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统治与底层政治
精英统治与底层政治
康新贵
摘要:价值观念决定人的行为,精英们也不例外。当掌握统治权力的精英个人的价值取向能够综合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需求,则这种权力的行使能够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同而成为合法权力;当精英个人的价值取向“忽略”了占总人口大多数的社会底层,甚至与底层的利益需求完全相背离,则精英统治与底层政治的冲突就在所难免了。
关键词:精英统治 底层政治 多元化 政治妥协
一、金字塔组织结构与精英统治
现代组织结构的理论认为,现代理性的科层制度,其组织结构一般呈现出金字塔型,这种组织形态往往被认为是最现实、可行和高效率的,也是符合理性的一种组织结构。事实上至今也没有比金字塔型更为现实可行的方式来制定组织中各个职务的权责。位于金字塔顶端的人实际控制着整个金字塔组织的行为,他们往往是一些被视为有组织领导能力的人,他们是组织中的精华、精锐、中坚分子,他们一般被称为精英人物。
社会大系统由政治、经济、文化三个子系统组成,在这三个子系统中,其组织结构一般采用金字塔型,大至国家、小至乡镇、企业、社团等等大多数均为如此。如此,实际控制政治组织、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的位于金字塔顶端的一些人就实际控制着政治权力、经济运行和意识形态的话语权。
关于权力,根据是否被社会普遍认可接受而区分为合法权力和非法权力。以社会普遍接受的形式所使用的权力称为合法权力;没有被社会普遍认可的权力属于非法权力。马克思·韦伯将合法权力的来源分为三种类型:传统型、魅力型、法理型。传统型权力是由习俗和已经接受的行为所授予的,在世袭制的君主国里,政府首脑的权力天生是合法的;魅力型:一些领袖所具有的与其追随者建立特殊关系的能力而导致的权力,领袖被认为是具有异常优秀的甚至是上帝赐予的能力;法理型权威的基础在于理性建立的规则,这些规则反映了组织为了达到目标的系统性尝试。选举的政府官员以及正式组织的官员都拥有这类型的权力。合法的基础在于宪法规定和普选这样“合理”机制产生人们对这种权力的基本认同。①一般的说,魅力型、法理型所产生的领导人一般都是一些出类拔萃的人物,他们一般被称为精英人物。也就是说,一少部分被称为精英的人物实际控制着社会的运行和发展方向。这些精英们力图维持社会秩序、实现他们既定的目标,他们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政治制定国家的各种制度,并采用强力手段予以执行。
二、社会阶层分布
精英们(包括政治精英、经济精英、文化精英)自身往往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他们一般属于中产阶级或资本家阶级等等,但精英的价值观念可以与他们自身所处的地位相一致,也可能在价值观念上与其他阶层相同而背离自身所处的阶层。精英个人的价值取向决定他的行为,如此,精英统治与底层政治有可能相耦合,也可能完全不同。
当今中国社会已分化为四个阶层:国家管理人、资本家、中产阶级、劳动者,其中劳动者又分化为发展型、温饱型、贫困型三个子阶层。②劳动者阶级位于社会底层。国家管理人阶层,即由国家权力的实际控制者所组成的社会群体,由中央、地方的各级官员和受托享有政府管理权力的组织中的控制者组成,他们实际控制着社会的现状和发展走势。在1999年,这个阶层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为2.1%。资本家阶层。传统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是生产资料的拥有者和实际控制者,主要由大、中资本家组成。在1999年,以大、中私营企业主构成的资本家阶层,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估计在0.3%以下。中产阶级——即中间阶层,这个阶层的划分至今不很明晰,有些模糊。中间阶层的划分既有职业的成份,又有收入、消费等方面的含义。从来源上看,包括“传统的中产阶级”:小私营企业主、发展较好的个体工商户等和“新中产阶级”: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等。典型的如大、中公司的职业经理人、中、高级公司职员、大学教授、高级专家、自我雇佣的小私营企业主、持股人、企业承包人、高级营销人员、知名律师、中介行业的投资人、体育明星、歌星等等。他们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估计在7%左右。劳动者阶层。这个阶层的共同特征是以劳动为生。这个阶层被细分为三个子阶层:贫困型、温饱型、发展型。贫困型:不拥有任何稀缺资源,只拥有甚至不拥有过剩的劳动力资源。主要指贫困山区的农民、年老体弱和无技能的城市下岗职工、失业和半失业人员等。他们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估计在10%左右。