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国忠怎么那么倒霉,是美国人不够哥们?
这个世界奇妙的让人眼花缭乱不说,言行的自相矛盾事物,也是层出不穷家产便饭了。有些人看似风流倜傥,但就事物的解释自圆其说而言,却是捉襟见肘了。
世间一些事物,我们很难说是巧合,还是某种意义上的逻辑吻合。不过总之,总有那么一些人,情愿地卑躬屈膝的让他人蹂躏和扇自己的嘴巴子为快,这样的案例是不胜枚举数不胜数。
譬如:谢国忠前几天还高分贝地嚷嚷着:中国要摒弃一些意识形态上的分歧,要同心同德肝胆相照地,休戚与共地着力于与美国凝聚成患难与共,戮力同心精诚团结的共同体,以化解如今美国目前所面临到的前所未有的困境。谢国忠的中美要荣辱与共观的话音刚落余音尚还绕梁,2008年十月四日,美国政府宣布:向台出售价值为60亿美元的军火,从合同的明细看,此次潜艇导弹飞机等,美国对台湾所展现出的姿态是:一应尽有全力以赴地加以满足。令人有所欣慰的是,美国人这次又玩出了新的花样来,说:此次军售是完全是依照《台湾关系法》而行驶出自己应尽义务的,是有“法律”依据的是“有法”可循的,由此看来,我们不得不佩服这《美利坚共和国》民族的精神,确实是一个事事讲求法律,以法律为准绳的国度。在美国的法律高于一切,这一【普世价值观】指导下,很显然,美国人的“依法办事”来对台军售,与我们谢国忠挥舞着【星条旗】摇旗呐喊敦促国人要弘扬和重现与凸显中华美德的传统来,在救美国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中国政府不容半丝懈怠,得到了一个极好的注解,和一个马前卒在浓妆艳抹下,其靓才表演背后的实质与用心良苦是可见一番的。
那么,谢国忠之流与同僚们,是否也认同《台湾关系法》是一部现行的美国国内法?看来谢国忠也不好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倒不是说谢国忠之流和同僚们是浅薄之辈,因为,包括《经济学》在内的社会科学领域,与其说是科学,真不如说是经验学的之乎者也,更何况的是:知识一旦把流氓给武装起来了,这个世界就无处不是充斥着谎言盛行,肆意横行也就不足为奇了。
言归正传的是,美国人把《台湾关系法》适时列为他们自己国内的“法律”范畴内来管辖,按国际关系法,我们可以暂且不论,美国的“法律”性有多崇高,但我们可以试问的是:台湾何时正加入美国联邦?若谢国忠之流和同僚们,也认可和本着“尊重史实”的话,那么,是不是可以这样地说:台湾就是目前美国第五十二个州呢?否则我们又该如何来理解《台湾关系法》是美国的内政的呢?
在此,我们还必须要还原一下近代历史上的一些扉页墨迹:1979年初,被中国人誉为是:中国改革开放纪元伊始年,当年,时任的美国总统【卡特】,按当今的时髦说法,就是:什么破冰之旅(其实就是过去的说法叫:握手言和而已)。当年,中美建交之际的附加条件就是此次破冰之旅的核心了,那就是:美国在与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断交,转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交条件,就是美国早就起草好的一部《台湾关系法》,在中美建交的同时,《台湾关系法》也随即开始生效(谢国忠你不会再说次段历史篇章是子虚乌有吧?),当然了,难怪美国人敢理直气壮地说:《台湾关系法》是部美国国内法,也就不难理解了,因为:一个巴掌拍不响。
在中美建交公报曝光的同时,美国国会制定的《台湾关系法》的备份法案,也早已是十月怀胎“不情愿的难产而已”罢了。中美建交之际,与《台湾关系法》被激活,都是在同一时间,由时任的美国总统【卡特】签署并即刻生效,以规范往后的美台关系存在:脐带性。有了这部《台湾关系法》,美国不但可以堂而皇之名正言顺地插足中国内部事物,并随心所欲运用自如地在两岸间矛盾中渔翁得利。众所周知的是,在《台湾关系法》框架下,其遵循原则是参照“美国国内法”格式而制定,显而易见:中国神圣不可分割的领土,竟成美国第五十二个州了,谢国忠道:谢主荣恩。
历史回放:《台湾关系法》于1979年4月10日,经美国总统卡特签署生效,这部《台湾关系法》的要旨为:“我们支持一个中国的政策,但统一如何以和平方式达成要靠双方进行两岸对话。如果大陆企图以武力而非对话来达成,美国将提供军事物资使它无法成功。”
谢国忠:中国与美国在荣辱与共的共识上,你看,究竟是谁荣了,谁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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