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价上涨农民并未获利
粮价上涨农民并未获利
郭涛涛
粮价价格自去年11月开始上涨以来,中国储备粮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被认为是粮价上涨的祸首,涉嫌获得高额垄断利润。而且,记者调查了解到,粮食流通各个环节皆是既得利益获得者,而农民,却被排除在了获益链之外。
有道称,农民能获得粮价上涨总利润中的15%~20%。然而,由于以河南、山东等为主的产粮大省在去年10月下旬即已完成夏粮收购任务,粮价上涨则发生在11月之后,说农民此后获得回很牵强。
粮食卖早了
“俺家今年的麦子6月份就卖了,村子里大部分人的麦子也卖了。”马宜军告诉《新世纪》周刊。马宜军是山东济宁市鱼台县姜庄村村民,马去年从6亩的麦田里收获了3000斤麦子,留下1000斤自己吃,其余全部卖给了来村子收购粮食的小贩。
马宜军的麦子卖的价钱是0.65元/斤,而当时国家最低收购价在0.69~0.72元/斤之间。据马宜军介绍,由于马家的粮食达不到国家收购粮食的级别,这几年给国家上缴的粮食都是付的现金,而麦子主要卖给小贩,县城也有很多面粉厂。
马宜军说这些话的时候,有点后悔,因为此时村子附近麦子收购价已达0.8元/斤。而村子大多数人的麦子因为卖得早,也没有几个人卖到了这个价钱。
按照国家去年托市收购小麦的政策,农民每向国家出售1斤小麦,将会得到2.5分的补贴。以一亩地最高出产600斤小麦计算,农民能得到15元的额外收入。不过由于化肥等都在上涨,这些补贴作用不大。
中储粮的对与错
山东粮食局官员告诉《新世纪》周刊,山东省10月底就完成了夏粮收购业务。河南省粮食局储运处人员也证实,河南省已于去年10月底结束了夏粮收购。
再接着,粮价就涨了起来。由于中储粮先是收购了大部分小麦,随后在平抑粮价顺价拍卖中,它又成为卖方主体。中储粮被公认是粮价上涨的获利者。然而,中储粮相关部门人士告诉记者,他们没有权力去获得这个利益,因为粮价是国家相关部门定的,收入也归国家。
“不排除中储粮在涨价中借行政命令谋商业利益的可能性”,一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粮食专家说。这位专家表示,虽然中国已经实行了粮食市场化改革,但是改革还需要继续跟进,市场化还未完成,国有粮企的腿还是有点太“粗”。
中国国外农业经济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厉为民说,判断中储粮的做法是否合理,要分开看。如果是企业行为,竞价销售无可厚非;如果是政府行为,这样的做法就值得商榷,因为政府的职责在于粮食安全,而非在粮价上涨中谋取利益。
获益的中间商们
“除了中储粮可能在涨价中获利,凡是涉及到粮食流通的企业,也都从中得到了利益。”一位在北京粮油中央批发市场从事多年买卖的粮商告诉《新世纪》周刊记者。他说,前段时间,面粉一天几个价格,有时候发现来买面粉的人忽然多了,就知道自己的面粉价格定低了。
在中国粮食市场化的今天,因为有利可图,粮食市场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私人交易商。位于北京丰台区新发地的粮油中央批发市场是北京最大的粮油储运市场,不少大型粮油批发商在这里都有自己的门店和仓库,他们经营面粉、大米、食用油、挂面等生意。
“那些做食用油的大直销商,前阵子涨价的时候,他们有的一天都能赚十几万呢。”在新发地已做过两年的一位面粉交易商说。
谁来保障农民利益
在中储粮、中粮为代表的国有超大型粮企之外,根据2004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在保证国家粮食收购的前提下,粮食收购市场已向私人放开。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院徐柏园说,这是中国迄今为止最好的粮食法规,粮食开始自由流通。
由此,在粮食市场中也出现了收购粮食的商人、以及国营和私有的面粉厂等。它们构成了粮食交易链中的第二梯队。第二梯队的交易者或者向中储粮、中粮购买粮食,或者通过粮贩和农民直接交易,并开始对粮食进行加工。
在粮价上涨成为既定事实之后,由于第二梯队粮企采购粮食成本增加,因此它们的产品价格也随之增加。粮食价格的链式反应也由此凸显,此时的粮食交易完全成为市场化行为。逐利是任何商人的本性,粮价进一步推高。
在整个蜿蜒曲折的粮食链条中,当企业以沉默来欢庆这场涨价,消费者从腰包中多掏三五块之时,中国大多数农民的利益已被遗忘到角落。
徐柏园曾多次出国考察,他向《新世纪》周刊记者介绍,国外有专门保护农民利益的团体,比如澳大利亚小麦局是一个大型农民自发组织,相当于专业合作社。它的一个特点就是有二次分配机制,使得农民种粮抗风险能力增强。
所以,更让徐柏园担心的是,农民种粮积极性的继续降低。“此次粮价上涨,还是由市场供需决定的,而如果因为没有激励,哪天农民都不种粮食了,粮价上涨才可怕。”
(《环球视野》摘自2007年第1期《新世纪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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