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贺卫方教授以“妨碍司法公正”起诉南方某报
恳请贺卫方教授以“妨碍司法公正”起诉南方某
在《要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一个人么?》这篇文章中,贺卫方教授苦口婆心地说到他“过去这些年一直从事司法改革推动”的进程,这点草民是极其敬佩的。我想,中国的司法制度,确实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某人或某种势力,用强权、金钱甚至谩骂、恐吓来干预司法的公正,这在当今的中国,应该是不鲜见的。冤狱、强拆也因此在中华大地上屡见——当然,法学家是不会把“强拆”当成司法问题来对待的,不过对俺等草民来说,这无疑是对公平正义的司法的粗暴践踏,所以请容我一并列举。既然苏格拉底可以类比药家鑫,想来草民这般说说,也算不得贻笑大方罢——检察官、法官受贿案件,也不是并非没有,反而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所以贺教授自己还说:“几乎所有产生较大影响的案件都昭示出司法不独立这一事实”。草民如我,也是极其愤恨中国司法所存在的那些不公平、不透明的肮脏龌龊之事的。那么,我在此想请问贺教授,如果眼前就有干预司法独立、妨碍司法公正的重大事件在您面前上演,您是否会代表全体人民去起诉它呢?也可以此来坚定您推进司法改革进程的决心。草民还想请教素以法律谋生的贺教授,如果有人用非常手段来影响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以法律条款衡量,是否构成了“妨碍司法公正”呢?请允许草民摘引原文于下——草民可是不改动原文一个字的转引,也会摘引得比较全面,因为草民会尽可能地避免贺教授在《要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一个人么?》中的断章取义及把“满门抄斩”引化为“株连九族”的错误。
“药家鑫杀人案”被害人张妙的家属代理人西安张显的微博,有如下一些内容:(西安张显微博网址:
· 告诉大家:药家鑫死刑几乎已定;药家目前活动相当积极;南方ZM于4月5日与我谈过近4个多小时,劝说我们不杀药家鑫,遭到断然拒绝,我们回答是:不是我们要杀他,是法律要杀他!该某位记者打着所谓人性,取缔死刑的幌子为药家鑫近于,我既收到电话,也收到了短信,当然坚决的态度得到的是他的狂吠!
4月11日 21:44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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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赔偿的名义引诱我们,实际上是在侮辱我们,侮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劝说我们与药家鑫父母见面,我的回答是:怕见,不愿见,也不想见,见他们以后会做恶梦的;用所谓的人性感化我们,回答是中国目前有死刑,就就得让某些坏蛋去接受,这样好人才会安全些,国家才会可爱些。
4月11日 21:57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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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很担心法院周五前宣布结果,因为他们的纸是周五发行的。
4月11日 22:03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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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才认识到这个纸的反动,他们打着所谓追求“高尚情怀”的名义,在宣扬西方的人权,在践踏祖国的法制,你在人民面前,只能是鸡蛋碰石头的!我们要法律的正义,不需要披所谓“被高尚”的外衣。
4月11日 22:07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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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纸就是为所谓的那个精英服务的,他的立场是与老百姓有距离的,往往在利用百姓,为某些利益集团服务。
4月11日 22:12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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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牺牲我们的利益,很武断,狂然不顾我们受害方的感情,而显示自己办风格与众不同,也显示自己的清高、伟大和高尚,呼吁不杀药家鑫,为文明做了些贡献,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是有死刑的,我们的社会状况与取缔死刑的国家相差甚远。因此,这个纸就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和空想主义者,也很会蒙人的。
