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方有些蠢,[疯疯癫癫]有些阴
河南警方有些蠢, [疯疯癫癫]有些阴
5月7日,下午16点,洛阳人民象往常一样,纷纷来到周王城广场……引人注目的是“我爱毛泽东万人签字”的场面,让人感动的热泪盈眶……“我们现在要整顿广场,准备对一些不法分子采取措施”……大约17点多,警察和便衣开始冲进广场。直奔“我爱毛泽东”万人签字活动场地。然后抢走毛主席像和签字条幅……这时有十几个老人立即扑了上去,制止他们的抢劫行为。然而,这几个疯狂到极点的抢劫者,对一名70多岁的王姓老者持械猛打,最终这伙暴徒连打带夺,从群众的手上抢走,立即向广场北部奔去,被群众追赶。跑在前头的刘三英(被网民称为当代江姐的人)边追边指责他们撕坏毛主席的像,这时又冲过来一群公安和便衣堵截追赶的群众,同时,另一群公安和便衣冲击唱红歌的人群。当刘三英转回唱红歌地方时,被冲上来的公安扭住胳膊架起,当刘三英抗拒不跟他们走时,几个人捉住脚,撕扯殴打着将其抬起,向广场西部即停警车的地方奔去。”
看了上面描述的洛阳的“五七”事件,总的感觉是河南警方有些蠢。一些群众为了表达一下自己的感情,搞个“我爱毛泽东万人签字”,就算是没有办好“申请和许可”的“集会”,也犯不着自己赤膊上阵去闹场子呀。在毛泽东开创的国度里老百姓出来搞“我爱毛泽东万人签字”,这种活动的产生,本来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用警力来解决这样的矛盾,可以说是最愚蠢的做法。其中的道理就不细说了。
在这个问题上,[疯疯癫癫]的表现有些阴。他之所以强调“打着拥毛旗帜的非法集会其性质还是非法集会”,无外乎想让老百姓越来越气,让河南警方越来越蠢,激化矛盾,他们好渔翁得利。
其实,认真分析《集会游行示威法》中的“集会”一词,是一个很不严格的概念。按词典说,只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通过联系聚集在某地点从事某项活动就是“集会”。那么,同学、同事聚会、婚庆宴会、宗教法会等等都是“集会”。按《集会游行示威法》是不是都需要“申请和许可”?没有嘛。所以,对于没有办好“申请和许可”的“集会”是不是“非法”,管与不管,怎样去管,完全由地方执政者决定。在管与不管,怎样去管的过程中自然也就反映出地方执政者的政治态度。[疯疯癫癫]的阴险在这里也就派上了用场。
正因为集会的概念不清,所以河南警方也有些“两难”。难得糊涂时也就干了蠢事。为了避免以后再发生这种“亲者痛仇者快”的冲突,建议人大尽快对“集会”明确界定为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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