温饱型:不拥有任何稀缺资源,只拥有过剩或一般的劳动力资源。他们的共同特征是以体力劳动为生。典型的如一般企业的产业工人、服务行业中的普通服务员、建筑业的民工、自给自足的农民、小个体户、普通营业员等。他们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估计在70%左右,是社会的主体。发展型:拥有部分稀缺资源,是指智力型劳动者,他们是劳动者阶层的最高层。典型的如技术工人、公司中的普通管理人员、营销人员、中介行业中的一般律师、注册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个体工商户、中小学教师等。他们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估计在10%左右。综上,整个劳动者阶级在社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为90%左右,中产阶级占7%左右,国家管理人占2.1%,资本家占0.3%以内。
不同的阶级或阶层,因其所处的生活、工作环境的不同、自身需求的不同,对社会的期望也就不同。具体表现为各阶层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需求和期望的不同,这种不同,直接导致了各阶层需要不同甚至是相互冲突矛盾的国家政策方针、法律法规。
三、劳动者阶层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中的要求。
政治的精髓在于权力,权力运行归根结底是一个利益分配问题。
在国民收入的第一次分配中,如何决定分配劳动所得(工资收入)和资本所得的比例,各阶层的主张明显的不同且相互冲突。很明显,以劳动者阶层为主体的工薪阶层期望高工资低利润,而资本家则希望低工资高利润。资本家的代言人——部分经济学家高唱低工资有利于增加出口、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而事实上是,不仅低工资可使成本下降而提高产品的竞争力,资本家的利润降低同样也可以获得低成本。这里面有个代言人属于那个阶层的问题,阶级代言人自然要替本阶级说话,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各自所占的比例,其他国家给我们一个很好的榜样。衡量一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是否公正的主要指标是分配比率,即劳动报酬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如果劳动者的报酬总额占GDP的比重越高,则说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越公正。目前我国总工资占GDP的比例为40%左右,资本主义国家为50—60%之间,如美国,国民总产值的70%是劳动报酬。而我国的情况恰恰相反,目前初次分配存在着资本所有者所得畸高、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劳动所得持续下降的局面。瑞典的劳动所得(工资加雇主为其支付的相当工资总额约40%的社会保险金)与资方所得(利润加折旧费)相比,在二次大战战后初期为1比1,六十年代为2比1,七十年代为3比1,八十年代为2比1,有些年头甚至达到4比1。③中国的这一比例恰恰相反,2004年为0.65比1,④远远低于瑞典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中期的比例水平。我国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工资所占的比例显然是偏低和不公正的。这种初次分配上的不公正,使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社会福利支出更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尤其在我国目前,劳动者阶级已沦落为弱势群体,他们自身的生理、安全的低层次需求,包括住房、养老、医疗、教育、最低生活保障等都不能完全靠自己解决,尤其是温饱型劳动者和贫困型劳动者。
在国家的财政支出结构中,劳动者阶级期望教育、社会福利保障、医疗卫生占有更多的比例,而强势阶级对此不感兴趣,因为他们不在乎自己支出多少医疗费、学费,更无须生活保障费,他们希望财政支出更多的用于经济方面,以便于他们的盈利活动等。同样,我们再来看看其他国家是如何决定财政支出的比例结构。2005年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收入的12%。在发达国家中,社会保障的支出一般占到财政支出的30%左右。在英国中央财政支出总额中,社会保障支出约占32%,卫生及社区服务支出约占17%,教育支出约占12%;⑤2004,我国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支出总量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25%,新自由主义的典型代表美国为75%;近年来,我国每年在基本民生的公共投入占GDP的比重逼近世界倒数第一,除了柬埔寨、津巴布韦等国比我国低之外,绝大部分国家都是高于我们。⑥医疗、教育、住房已成为压在劳动者阶层头上的新的三座大山。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国民收入的分配中,是由精英们单方面决定其比例的,劳动者阶层的代言人太少且没有掌握话语权,制度的制定不能有效的反映劳动者阶级的利益需求。劳动者阶级尽管有很多的不满和抱怨,但也只能是不满和抱怨而已。