4月11日 22:20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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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的理由是:正因为药家鑫十恶不赦,一片喊杀声,所以呼吁不杀他,这样就为中国取缔死刑的文明前进了一步,也做了很大的贡献。这个立意是很好的,就是我们不愿用所谓的高尚行为去被人高尚一回,我们也不愿意被玩闹。这是你们的想法,我们有权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尊严,因为法律是穷人的生命线。
4月11日 23:07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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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民胆小,不想去追寻张显所提到的“南方ZM”是一个什么;也不愿去多想既然这个“南方ZM”可以花四个多小时的时间,去为了一个杀人犯游说被害人家属代理人,并且提出用“赔偿”来补偿之,那么他们为什么不可能,花比这更多的时间,以“取缔死刑”、“人性”的幌子去说服法官、检察官或其他相关人等?我更不愿去深究人大常委委会、国务院都不曾通过、颁布废除死刑的法律,“南方ZM”又从哪里来的底气与依据,要求在药家鑫身上取消死刑?!草民只想求证于贺教授,“南方ZM”的所作所为,构成了“妨碍司法公正”吗?想来贺教授对草民是会不屑一顾而不加理会的,草民那就把这起刑事案件,放到草民自己身上,来讲一个故事吧。当然,这只是“虚构”,谢绝“南方ZM”的游说及其它相关部门的跨省。
草民的妻子,被车撞了,然后车上下来一个年轻人,用“弹电吉他”的手,“激情地”捅死了我的妻子,捅了很多刀。草民家中,尚有嗷嗷待哺的小儿等着他们的母亲深夜下班回家。草民得知这噩耗后,欲哭无泪,只有求助于司法,为草民及被残忍杀害的妻子讨回一个公道。而那个年轻人,却很有些背景,他们处处在用他们的势力与影响,来干预司法公正。并且,这时候,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的一群人,扛着“人性”的幌子,要我们与杀人犯的父母相见,要我们“不要杀这个杀人犯”。而他们的“人性”,这个“人”,却没有我妻子在其中。我们不愿意要他们的钱,因为我们只想讨回一个公道,也只想让今后更多的老百姓,免于被车撞后被刀杀戮的命运。法律怎么判决,我们都会无条件地服从,我们不能以我们个人的名义,来干预法律的公正。他们因为我们的不愿意干涉法律公正,对我们破口大骂,甚至还有可能威胁我们。我们不知道他们的下一步行动,将会是什么?他们还会动用他们权势与金钱,来对本来公正的司法,做些什么?我们不得而知。而那群扛着“人性”幌子的人,他们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啊?他们应该知道,捅死我妻子的人,是不得不死的,不是一姓贺的“法学专家”也说过“根据现行刑法以及司法实践的一般惯例……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的结果是可以预料的,也是受害人的正当要求”吗?贺姓专家,可是与他们沆瀣一气的同路人啊,他们不可能不清楚“杀人偿命”这现行的法律的。但是,他们偏偏用掌握的舆论武器在全国范围内大肆鼓噪,也正是因为他们的鼓噪,才有了他们后来又装出痛心疾首的样子来反问的“要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一个人么”?挑起“群众狂欢”的是他们;谴责“群众狂欢”的,还是他们。杀人犯被判处死刑,是几可预见的了,而在犯罪嫌疑人伏法之后,他们这群人,又将从中得到什么?原来他们会得到,他们是推进“司法改革”与“废除死刑”的先驱的称谓,也因此会把自己装扮得更“民主”、更“人性”。只是啊,为何草民只觉得他们用心险恶、居心叵测呢?草民从他们的表演中,只看到了他们利用明显是一起性质与案情并不复杂的凶杀案,来推销他们的私货,来欲达到搞乱中国法制、道德与人心的目的。如果他们能真正影响到法律的公正判决,那我们国家的法律,就死了;因为法律不再为普通老百姓服务,不再站在绝大多数人的立场。这是他们那群人的绝对的胜利,因为法律一死,还有什么能威慑别有用心之人的对中国的所有图谋呢?他们那群人,不管杀人者伏法与否,都会获得相当大的利益,这才是他们想要干预司法公正的目的啊!不由得想起了孔庆东教授的话:“先是不要道德,最后连法律也不要了,他们要的就是要搞垮这个国家!搞垮我们中华民族各民族、各地域人民之间的团结。”草民再次欲哭无泪、满心伤悲,难道在当今的中国,无非是想要一个司法的公正,就这么难吗?
读完草民“虚构”的故事,“冷静如千古不化之冰雪”的贺教授,能代为帮助我们,向法院起诉南方某或许已经构成的“涉嫌妨碍司法公正”吗?因为您是赫赫有名的法律专家啊,也只有您能影响到法律改革的进程和有这力挽狂澜的力量。您也可以因此与他们那群别有用心之人划清界限,来继续做您的冷然超越于一切物外的“法律专家”啊。如果,您不愿意做,那您这样的不站在我等普通老百姓立场的法律专家,我们不要也罢。因为您所代表的法律,既然不能为普通百姓服务,那就只剩下为权贵精英谋利益,我们唾弃您这样的法律专家。
最后,再一次恳请贺卫方教授代表全国人民起诉南方某,如果您想继续在老百姓心中维持您的高高在上的“法律专家”的头衔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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