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恢复“工会”原有职能
必须恢复“工会”原有职能!
据新华社电 中华全国总工会14日发出《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就企业改制中依法依规地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出强调。《通知》要求“企业改制方案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的裁减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视为无效……”
“全总”说话了,“资改派”的私有化改革更加困难了。“全总”的发言好得很!实际一切的改革,只要涉及广大工人、农民等的利益,都必须理所当然的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一切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都绝对是违法的,都必须追究其一切责任的!这样的必须经过的“程序”,在“改开搞”之初,就绝对必须如此。假如这样,还会出现今天的局面吗?但为什么没有如此呢?罪责在谁?谁是罪魁祸首?
“全总”总算是说话了,本是极大的好事,但是我们也不禁要问,不能不问:没有“7·24通钢事件”的工人阶级的全力反抗,没有“林钢”工人的全力反抗,没有全国各处各种彼伏此起、连续不断、风起云涌的斗争,“全总”能说话吗?这一说话好,紧接着荆门宏图飞机厂千人抗议不公正收购,盐城职工维权:全总的“通知”实用不实用。再接下来的又会是什么?应该没有不清楚的吧?因为“改开搞”后,哪一样、那一项私有化改革真正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农村的“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真正征得了广大农民们同意了吗?河北省晋州市周家庄乡是雷金河书记带着全乡人民的意愿通过走吕正操的后门才得以保存下来的全国唯一的人民公社。是“走后门”保留下的!不是依靠“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保留下来的!过来人谁不清楚?凡是反对“包产到户”,谁反对“国企转民营”领导,就下岗!就走人!哪里来的“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当时没有“全国总工会”吗?当时为什么不说话?为什么都成了“哑巴”?
当时没有法吗?没有“宪法”吗?有!《宪法》第一章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现在其基础还是“公有制”吗、还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吗?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了吗?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请问实际还是这样吗? 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做到了吗?
有了《宪法》又能怎么样?违背了,背叛了!现在的一切现象无不清楚的说明违背了!背叛了!你《宪法》又能怎么样?《宪法》是死的,它不可能自己自动去执行,它要靠人来执行。人不执行,《宪法》只有干瞪眼,气死也没有用。有权力者不执行,要执行的没有权利,只有让“有权力者”为所欲为,无权者受尽罪,《宪法》等于白费。所以不解决对不执行者怎么办的问题,再好的宪法也没有用!也就是不解决老百姓有真正的权力问题,一切都是空话!因为只有人民逼住官,官才会认真执行《宪法》,《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才会得到顺利的贯彻执行,也才能会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全总的《通知》是“通钢”工人反抗的结果,是工人的反抗才使“建龙”彻底退出了通钢!没有工人的反抗,就没有工人的利益!这就是阶级斗争!一切的取消阶级斗争的行为,就是取消人民的反抗,以便有权者阶级任意宰割人民、压迫人民!人民放弃反抗、斗争就等于死亡!
“工会”本来就是工人、农民等自己的组织,是自己组织起来维护自己利益的组织。任何的党政机关,都无权干涉、插手或派人,即使派人也必须得到工人、农民的绝大多数真正同意。所以,“工会”组织成员,必须有工人、农民等自己选出。各级工会代表也必须由工人、农民等自己由下至上的真正选出。只有是人民自己选出的,才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只有使人民选出的各级工会组织的利益捆绑在人民的利益上,形成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才会使一切的工会组织永远的站在人民一边,带领人民与一切不为人民服务的人做坚决的斗争,也才能维护住人民的利益!
但是自市场化后,“工会”的性质完全变了,各级工会组织成员尤其是工会主席都是上级领导部门指派,或变相指派;其组织成员也由相应的领导圈定或变相圈定。根本不是由基本群众选出的,完全背离了“工会”组织形成的原则。这种不是人民真正选出的工会组织,岂能会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说话?不绝对是谁选出的,就一定为谁说话吗?为什么“全总”姗姗来迟,到现在才来个《通知》,可以绝对的说,没有“通钢”、“林钢”等工人的坚决反抗、斗争,是换不来这个《通知》的。因为不能暂时给工人阶级吃上一些“定心丸”,稳稳神,工人阶级们如果疯了,他们将要砸烂一切有权者的狗头的!给吃些“定心丸”,增强点儿信任感,为以后再骗做准备。
所以一切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们,一切的受剥削受压迫的人们,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千万不要等到被逼迫没有退路时再起来进行坚决的斗争,一定要记住在平时,在阶级斗争呈现平和时就坚决的斗争。如果在违背“工会”选举原则的初始,我们就坚决的与之进行坚决的斗争,还能出现违背“工会”选举原则的事情吗?不能出现违背“工会”选举原则的事情,还会出现一切的工会组织不站在人民一边,不为人民的利益进行坚决斗争的事情吗?都站在人民一边,都为人民的利益而进行坚决的斗争,还会出现今天这样的局面吗?《宪法》还会出现遭受如此践踏的现象吗?还会使国家、人民自己造成现在如此极端严重的后果吗?还会使人民由主人一下子变成奴隶吗?
起来!一切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必须坚决恢复“工会”原有职能!任何的各级领导部门,必须无条件的恢复“工会”原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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