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要想战胜邪恶,就必须比邪恶更坚定
1、人性认识
人性本自私,自私非善非恶,绝对的扼杀和绝对的放纵这种人的本性都会造成社会的畸形。古今中外,无论任何国家社会,都有无数的道德信仰和法律条文,其目的就是抑制人类因私欲的膨胀而扰乱社会秩序。道德用精神的力量规劝世人,法律则是对残暴的行为给予惩罚。却不曾见那一篇是要教唆人类应该自私的。因为自私已经是人类作为动物的本性,是不需要教的。法律作为人类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方面给予触犯者必要的惩罚,以维护正义;一方面也是警示他人,若要触犯就要承担后果。法律的要义就是为你所做的事承担后果。就药案来说,只要中国的死刑还没废除,只要药是成年人且非精神病人,那么就没什么好讨论的了,穷凶恶极,必须死刑!所谓的‘激情杀人’、‘弹琴习惯’、‘好人药家鑫’都与法律无关。这样的常识一旦也作为争辩焦点被讨论起来,就已经够可怕了。这不,药的师妹叫李颖的在其微博上称,“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这样下去,无数个药家鑫就要展露头角了。反过来想想,如果是农民张秒撞伤并残杀了药家鑫,还会有此等规模的辩论吗?我认为是不会的,因为能把常识颠倒过来的事,不是‘贱民’能够办到的。中国现在的法律是针对普通老百姓的,一遇到权贵就卡了壳。
2、品水浒传和商三官
前阵子重新读水浒,了解了些世事后再读此书,见识那些江湖儿女快意恩仇,真是大呼痛快。水浒的时代就是个权钱可以随意践踏法律的时代。梁山好汉并非皆草莽英雄,不少都还是出身低级官员,懂得法律,投身绿林可以说是知法犯法。例如宋江、林冲、武松、鲁智深等。为什么?因为法律维护不了正义,给不了他们公道;甚至权贵们可以随意用法律的名义取他们性命。人言‘逼上梁山’,又言‘梁山好汉’。正是因为他们敢于上梁山,所以成就了好汉!
关于商三官,是蒲松龄聊斋志异里的一篇。说的是一商士禹者,因酒醉后开罪了当地一豪绅,被其家奴殴打致死,禹有二子,出告于官府,迟迟不能结案伸冤,父尸也迟迟不能安葬,全家悲愤。其女名三官,于是站出来说:“人被杀而不理,时事可知唉。天将为汝兄弟专生一阎罗包老耶?骨骸暴露,于心何忍矣。”于是才葬了父亲,三官也就此消失。后趁豪绅寿诞之日,三官扮戏子跟随戏班进入豪绅家,于豪绅欲淫乱她时割了仇人家头,自己也悬梁自尽。蒲松龄说:“然三官之为人,即萧萧易水,亦将羞而不流,况碌碌与世浮沉者耶!
水浒传和商三官其实都告诉我们另一个常识,那就是当一个社会法律可以被权贵随意践踏,正义已经不能伸张的时候,唯有你自己的坚持才能去讨回公道。我每每读到这些时都掩卷沉思,我们今天的社会子民真的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已经从我们的老百姓身上很难找到反抗的精神了。房子可以被强拆,土地可以被霸占,摆摊可以被掀翻,老婆可以被潜规,家人可以被残杀,就剩一口气还象个狗一样去上访,跑断了腿也没人理,惹烦了某些人,要不被关进精神病医院,要不给你弄个天方夜谭死。恨谁呢?先恨你自己。想起有个作家写下这样一句话: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在中国人嘴巴里还有最后一粒粮食时,在中国人身上还有最后一根纱条时,在中国人还能略略喘一口气时,中国人是不会选择造反的!
3、当前社会认识
我想我写到这,读者应该能领会我的题旨了。人活到这个世界上,其实是没什么分别的,无论富贵贫贱,生来光着身子,死去一文不带。如果你想明白了,谁又比谁狠呢?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我奉劝那些遭受了莫大的冤屈的人,舍得一条命,有什么冤伸张不了呢?前提是什么?是法律不能维持正义。还好我读过几年书,我也懂那么一丁点文明人的思维。前阵子看新闻,广州单身母亲陈雪香将宝贝女儿养大,一天却听到女儿亲口说她被人强奸了;在追逐嫌犯的过程中,陈雪香及弟弟、朋友、以及路人对嫌犯进行了殴打,事后嫌犯死亡。该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陈雪香犯故意伤害罪获刑5年……,我很欣慰,终于有人敢于还手了,又是个女人!反过来如果她通过法律解决,对方使点钱,可能也就判个两三年出来继续为非作歹。不知药案的受害者张秒的丈夫会作何感想,如果药家鑫最终没判死刑,这个做丈夫的会不会激情之下杀了他家人呢?
懦弱和妥协客观上纵容了不公的社会环境,因为不公的成本太低了。这是我们民族性的弱点,五四以来,很多有识之士为民主平等而奋斗,号召国民的斗争精神,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鲁迅和毛泽东。鲁讯在精神上唤醒民众,毛泽东则不仅在思想上觉悟,更付诸行动,带领穷苦老百姓起来革命。现在鲁讯被从教科书上请走了,毛泽东的塑像也被推倒了,难道我们的社会和谐到不需要斗争了吗?我看未必,倒象是社会矛盾已经激化到一触即发地步,他们怕了,任何鼓励斗争的东西存在对他们都是洪水猛兽。可是有什么用呢?种种的乱像和荒谬正在为你们挖好坟墓,正义的力量终会战胜邪恶,只需要我们每个胸怀正义的人更坚定。
2011年4月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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