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义改革的典型论调
夏小林:新古典教条的“改革导向”
原载: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国家发改委研究所 夏小林
不妨顺着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导向”,我们想象自己在制定中国改革、开放的路线图。这种顺势造势的结果会显示出如下的一份菜单:
第一,什么是市场经济?新古典理论认为,那就是一种主要由个人和私人企业决定生产和消费的经济制度。所以,按照这种规范,中国的“改革”和市场经济“到位”,就是在产业领域和要素市场全面实行私有化,建立私人经济为主体的经济制度。国企卖光,土地私有化,公共服务机构和职能尽可能市场化。什么“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都是暂时的过渡现象,不是真市场经济,需要“改革攻坚”之。
第二,什么是国家和市场的关系?萨缪尔森主张混合经济。但他说,主张自由放任的奥地利/芝加哥学派认为,政府活动应该限于保证合同履行、提供警察和国防服务的范围内。所以,按照最时髦的奥地利/芝加哥学派的理论,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产业政策、社会福利政策和经济活动中的其它规制都要取消才好。例如,仅仅实行货币主义的政策就可以实现宏观经济稳定了。或者,按照“理性预期”理论,相信价格信号和经济人的理性可以自发地解决宏观稳定问题。虽然,这些政策主张在美国已是过时二十多年的陈旧东西了。
第三,什么是工资决定机制?就是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工资。工会和雇主组织是妨碍市场机制发挥资源配置作用,降低效率的。最低工资也是违反市场规律的,要减少就业。所以,中国应该消除工会和雇主组织的作用,取消最低工资制度以及劳动法和配套法律。劳动合同法要“搞垮中国经济”。血汗工厂是自然现象,那是市场供求关系调节的结果,需要有穷人来牺牲。虽然,美国仍然保留着劳动法、工会和雇主组织,最低工资也一再提高,劳动合同法照行不误。
第四,什么是开放?就是在全球化的自由市场中发挥比较优势。所以,中国就是要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优势,在传统产业生产鞋子、裤子、衣服、玩具和食品,在现代产业的低端为跨国公司长期打工。中国是不可以既发挥传统优势,又集中力量挺进高档的现代产业的。虽然,德国、美国的发展经历不是固守比较优势,人家相信的是历史学派的理论,是产业保护加急起直追,乃至残酷的跨国掠夺和杀戮。另外,中国的市场一定要全面开放,开放只有正作用,没有负作用。虽然,欧、美的市场是不对中国和发展中国家全面开放的,特别是高科技、农产品和劳动力市场,因为,那样做有负作用。
第五,什么是适合市场经济的政治体制?普选和代议制。它可以使民众监督政府和更换自己不满意的政府领导人或政党。但是,这对约束强势集团和增进社会福利有多大作用,那就说不太清楚了。近几十年来,在来自社会主义阵营的福利竞争大大削弱的全球化中,普选和代议制,以及共和党和民主党之类的轮流执政,在发达国家并没有改变民众福利和工资的长期下降趋势,许多国民由于失望并不参加选举活动,这是众多西方经济学家都知道的,他们还知道这是市场更加自由的结果。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和改善收入分配之间是否出现了难以协调、相互背离的矛盾?“主流”经济学家不去考虑,还是力主这种政治制度。自然的,中国的市场化改革,需要建立已经由某些“海龟”和“土鳖”经济学家们提出的代议制民主,或说“美式民主”。因为,市场经济需要美式民主体制。
至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以及伊拉克的民主实践导致的严重问题和社会灾难,那是穷人必要的牺牲。但是,为什么在这些社会的另外一面,却是富人通吃呢?另外,奥地利/芝加哥学派理论在拉美国家的失败,导致左翼通过普选上台,这符合经济学家们主张“美式民主”的初衷吗?这时,经济学家们往往顾左右而言其它,语焉不详,没有行之有效的对策了。
第六,怎么看待、解决市场化转轨中出现的腐败、贫富分化加剧等问题?那是全球化、私有化、市场化和政治自由化的“改革、开放”不到位造成的,是多数人必要的付出和牺牲。要靠进一步的全球化、私有化、市场化和政治自由化的“改革”来解决,同时,需要多数人进一步牺牲利益。少数有钱、有权的人通吃,那是增加投资和就业的需要,是资本和复杂劳动的国际标准的报酬,穷人不要仇富,法律不要追究“原罪”。
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也存在市场进一步自由化的问题,出现了同样问题也应该如此理解和对待。奥地利/芝加哥学派就是这么认为的。但是,选民是否认可这种价值和政策取向,有哪个政党不顾死活,敢于这么一竿子插到底,那就不属于经济学和经济学家考虑的问题了。
当然,在美国、欧洲、拉丁美洲和非洲有了问题都可以争论,但在中国特殊,可以“不争论”,不考虑民心和选民问题,因为“不知道老百姓是谁”。而且,物以稀为贵,经济学家的言论越怪异,一些媒体越喜欢捧,人、媒双赢,符合利益最大化原则。
第七,什么是经济学家?满脑子新古典经济学,言必称教条,最好还是奥地利/芝加哥学派的。因为,萨缪尔森已经老了,过时了。虽然,奥地利/芝加哥学派的领军人物已经作古了。但是,经济学家说话要有中国特色和幽默感,比如,“私人企业主不是资本家”、“冰棍理论”和“劳动合同法搞垮中国”之类;再如,“中国不应该建成福利社会,否则人们便没有危机感,不好好工作”,“我建议取消所谓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福利,目的是保持大家的工作热情和能力”,“中国的贫富差距还不够大,只有拉大差距,社会才能进步,和谐社会才能有希望”之类。虽然,在美、欧和新古典的正统理论中,私人企业主就是资本家,窃取国资就是犯罪,劳动合同法也需要执行,贫富差距需要重视和解决,福利社会还没有也不能取消。
显然,这样一份菜单与中共十七大的主旨是反着的。总结改革开放30年,不能不注意到历年来它在方方面面的影响和干扰。
(本文是作者《为谁作嫁?———经济学、市场和改革》书中的专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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