四、精英统治与底层政治的分离
据凤凰网的网络调查,在11343人中,赞成改革的仅占29.5%,为3346人;而反对改革的竟占70.5%,即7997人。从八十年代大多数拥护改革,到今天大多数反对改革,形势发生了逆转。发展经济已失去改革共识的作用,民众没有从GDP增长中分享应有的成果,相反更多地感受环境污染、腐败犯罪、道德丧失的恶果。全国的状况是,近30年来民营、外资企业年产值平均增长10%,而职工年工资增长率仅为1-3%。⑦劳动者阶级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直接后果就是不断的发生群体事件,并且数量和规模不断的扩大。翁安事件、孟连事件就是典型的代表。
瓮安事件,是一件典型的因制度性损害导致社会公众的不满,在一个偶然事件的影响下爆发“无直接利益冲突”的事件。
在瓮安事件中,基础性的因素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处理方式的不当,更加激化了这种不满。这种侵犯直接导致社会公众的不满,这种长期积压的不满情绪,在一个偶然因素的影响下就爆发了。和其他群体事件大致相同,参与事件的大部分人是社会中下层和底层。为什么总是他们?因为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和社会的不公正,受到利益损害的总是这些人群。
瓮安事件的另一个因素是利益受损害群体的利益表达途径不畅。有效的利益表达通常是通过利益集团的活动来进行的,而翁安事件是非社团性的无组织活动。非社团性利益集团的特点也是没有一个专门的组织,它是建立在共同意识到的诸如种族、语言、宗教、地区、利益基础上的。非正规的利益集团更多的表现为无组织的暴乱,它或多或少是不满或抗议的自发表现形式。因为缺乏有组织的集团,无法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一个偶然的事件或一个领袖的出现都可能触发人们蓄积着的不满,并会以难以予料和难以控制的方式突然爆发。很明显,非正规的利益集团,处于无组织状态。通常人们认为有组织的力量是可怕的,但有时候无组织的力量要比有组织的力量更为可怕⑧。因为难以予料其发展的趋势和后果,也没有代表人可以进行谈判协商,政府在无法控制局面时只能采取镇压。大规模的骚乱被镇压,可能会使大众对现存政府产生信任危机,骚乱过后便是社会的沉默和不合作,镇压并不意味着矛盾的解决,它留下的伤痕是难以弥补的。
按照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的说法,当今中国社会已出现断裂。什么是一个断裂的社会?就是在一个社会中,几个时代的成分同时并存,互相之间缺乏有机联系的社会发展阶段。其基本论点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出现了社会资源继80年代中后期的“社会扩散”而向少数人手中积聚的演变;在向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转型的过程中出现的那些弱式群体,如国企下岗失业工人、进城的农民工等,被甩到社会结构之外,很难实现由传统社会身份向现代社会身份的转变;经济改革的结果并未带来相应的社会发展结果,并未为广大的社会成员所分享,形成了一个断裂的社会。⑨这种断裂的社会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精英统治与底层政治的分裂,使社会底层受到制度性损害。从价值观念上说,精英们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让一少部分人先富起来”的价值观念主导下,使强势集团在改革中获得了极大的利益,而弱势群体获利较少甚至是绝对的利益受损体。
清华大学李强、孙立平、沈原教授提出:根据改革以来人们利益获得和利益受损的状况,将中国人分为四个利益群体或利益集团,即特殊获益者群体、普通获益者群体、利益相对受损群体和社会底层群体。⑩特殊获益者群体是在改革20余年中获益最大的人,如民营企业家、各种老板、公司董事长、高级经理、工程承包人、市场上的各种经纪人、歌星、影星、球星等明星,以及与外资、外企结合的外企管理层、技术层等等;普通获益者群体是改革以来在经济以及各种社会资源方面获得了明显的利益的群体,包括各个阶层的人,其中既有知识分子、干部,也有普通的经营管理者、办事员、店员、工人、农民等;利益相对受损群体是指在改革的现阶段利益受到损害者,包括在改革前期获益的前两个群体中的一部分,如城镇中的失业、下岗人员;社会底层群体指贫困地区的农民等等。
