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淡水暖:辽宁烫死32工人的血帐和“改制”的黑帐能否一起算?
辽宁烫死32名工人的血帐和“改制”的黑帐能否一起算?
云淡水暖
这几天媒体正在报道的一件天大的事情,是2007年4月18日上午,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新建的浇铸生产线发生“钢包脱落事故”,20几吨钢水冲入工人“交接班室”,正在开会的数十名工人猝不及防,开会的32人被瞬间吞噬,据新华社报道,只有少数正在现场干活准备交班的工人拚命逃离,并且身上衣服基本烧光,受到不同程度烧伤,如此惨剧,极为罕有。
草民在同类型的现场工作过,见识过1千多度的铁水、铁渣罐的危险和“暴躁”,草民的师傅讲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有一年,一位因个人问题想不开的工友,乘人不备跳入炉台下方的铁水罐自杀,其他人只听见一声惨叫和见到一缕青烟,瞬间化为灰烬,只见到暗红的铁水表面一个人形,极为惨烈,32条生命如此离去,其亲人、家庭情何以堪。
的草民不理解,该“新建”车间的交接班简易工房离浇铸口如此靠近,或者说交接班简易工房布置在吊罐行车的路线下方,这样的工艺布局是否考虑过安全因素和突发事件。看新华社发的现场照片,所谓“脱落”,好像并非钢包的吊架与钢包分离,而是行车的纲绳系统故障,据脱险的工人38岁的矫正岩回忆“当时我在钢包附近正在弯腰拿工具,突然听到钢包吊车闸发出尖叫声,钢包快速下滑,吊车闸失灵了!我抬脚就跑,钢包下坠过程中好像磕到了台车上,一下子倾斜,钢水就涌向附近的会议室了…”,这样看来,吊车的制动系统、纲绳系统似乎并不完好。
这就带来一个疑问,该厂的设备检修是如何保障的,草民记得当年在国企工作的时候,检修工人对这种关键的生产现场的行车的巡查、维护是每天、每班必须的,机械工检查纲绳部分,电工检查电气部分,特别是电闸部分,要手摸、试动,有时候设备维护工人甚至与急于动用吊车的操作师傅发生冲突,最终是操作工人服从维护工人,每次检查要做出文字记录。草民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已经于去年“改制为完全民营企业,国有资本全部退出。”(《新闻晨报》),而该厂成立于1987年,20年后的一声“改制”,紧接着一场32位工人的灭顶之灾,是巧合?还是…?
这里,草民想起另外一场工人群体的灾难,2005年8月7日,广东兴宁黄槐镇大兴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123名矿工尸骨难觅。该煤矿属于私人“企业家”曾云高的大径里煤矿有限公司,该煤矿也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其前身是1968年建成的广东省属企业四望嶂矿务局,据报道,1968年到1978年,该矿的矿务管理、安全生产、质量检验等能按国家标准和矿务局的规章制度执行。全局约有两万多人,矿区上下人心齐、工人地位高。矿工们说,四望嶂煤矿从建矿到正式停产的30年间,全局因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累计不超过百人,平均每年才三四人。这与当年国有煤矿严格的制度管理分不开。(《中国青年报》),而“企业家”曾云高仅用400万就买下了年产值近一亿元的后来发生透水事故的矿井,通过6年的疯狂乱挖乱采,终于酿成惨剧。
无独有偶,辽宁的这桩惨祸也是在改制后酿成,这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潜规则”,就是在产量、利润的疯狂追逐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实际落实,都要为“老板”的利益目标让路,为多生产产品,节省维护成本,该检修的不检修,该暂停时不暂停。有报道揭露,该厂的违规、违章操作比比皆是,“在整理弟弟的遗物时,李霞看到了弟弟的一本工作笔记。笔记的内容都是与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记录,字迹工工整整。‘罚款的大部分都是由于安全方面的原因,两百元实在不是小数目。’”、“2006年新厂投产以来,一直是事故不断。‘去年一位老清洁工被闷死在车间里,最后赔了15万元了事。’”、“厂里发生的事故是在今年的正月十五,因为当天大雪,炼钢在添加原料时由于掺进了雪水,钢水的罐子发生爆炸。”(《新闻晨报》),如此看来,“新厂投产以来”,正好是改制“成功以来”,事故就不断“以来”了,且不忘记罚款。连加料时混进水这样的超“低级错误”都发生了,在钢铁厂工作过的人都知道,生产中钢水混入水等于烈性炸药。如此企业,如此安全管理,无疑是欠下了32名工人及其家人一笔血债。
更为蹊跷的是,这位“民营企业家”的身份,报道称,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高锋,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辽宁省人大代表、清河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该人究竟是资本家?还是公务员?还兼着“人民代表”,简直是集官、商、代表于一身,罕有之至。那么,在铁岭乃至于辽宁这个地界上,涉及其私营企业利益、公众利益、国家利益冲突的时候,其如何把握?
更应该搞清楚的是,此“企业家兼官员兼代表”,是如何将这个据称“拥有员工870人,是当地骨干企业,年纳税额3000万元。”的优质国有企业搞到手的,花了多大代价,进行了什么样子的交易,哪些人参与了交易。据报道,该厂建立于1987年,是国有独资企业,这位“企业家兼官员兼代表”1996年的时候是“厂长助理”,“承包”了该厂,这与一切通过此路径把国企搞到手的案例别无二致,就是“承包”先行,然后掏空挖干,最后“非改制不可”,老工人们说,2006年“企业家兼官员兼代表”提出“改制”的时候,遭到大多数老工人反对,因为“企业没有按时为他们缴纳养老、退休等保险。”,这不是违法行为么,而老工人们 “但后来具体怎么改制的我就不知道了”,可见其蛮横与肆无忌惮。
而“该公司新厂建成于2005年5月,建完后进行改制”就更岂有此理了,既然有能力建设新厂,说明效益不错,销路不错,这样的企业为什么急吼吼地要改入“企业家兼官员兼代表”的私囊。再说,“企业家兼官员兼代表”在“承包”期间,一年的收入是多少,花费了多少代价“买下”这个中型企业,有没有贱卖国有资产的勾当,有没有亦官亦商、官商勾结、坐地分赃的嫌疑,因为连老工人们都不知道“后来具体怎么改制”的,那似乎是一本“黑账”。
漠视生产安全,漠视工人生命,烫死32位工人的血账要算,要彻底算,更希望把“改制”的黑账也一并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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