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金正日默哀,上届主席替代本届主席主持
先说说联合国哀悼活动的法理问题,这个问题搞清楚了,后面的话才好说。
《联合国旗典与规则》
五、致哀
1、遇有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去世时,联合国总部、日内瓦办事处以及联合国设在该成员国的办事处降半旗。
2、遇有上述情况时,联合国总部和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在获悉该信息后立刻降半旗,为期一天。如当天旗帜已升起,一般不降下,而改在次日降半旗。
3、如由于天气或其它原因导致第二款规定中的程序无法实施,则在葬礼日降半旗。在特殊情况下,亦可在该元首或首脑去世之日和葬礼日均降半旗。
第4条到第11条省略。
我没有找到默哀的具体条文,估计和降半旗意思差不多。由条文推测,朝鲜要求联大默哀,应该看做是争取它认为的合法权利,与皮厚皮薄关系不大,拿官场来说,大多数位置是自己先提出要求的。说起来,当年邓小平逝世,联合国也是应中国驻联合国代表秦华孙的要求后降的半旗,反而是宋庆龄逝世,联合国是照章行事自动降半旗致哀。
“致哀”条款指名的对象是“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没说包括带“前”缀的,可见必须是在任期间去世的,被赶下台的不算,正常卸任的也不算。金正日是在职期间去世的,但他的头衔是“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防委员会委员长、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都是党职和军职,联合国不存在照章行事自动为金正日举行致哀仪式的问题,需要提出申请。这也就是邓小平逝世后中国先提出降半旗的要求的道理所在。邓小平逝世时已经不是“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宋庆龄逝世时,头顶着“国家主席”的头衔,虽然是“名誉”的。其实世界上很多“国家元首”都属于荣誉性质,故“名誉”不“名誉”,对联合国的“典”来说不太重要,关键是要套得上。
有网友说,那联合国岂不是应该为萨达姆和卡扎菲致哀?这是不可能的。萨达姆死的时候已经不是“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也没有人请求为萨达姆致哀,而卡扎菲,本来就没有正式官职,世人多用“利比亚领导人”称呼之,唯一正式的头衔是“上校”,但那是军衔,而且是不高的军衔。对金正日而言,他是事实上的朝鲜“国家元首”,公认的,但毕竟没有“国家元首”的正式头衔,所以需要朝鲜提出请求。提出后,联合国答应和拒绝都不存在原则问题,最后结果,简单地说,看人缘。
朝鲜提出请求后,本届联大主席国俄罗斯做出了拒绝的决定。到了这一步,事情基本上就算黄了,然而未必。接下来是笔者个人的猜测,大伙儿不要找什么消息。
朝鲜代表在请求被拒绝后,找到了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保东。老李说:“这个恐怕不好办,我试试看吧”。第一个“公关”对象当然是本月轮值主席俄罗斯常驻代表丘尔金。
丘尔金:不行不行!老金头既不是“国家元首”也不算“政府首脑”。
李保东:没有正式头衔只是不需要自动致哀,在接到请求后也是可以致哀的。
丘尔金:提到他们金家劳资就一肚子火!都是睦邻友好,金正日死了马上就通知北京,莫斯科只是在两天后与全世界的网民在同一时间得到消息,太伤淫了!
李保东:尔金兄弟消消气消消气!回头我恨恨地骂他,再不解气我饿他一顿。
丘尔金:俄中是战略合作伙伴,李哥你的面子我不能不给。我看这样吧:邱某人已经拒绝,没法反悔,但我保证不阻挠,你看行不?
于是,李保东找到了上届轮值主席——卡塔尔常驻联合国代表纳赛尔,请他代替本月轮值主席主持致哀仪式。中国和阿盟关系一贯很好,就连利比亚问题和叙利亚问题都交给阿盟看着办,卡塔尔代表不会驳老李的面子,所以默哀仪式是第66届联大主席纳赛尔主持的。至于有多少在原地站起来脱帽又有多少人跑到门口抽烟,那是朝鲜的事,帮忙找了对象并一直管到结婚,生孩子的事不便代劳。
现场的人再少,终归是联大为金正日去世默了哀,比争了没争到还是要强得多。哪些人争了没争到呢?我是真不知道。这种事也就是个面子问题,不涉及什么实质利益,各家心中有数并且在笔记本上做了个记号而已,过了就过了,常驻联合国代表和居委会大妈身份不一样,犯不着外传这类“内部消息”。几乎可以肯定,是中国帮朝鲜争了个按规定可给可不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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