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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民只配“打落水狗”?

2025-02-19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今年4月15日,湘西小城溆浦县一选区,6444名选民,投票罢免了米晓东的县人大代表。15天后,该县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终止了米的人大代表资格。米晓东遭遇罢免,源自米晓东获刑。选民们质疑,犯罪分子怎能当代表?  
  这则消息在媒体上的热度之高,实在让人莫名其妙而且感到汗颜。让选民们兴师动众作古正经地罢免一个犯罪分子的人大代表资格,确实说不上是什么人民民主的伟大壮举,不过是一场程序秀而已。真正能够体现选民的选举权利的,无疑是对那些虽然没有犯罪但却不能让选民满意的代表被选民们所罢免,才有一些人民民主的实际意义。现在对犯罪分子的罢免,就好像一条因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落水的狗,又让选民们来齐声高喊“打!”一样,未免把我们人民民主的档次,给表现得层次太低了。
  记得在清朝末年,张之洞等保守派在反对实行民主的时候,所持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民智未开”,认为以中国老百姓的素质根本就实现不了民主政治。到了蒋委员长执政的时候,还要对中国社会实施“训政”,否则认为老百姓也没有资格享受“宪政”。可是不管是在苏区边区还是解放区,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却又搞得轰轰烈烈,其民主的真实程度和卓越成就让那些来自“民主典范”国家的记者和人员们都敬佩得五体投地。西藏是长期处于封建农奴社会的地方,那些农奴们连起码的文化都没有,可是在民主改革过程中,他们选举自己的当家人时,却认定了一个最根本的道理——选品德好有本事又肯干的人。那时进行选举的物质条件之落后,今天的人很难想象。但当美国作家韩丁在晋察冀边区体验时,他看到翻身农民用“豆选”的方式进行真正的“海选”,他也产生出深深的敬佩。“豆选”很简单,候选人背朝选民而坐,背后有一个土碗,选民们中意谁就往谁的碗里投豆子。这种最落后的简单方式却实现了最先进的选举原则——直接选举、秘密投票。所以对于民主选举而言,方式的新旧并不重要,关键在于是否能够让选民们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意愿并且让这种意愿在选举中起到决定作用——而且这种决定作用不能只是表现在拉一条落水狗来让选民们集体喊打。
  或许有人会认为笔者的比方太过于偏激刻薄,但说句良心话,作为选民之一的笔者确实觉得这种打落水狗式的罢免真的太侮辱新中国选民的“民智”甚至是“民志”了。人大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除了那些具有法定罢免事由的代表外,最能体现选民选举权利的,恐怕还是他们对于那些空降给他们或者他们不满意的代表们的决定作用。套用“落水狗”的比方,选民们如果有机会和能力把自己不满意的岸上狗也给打下水,那才算是真正的当家作主,也才是值得中国选举史大书特书的成就。选民们毕竟不能只配罢免犯罪代表打落水狗啊!

标签:选民   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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