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政策是“人为制造”少数“亿元富翁”的高效机器
编号:E政案第5780号案由(提案主题):中国必须进行社会主义化 “新房改”提案类别:民生类主办(上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办: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提案人: z3828 政治面貌:群众内容:“病入膏肓”的“房改”和“房市”
正式“房改”十几年后,实际效果是:“房改”设计的“原目标” 早已彻底“破灭”, “房改”早已“名存实亡”,全国各地的“商品房” 价象“乘火箭”样高涨,广大老百姓离“商品房”愈来愈远,“房产”非常严重的两极分化,与“房地产业”相关的“巨贪”接连不断,屡禁不止。对待如此“病入膏肓”,一直仅靠偶尔打一两针“退烧药”和临时性“治表不治里”的挣扎,许多人(包括许多领导)根本不(不想、不愿、不敢)知道 “病因”是什么?当然就不可能找到根治方法了
1中国 “房改” 和“房市”相关政策是 “人为制造”少数 “亿元富翁” 的高效机器:
当前的“房地产业”是中国新兴“世界级”大资产阶级的“天堂”, “亿元以上富翁”最多,他们的“发家致富”主要依靠对大资产阶级极为有利“房改” 和“房市”相关政策、法律和“政府”(见第3节):使国家和广大人民的财富迅速向少数“房地产业” 大资本家集中;还有相当多“房地产业” 大资本家 的迅速“发家致富”是用了相当有效的加速剂“行贿”。 “行贿”能使“房地产业”大资本家获得非常巨大的利益,“行贿”数额再大都可以计入“成本”,转嫁到广大购房者头上,完全值得他们“铤而走险”,并“创造”出“五花八门、非常有效”的“行贿”手段和方法,必然“屡禁不止”,加上“高利润”和“囤房和炒房”, “商品房” 价就必然会象“乘火箭”样高涨,不彻底清除这“三大病因”就不可能医治“商品房”的高价水平和上涨趋势,
当前的“紧控房贷”看似“严厉”,实则是仅涉及“三大病因”的部分“皮毛”,因而不可能有任何“实质性作用”,更不能“持久”和根本改变
2 “诱逼官贪”的“房改” 和“房市”相关政策
即便在当前“高薪养廉”下,那个不贪的官仅靠其工资轻而易举买得起 “商品”房子?那个贪官没有多套房子?许多表面不贪的官都有多套名目繁多“经适房”、“限价房”、“解困房”、“福利房”。官员们都知道: 多搞到一套房子就可以获得数十万乃至数百万的利益,相当于自己数十年工资,如此非常巨大利益的诱惑必然会使许多官员们“铤而走险”,并“创造”出“五花八门、瞒天过海、屡禁不止”的“受贿”手段和方法,包括:有实权的官可以制定有利于自己或官群再购这类房的“土政策”;换地方、换单位、单位迁移、大项目开发等都要为自己(或亲属)搞(收受)一套这类房。
据新华社前不久道:山西小小的蒲县煤炭局长居然在北京、海南等地有房产35处!
显然:国家有关“经适房”、“限价房”、“解困房”、“福利房”等的政策“混乱和缺失”以及“监管不严”才使许多贪官“有机可乘”
3 “榨贫造富”的“拆迁”和“房奴” 政策
所谓“拆迁”是“半诱骗”和“半强迫”广大老百姓交出世代相传或辛辛苦苦挣来的地产和房产,转手卖给“房地产业”开发商。于是,地产和新房产获得非常巨大的“升值”; 开发商得“升值”的“大头”,造就了许多“世界级”大富翁;“政府”得“升值”的“小头”,也造就了许多贪官;被拆迁户“失多得少”,一般都失去了原房所占大面积土地,失去了原房宽松优良环境,大部分外迁户失去了优良的地段口岸,仅仅改善了房屋质量和比原房略多一点面积;并且,以“谋利”为目标的“房地产业”开发商们必然要尽可能压低“拆迁”成本,与“拆迁”有关的各方,包括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拆迁公司”,都要趁机“捞一把”,因而经常发生“克扣” 拆迁安置补偿、“粗制滥造” 拆迁安置房、“野蛮拆迁”、 “强制拆迁”等社会不安定事件。
另一方面,开发商建了 “新房”必须有人买!大富翁和贪官也只能消化很小部分,大部分还得推销给广大老百姓,于是,“取消福利分房”,“杯水车薪”、“狭小低档”的“经适房”、“限价房”、“解困房”导致许许多多老百姓不得不“贷款买高价商品房”,成为长期受“双重剥削”的“房奴”。 制造和压榨“房奴”是典型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政策和路线
4“房产”非常严重的两极分化
中国现今少数“富豪”们在国内外购置了许多套价格非常昂贵的“豪宅”,少则上千万,多的达数亿以上,不但让中国老百姓难以想象,也让世界“刮目相看”,更多的有钱人、官员有多套房子。老百姓也同样知道:多搞到一套房子就可以获得数十万乃至数百万的利益,因而有能力老百姓也会用各种各样手段搞到多套“经适房”、“限价房”、“解困房”、“福利房”:包括反反复复、真真假假的离婚与结婚,迁地方、作假证、隐瞒、找关系、送大礼等,各显神通。这三类“神通广大者”形成了以“享受和赚钱”为主的“多房族”,囤积、占有了相当可观的房地产资源
而有许许多多老百姓无房、少房、或仍住烂房,包括众多“房奴”。一生都在为获得或改善基本住房条件而奋斗,这是当今社会极大的“不公”,
上述四方面严峻问题说明:“房改” 和“房市”已“病入膏肓”,其根本原因是:当今的“房改” 和“房市”将广大老百姓必须的“生活条件”(住房)转变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 住房的“榨贫造富”和非常严重的两极分化也是当前社会极不稳定的重大泉源
建议:中国必须进行社会主义化 “新房改”
“住房”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必须“生活条件”, “房产”也是每个公民很“贵重”的固定资产, “安居” 才能“乐业”,因此,让“住房”回归其基本用途,为每个公民提供“优越生活保障” ,摆脱“牟利”,是中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由之路。针对上述四方面严峻问题和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化 “新房改”必须包含如下相互关联的三大方面内容:
⑴建立严格区分和监管的“房产双轨制”
每个公民“按劳”享有的社会主义保障住房(社保房)和为高收人群提供的“商品房”。 “社保房”应当是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宽大抒适高品质“安居房”,但受到严格的限制和监管,“社保房”由单位、集体和国家 “按劳优价配售”或“有条件继承”,禁止上市、转让和抵押,每个公民“最多”只能有1套“社保房”, 公民多余的“社保房”由原售单位“优价”回购。
国家鼓励公民购买自住的高挡“商品房”, “商品房”可以自由上市、转让和抵押,
⑵建立严格征收和监管的多套房或超面积的“房产税”, 每个公民“最多”只能有1套“免税房”,公民拥有的“房产”套数愈多、超面积愈多,房产税率愈高, “房产税及税率”必须足以减低“房产”的两极分化和杜绝各种不合理的“多占”
⑶建立全国统一的每个公民“房产”信息管理,这是“房产”管理和“房产税” 征收和监管的必备基础。“房产” 登记必须用实名制,大面积的“家庭套房”产权须2个“成年公民”登记。
这样的社会主义化 “新房改”必将飞跃提高中国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才会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新的中国“房地产业”主要任务将是为13亿中国人建造宽大抒适的高品质“安居房”,必定会形成真正“造福于民”的国家新兴重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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