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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的悲哀

2025-02-20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的悲哀
钟声


关于中国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问题,本人曾经有过评论,并且给有关刊物发去。当然泥牛入海无消息也是自然。但浏览电话室刚送来的《工人日报》发表的《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再次看到总则部分刊发的这个谬言,即“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真有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中国共产党是哪个阶级的先锋队?党章中早已明确指出,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既然如此,已经到了需要“桥梁和纽带”才能与职工群众联系的地步,那么无疑说明了这个先锋队不仅严重脱离了职工群众,而且其阶级性质都发生了根本改变。即它再也不纯属于作为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是属于包括新生资产阶级和特权阶层在内的全民族的先锋队了。这同那个不无强奸民意之嫌的“仨代表”如出一辙,既对中国工会的从属地位做了明确,又为日后没有“代表”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找到了替罪羊。所谓“工会要依法维权,替职工说话”,不就是欲图在事急之际将罪责尽推于“纽带和桥梁”?
本人在《工会维权还须靠党》的拙作(见旧帖)中曾经指出,如果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党组织都不能维护本阶级成员的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那么作为该党组织属下的群工部门又怎能维护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比如说,企业重组改制,许多职工被迫下岗失业,连所在的党组织的生存都岌岌可危,其所管的工会组织又能奈何!反之,若党组织真正从本阶级成员的根本利益出发,仅仅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坚持同资改路线做斗争,工会组织能不团结广大职工群众乘势而上!
事实上,早在北京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习期间,几个较为知名的教授不仅谈起“桥梁和纽带”之谬,并且还在黑板上特地画图以示,即一边是党,一边是职工群众,而中间画了工会——桥梁和纽带。教授们说:在全总讨论《工会法》和《劳动法》期间,他们就曾直言不讳地指出这个谬误,但说了算的家伙最终还是执迷不悟,坚持写入其中。要知道,你共产党毕竟还没有公开宣称自己不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呀!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面对教授们精彩的演讲,我们近百名工会主席报已经久不息的掌声。因为大家极其明白,作为“桥梁和纽带”的工会一是无能为力,二是发展下去,只能是和职工群众一道,抛弃和反对那个脱离工人阶级而投入其它阶级怀抱的“先锋队”。
所以,正如马列主义所指出的那样,“理论是行动的指南”,谬误的理论必将带来谬误的结果。《中国工会章程》坚持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谬误理论,不仅是中国工会的悲哀,中国工人阶级的悲哀,而且更是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的悲哀!因为这既是在理论上说明党已经严重脱离了工人阶级及其广大成员,也预示着行动上势必违背和损害他们的根本利益。国企重组改制、“一长制”和“砸三铁”等迫使无数职工下岗失业的改革实践,不就是他们脱离乃至背叛工人阶级的最好证明?

标签:工会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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