李强 教授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长表”的职业数据计算分析发现,中国的总体社会结构,既不是“橄榄型”的,也不是“金字塔型”的,而呈现的是一个倒过来的“丁字型”的社会结构。⑾从全国就业人口看,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处在很低的社会经济地位上的群体,该群体内部的分值高度一致的,在形状上类似于倒过来的汉字“丁”字型的一横,而丁字型的一竖代表一个很长的直柱型群体,该直柱形群体是由一系列的处在不同社会经济地位上的阶层构成的。 李强 教授强调,根据社会学的理论,“金字塔型”社会结构是一种很不理想的结构,由于底层巨大容易产生社会矛盾。现在,所发现的“倒丁字型”的社会结构,问题比“金字塔型”结构还要严峻,由于底层更大,社会就更不稳定,更容易产生社会冲突。这个倒丁字型的一横,属于社会底层。
五、底层政治需要从无组织转变为有组织的活动,才有可能进行有效的利益表达。
社会团体是实现社会控制社会的基础。结社是个体经过组织起来获得个人无法获得的利益的主要途径。民间社会团体把社会单个的个人通过社团组织起来,使无序走向有序。选举被选举,监督、罢免权的政治权利的行使,需要社会团体为公民个人提供一个发展的空间和表现的舞台。社会团体的发展是公民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公民社会成长的表现。
发展民间社团,使各类利益团体组织起来,以组织的方式进行对话和协商,使矛盾处于可控制状态中。正式组织好处至少是可以找到领头的人进行谈判,而非社团性的群体在一个偶然的因素影响下积聚起来,如何进行谈判?属于社会中下层自己的利益表达组织在目前十分的缺乏,尤其在目前,中国社会已分化为四个阶层,在四个阶层中,劳动者属弱势群体。中国的政治体系现状是三缺一,劳动者阶级在整体上处于正式的政治体制之外,劳动者阶级目前处于一盘散沙的无组织状态。工人有一个名存实亡的工会组织,这个组织在大部分中小民营企业中是不存在的,并且工会组织显然不能涵盖全体劳动者。劳动者阶级中的个体户、下岗无业人员以及农民等,没有属于他们自己的政治组织代表他们的利益。而强势集团,资本家及其附庸中产阶级,有民主党派、工商联、商会等组织。没有团体的依靠和组织,劳动者阶级不可能与强势的有组织的集团对抗。大至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小至劳动合同的签订,他们都不可能真正与强势集团对抗。
六、当代社会最本质的特征是多元化,多元化是世界发展的潮流。
构成社会的要素在不断的发展着,并且由量变引起质变。在资本主义初期,社会系统中控制社会的主要因素是经济资本,哪个阶级拥有经济资本,便拥有控制社会的权力,拥有一切。在政治上,由资本拥有者——资本家阶级的代言人组成政府,颁布法律、制定政策、作出行政决定;文化价值观念上则追求资本家阶级的价值观念,以自我为中心,是胜者通吃的丛林法则;经济上则表现为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种资本对社会的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对社会的控制是主导性和决定性的,社会的政治、文化价值观念主要受拥有经济资本的阶级控制,资本家阶级及其代言人政府控制了社会的主流。这种统治在本质上是排他性的和唯一的。以前苏联、中国为代表的传统社会主义社会,在经济上实行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政治上实行高度集中的中央领导,意识形态上以实现政治统治为宗旨。这种对社会的控制,也是单一的、中央集权的统治。在当今社会,控制社会的力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控制社会的因素不再是某种单一的力量。控制社会发展演变的因素呈现出多元化的状态和发展趋势。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由单一的资本拥有者控制公司到经济资本、科学技术、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共同控制公司的命脉,即由单一制控制因素到多元化因素控制。这一变迁必然反映到宏观的政治结构和文化价值观念上,引起政治制度、文化价值观念上的深刻变化。经济因素的多元化,使其拥有不同资本因素的人群形成不同的阶层。不同阶层对控制社会的稀缺资源的争夺,必然反映到政治舞台上,各种代表不同阶层、利益集团的代言人便活跃在国家政治体系的各个层次上;同时,不同阶层因其社会地位的不同,对社会期望的不同,其价值观念、对社会公正、正义的理解和认同也就有所不同。这种价值观念、价值追求目标的不同,使意识形态呈现多元化融合的状态和发展趋势。在一个阶层多元化的社会里,各阶层必须共同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系统中,这就要求各阶层、利益集团之间除了争夺、斗争外,还要相互妥协达成各方都能基本接受的共识,使社会大系统获得相对稳定的发展机会和时间。可以这么说,多元化是当今社会最本质的特征。这种控制经济和社会发展因素的多元化,使民主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成为可能,这种控制社会因素的分散有效的避免了集权专制的产生。
