布为270万,竟有55万差距。其中沙洼乡拿出30万原土地上附着物的承包人。但承包时间早已到期,地上附着物(砖厂)应是集体财产,应为全村人所有,又为什么给私人呢?原来这30万以这个名义被有关人员私分了。其中一部分用于行贿,一部分用于堵个别人的嘴(分化村民)。这是全村老百姓的地款,他们又是如此挥霍,连这点钱都不放过。另外25万乡政府还以不可预见费进行扣留。农民土地被他们强卖,还有什么不可预见费呢?这是他们又一手段及借口。由此可见他们对民主、法治无视到了何种程度,贪到了什么程度!在他们眼中,你这群草民闹不出啥名堂,白折腾。什么群众利益,你百姓就如樽俎之鱼肉,可以任由宰割。解放已经这麽多年了,他们的做法比旧社会的反动统治者还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们申诉无门,真正体会到有如坠深渊感受。这又让我们如何相信我们的两级政府呢?  

河间在抗日战争时期,是冀中军区所在地,为革命牺牲了为数不少的优秀儿女。抗日战争的故事比比皆是。就连白求恩医生也在此工作过。我们的中央老领导也有不少人都到过这里,并在此指挥过战斗、战役。马本斋的老母亲就牺牲在这里。这里的老百姓在每个历史阶段都是为革命做出过不少的贡献。几十年来我们十分拥护我们的党,拥护我们的政府,真心真意跟党走,现在世的老八路、老党员还时常回忆起那些往事。我们对我们的党和政府充满了希望,相信总有一级政府能为百姓伸冤,不让他们再泣血饮泪,让他们见到光明,恢复信心。让他们一次次的失望是最大的悲哀。  

2009年11月

关于被拆迁房屋问题的反映材料  

各位有关领导:  

我们是河间市沙洼乡前北冬村村民。2008年6月份,乡政府召集我们开会告诉说要翻修河间——卧佛堂公路。因路边有我们北冬、南冬、桃园的建筑房屋,要求拆除。被拆房屋补助款按每平方米45元给予补偿,无论哪个村、什么人补偿都一样,拆除首先从桃园向北进行。  

2008年6月中旬,乡政府派人到桃园村动员拆除,由于该村干部及村民对此持有异议,被阻止。所以拆除未能进行,其后,拆除人员来到我们北冬村,要求从我们这里开始拆。我们对政府一直是信任的,对于被拆除建筑的补偿款的具体规定也没有太留意,至于每平方米45元的补偿款,也没有听说过哪里有这麽低。党和政府既然讲需要拆除,那就拆吧。我们为了支持拆除就自己找了些人帮助干活,就这样乡政府一个书记还嫌拆得慢,竟动用挖掘机进行强拆,造成一部分可以利用的东西也不能再用,给我们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拆除中,我们和他们协商暂留一间小屋看守几天变压器都不行,结果全部拆除,因害怕变压器丢失,让崔国忠一个七十几岁的老人坐守了几天几夜,才雇人把变压器移到别处。  

到6月底,我们村就全部拆完了,当年十月乡财政所按每平方米45元发放补偿款。我们的简易房,围墙、厕所、变压器房,都不给补贴,这又算不算建筑面积?另外,让一个七十几岁的老人坐守了几天几夜,看守变压器于心能安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体现了我们党的本质也体现了其决心。像他们这样是否是共产党的干部应该做的?  

在我们领到补贴款后,乡政府派人到桃园村拆除。同样的建筑,他们的补偿款竟是每平方米500元。我们同在一个小小的乡政府下,两村距离不到一公里,补偿款竟这样悬殊,真不知我们是几等公民了!当我们问及政府负责人时,这位负责人竟说:“补偿款每平方米500元只给了桃园村三户,不行就和他们要回了”。那么为什么只给他们三户?我们又问:怎么XX也给的多时。那位负责人竟大言不惭的说:“你们不能和他比,他和我是亲戚”。真是一人当官,鸡犬升天,他同时还问我们:你们有没有门子。言外之意就是说,你们没有,就给你们那么多。也真称得上是厚颜无耻了。可以肯定的说:上级给我们的补助款,绝不是每平方米45元,那么我们的钱哪里去了?该不是我们的副书记給国家节约了吧?他意欲何为?从他的观念、行为标准可以判断,他这个官是代表个人或他们的利益的,他可以欺骗人民、坑害人民以给某些人更大的利益,他代表人民吗?他的行为远远背离了人民大众,那么他还配留在我们的党内,政府内吗?我们的回答应该是肯定的,这样的败类应该说是实现稳定和谐的最大障碍,应予以严惩,这种人执掌权力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他彻底违背了共产党人的宗旨。  

