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和小偷
妓女和小偷
春节的到来,当然给很多人带来的是温馨和幸福。如果你遇见这样关于妓女和小偷的场景你的感受不知道如何?
据大河网描述:一中年女子在郑州市一家双汇连锁店内偷肉被抓。这名妇女看见记者拍照就以头撞墙,说自己儿子正上高中,怕儿子看见了以后没法生活。她告诉警察,自己供养儿子上高中花费很大,家里已经两个月没吃过肉了,偷肉是为了让儿子吃好一点。又据《京华时》道,大年初一下午,“兔年春节第一贼”在北京雍和宫浮出水面。令民警感到好笑的是,这名76岁的老扒手此前三年年初一均在地坛庙会上行窃被抓过。他乔装改扮混进雍和宫,没想到偷得100元后又再次被抓获。
还有一则新闻我记不得它的出处了。说是春节将至,一位看起来有点象老头的40多岁农民工在城里靠拖媒送媒为生,其租住屋隔壁就是发廊(妓女经营场所)。从年初至岁尾,农民工每天都目睹着进进出出的男男女女,心中一直坚守着自己对家人的一份承诺。由于身处隔壁,农民工与发廊女都互相见证着各自的辛勤劳作。年前有一天的晚上,农民工沐浴更衣后准备第二天回家过年。农民工当然很兴奋很高兴,但心中挥之不去的那份欲望开始燃烧起来。他来到了隔壁的发廊,拿着还沾满媒迹的百元钞票找发廊小姐也想享乐一次。小姐见状却心生怜悯地对农民工说:“伯伯,你还是省着这钱为你媳妇和孩子买件衣服吧!”此时的对话,演释的是人类灵魂深处的善良和责任。恰在此时,派出所扫黄队来到,给农民工开出了5000元的罚单,无助的农民工一年的汗水就这样变为乌有。
76岁“兔年第一贼”和“窃肉母亲”行窃被抓,民警对此感到很成功、很“好笑”。50岁的拉媒农民工在发廊被抓,并被罚款5000元,派出所把此记入年终的工作总结的成果里。我们想想年过古稀的老人家本应在家享受天伦之乐,难道他就真的认为在外行窃更幸福更有自尊?显行后的窃肉母亲要撞墙,难道她真的觉得撞墙比偷窃更幸福?拉媒的农民工和发廊的小姐也应当回家与家人团聚,难道他们真地认为这种交易是一种享受?这些故事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人生困惑?
中国历来以“男盗女娼”为耻,相信每一个国人都有这样的伦理概念。小偷招人恨,娼妓招人耻。那为什么这些年来小偷和娼妓却越来越多了呢?这样的故事在现今的中国还有很多。如:为了给患高血压病的父亲治病而到药店偷药的福州儿子、为给即将参加高考的儿子进补的郑州母亲……。读到这样的新闻,只要不是铁石心肠,谁能忍住自己的泪水!
在为这样的故事伤感的同时,我们的国人是否在思考:是谁把他们推上了这样道德伦伦丧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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