从社会结构上说,当今西方各国,在本质上已不同于资本主义初期的私有制生产资料所有权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是包括生产资料在内的各种因素和力量。这种多元因素控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再冠以“资本主义”社会已不相符合,至于“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等名称,也不能体现其本质性的内容,称为“多元化社会”可能更为合理。北欧各国称为民主社会主义,名称与实际社会结构无任何实质性的关联,词不达意,这只是一种无可奈何的传统名称,而称为“多元化的福利社会”能够很好的刻画其社会结构的本质特征。当今中国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有制下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概念上实在是过于模糊不清,我们如何能建设好一个概念模糊的社会?中国社会也只能称为“多元化社会”,只是中国目前尚处于多元化社会的初期,多元化控制的状态还未形成,目前依然是政府主导型社会。
从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多元化因素控制的多元化社会是历史发展的潮流,在西欧和北欧各国已成为主流。中国的改革,如果前文中凤凰网的调查具有代表性,如果多数人反对的改革仍然要继续下去,则政府权力的合法性成为一个疑问。在这种状况下,趟地雷阵、杀开一条血路进行改革的方式显然是不合理的。
制度的变革,归根结底是一个利益分配问题。利益如何分配?合理的机制应当是一个各阶层相互协商、相互妥协的过程,而不能由精英们代表强势集团进行压制。事实表明,阶级专政绝不是一个好方式,无论哪个阶级专政都是如此。因为社会是多元化的阶层分布,社会是大家的,不是哪个阶级所独占的。在资产阶级专政的社会里,劳动者阶级一无所有,列宁、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鼓动社会底层用暴力革命的方式推翻了旧政权。这里,党仅仅是起了一个鼓动领导的作用,而大批不怕流血牺牲的社会底层勇于参加暴力革命才是真正的直接动力和原因。因此,毛泽东说人民创造了历史。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里,除古巴、北朝鲜等几个贫困的国家仍在坚持外,其他国家都转向发展多元化社会的道路,只是多元化控制的程度不同而已。白色和红色的阶级专政,最终都将被历史所抛弃,灰色的、多元化的政治、经济、文化系统,为人们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必将成为世界潮流。
中国的改革何去何从,现在已经到了一个关键的时刻。左、右翼之争已近乎白热化,或者说,支持改革和反对改革的呼声彼此起伏。如何改?归根结底是利益分配是否公正;利益分配是否公正的前提是分配机制是否合理。是各阶层的政治协商与政治妥协?还是强势阶级的专政?当今世界历史潮流表明,妥协是民主的象征,是政治解决阶级矛盾的唯一有效和良性的方式。它使社会牺牲降低到最小和获得全社会进步的最大利益。
从网络上看到,法国的改革进行的很艰难,任何一项改革政策的出台都会受到不同利益群体的反对乃至大罢工,以至于我国的一些学者认为法国总统和政府的权力太小,受制约太多已成为社会弊端,无法进行雷厉风行的改革。但换个角度讲,这不正是民主的精髓吗?利益受损体当然要理所当然的反对改革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他们同时也必须而且有权利与其他集团进行讨价还价,并在讨价还价中达成基本一直。这种方式比单方面的决定要好的多,甚至有本质性的区别。法国的改革或许也只能是进展缓慢而影响了经济总量增长的速度,影响了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但这种改革方式决定了他们不会翻船,因为在改革的过程和结果中,社会各阶层仍在同一条船上。这或许对我们这样一个有太长的集权统治历史的国家来说,在理念上是难以接受的,相比之下,我们更喜欢雷厉风行,快刀斩乱麻。我们或许应当反思一下,我们也必须进行反思,因为我们的船已经倾斜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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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新贵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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