该段事情过了一段时间,我们开门时发现了桃园村的一张拆除补偿款表格。上面清楚地列着十多家拆除户的姓名、面积、补偿单价及奖励款数。而后,经我们了解情况果真如此(此表我们还保留着)。我们响应号召都拆完了,可桃园村人家不拆,到后来人家这些户都多给了钱,有的还另化了房基,有的给了砂石料,也有的多算了拆迁面积。我们的政府不是给积极协助工作以鼓励、奖励,而是用欺骗、坑害的手段,来对待我们的诚实、善良,真是令人发指。这是我们的父母官应该做的吗?这样就能取信于民吗?这样就能稳定和谐吗?上述两村拆除户都盖上了新房,可我们别说盖房,补偿款付给拆除人员工资后,就所剩无几了。我们三个村相距不足一里,拆同样的房,凭什么补偿款相差十倍之多?其结果这么不一样,完全是个别人捣的鬼。我们别无所求,只要求平等,这不过分吧?  

我们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是主持公道的,总有一级政府会为我们解决这个问题。请有关领导伸张正义,还百姓一个公道。我们有决心坚持到底,也能够将此见不得光、违法的事件,让更多的部门、更大的领导了解到。  

反映人:崔国忠、崔铁路、崔国旺、崔占熬  

关于被拆迁房屋问题的反映材料  

党、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我们是河北省沧州地区河间市沙洼乡前北冬村民。我们的房屋被强行拆除,在拆除过程中,村民和他们讲道理,他们非但不听,更不允许别人申诉。乡副书记权小虎竟强行抓捕村民崔保护,进行拘押,并恫吓,威胁有房户,房基连同房后东侧土地(共87米宽),公路扩宽只有十二米,但又强征七十五米,声称是绿化带,总面积又是几十亩。  

我们紧邻所谓的开发区,现在已经逼近我们的土地了。如是国家真正用地,我们无任何理由可讲。城区扩展范围内被征土地,相当一大部分是闲置的(已有几年时间),只不过每处象征性盖上几处房子,多数地是用来买卖的。据我们观察,开发区内根本没有什么效益好的单位,更没有什么像样的厂、矿、企业,真正是开而不发。这些地有不少是卖给私人的,私人不可能充分利用,也是打算待机盈利的。一个落后的县级市如此的扩展,绝非正常。一,他表面要搞形象,实质是倒卖土地以达到盈利之目的。各级领导走马灯似的更换,敛财者越来越多。而这些非法之徒根本无人追究。他们身为一方官员,有何德何能?真是坑苦了黎民百姓。我们所讲的只是城东北角这一侧的情况,我们处于极其危险的境地了。用不了多长时间,如此现象不被有效阻止,我们就无地可种,无法正常生存了。征地所给的这几个钱又能维持生活多久?又不给正常安置,科学发展观在这里被当成一种无用的口号喊一喊,他们根本不会去考虑,只会中饱私囊。一个普通的乡政府人员有几处房产、车辆,这种现象极其普遍,这正常吗?凭他们的收入这可能吗?我们的前景十分堪忧。党和国家赶紧采取有力措施整治吧!不然就积重难返了。  

我们被征走几十亩地,一亩地才贰万几千元,还要得到二十多年才给清。一次只给五年的,连个手续都不给,以后我们又找谁去要剩余的地款呢?老百姓能同意这种作法吗?年纪大的老人还能等到给钱的时候吗?真是可怜、可悲呀!一是强征,二是不给钱,有一点公平可言吗?有一点是老百姓的意愿吗?还有我们的活路吗?拯救这方百姓吧!这是解放这么多年来,我们头一次发出这样的呼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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