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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迎的“外储分给个人”的怪论为何有市场?

2025-02-26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外储分给个人的怪论为何有市场?

  

   经济学家张维迎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建议:将近2万亿的国家外汇储备,拿出一半来分给居民,他认为,如果政府持有的美国债券分给老百姓,让每个中国人都变成美国债券的持有者,是一件好事(2月9日新华网)。
此言一出,遭到了中投集团总经理高西庆的强烈反对。高西庆认为,外汇储备一旦分给老百姓,中国政府就不好对其进行集中控制管理。“目前中国在与国外打交道的过程中,只要力量稍一分散,就立即会变成人家的鱼肉,任人宰割,因为中国的力量太弱。”
笔者认为,把外汇储备分给百姓是一个异想天开的怪论。外汇储备是国家拿钱买来的,是衡量一个国家国际支付能力强弱的标志。这些外汇储备,包括本国企业、居民在对外经济交往中创造的,也包括世界各个国家企业进入一国带来的投资等。有这么多的外汇储备,也就标志着有这么多外汇流出的潜在因素。一旦国际经济、金融生变,外资可能迅速撤离,热钱可能立即撤走,巨额外汇储备可能直线下降。因外汇储备亏空而出现问题的国家不在少数。中国之所以能够在这次全球金融危机中泰然处之,其中2万亿外汇储备是底气之一。
一旦把外汇储备分给了百姓,将会大大削弱中国的对外结算力量,削弱对外经济实力。同时,按照张维迎教授所说,一万亿美元分给个人,人民银行将要逼迫发行接近7万亿人民币,对物价的冲击可想而知。外汇储备的性质与财政资金、国有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同,外汇储备是国际结算中形成的临时资金,而不是财富资金。财政资金属于创造的财富资金,国有上市公司的股票是资产性质的资金。如果说提出用财政资金给百姓分消费券甚至国有上市公司股票的一部分分给百姓具有一定可行性的话,而把外汇储备分给个人则完全是胡扯。
然而,笔者注意到,张维迎教授的建议却得到了一部分网民的支持。新浪网所作的调查显示,在6700人中有81%的人赞同张维迎的观点,只有15.1%的人反对。笔者从网络道留言中看到赞成者的理由虽然五花八门,但有一点占据大多数,那就是与其让一些部门、公司和个人胡乱投资、挥霍浪费,倒不如直接发给百姓算了。这很值得我们反思。相信包括财政资金发消费券、国有企业股票分给个人的观点之所以那样有市场,都有这个原因。
这充分说明,一些掌控纳税人资金、掌控国家巨额投资的部门、企业以及个人在老百姓中的公信力非常之低。在管理国家、人民的资产、资金时,在行使国家、人民赋予的权力时,存在这样、那样包括侵占国有资产、资金,谋取个人巨额利益的严重问题,人民对其管理国有资产已经不放心了。事实也确实如此。媒体8日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去年中央企业23万多名各级负责人员对持股、投资和兼职取酬情况进行了自查登记,并进行了整改。19家企业有56人持股不符合国资委有关规定,涉及金额1349万元;61家企业338名中层管理人员兼职取酬1302万元;96家企业6990人不规范持股。通过天价年薪、重组改制等手法劫掠国有资产的事例不断发生。
因此,国家只有下决心遏制诸如天价高薪、被委托人侵占国有资产等行为,让人民对管理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金部门的高管高官放心,一些怪论才没有市场,才能打消百姓的无奈之举,才能使百姓做出正确、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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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企业高管到底应该限薪多少?

  

   这几年来,金融高管过高年薪一直是社会议论的焦点问题,百姓对此意见非常大。去年平安集团董事长马明哲6600万年薪在社会引起一场轩然大波,把金融高管天价年薪问题推向更加敏感地位。近日,国泰君安人均100万薪酬问题又把金融高管过高年薪推向了白热化地步。
同时,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掀起了世界性对金融高管天价年薪的质疑。美国、欧盟国家的民众、经济学家以及议员们都把金融企业过分追求自身利益、金融高管过分追求天价年薪作为引发金融危机原因之一进行谴责。一个全球性要求限制金融企业高管过高薪酬的呼声越来越高。美国、英国、法国、比利时等国家都正在出台具体限制措施。美国从前任小布什总统到现任奥巴马总统都发表不同言论谴责高薪,要求限制高薪。奥巴马总统提出接受政府援助的金融机构高管最高年薪不得超过50万美元;德国财长去年末就致信德国企业高管们要求年薪不得超过50万欧元。
在世界金融危机大背景下,在金融高管高薪成为导致金融危机和引发金融风险的前提下,中国国内要求限制高管高薪的呼声愈演愈烈。那么,中国金融企业高管的最高年薪限制在多少为宜呢?
《北京青年》2月9日道说,财政部办公厅日前向各有关单位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份中国版限薪令中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人民币,且该薪酬为税前收入,要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征求意见稿办法规定,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福利性收入和中长期激励收益构成。金融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的最大值为70万元人民币,最小值为5万元人民币。绩效年薪与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结果挂钩,以基本年薪为基数,其绩效年薪一般控制在基本年薪的3倍以内。由此得出,金融企业负责人总薪酬不应大于其对应的基本年薪的4倍,其最大值为280万元人民币。
有媒体道说,相关业内专家表示,中国可以效仿美国实行“限薪令”,国内金融高管年薪不得超过50万元人民币。
无论是280万元还是50万元,都必须有说服力,有令人信服的依据、根据和理由,而不是拍脑袋瞎猜一个数据。笔者认为,中国金融高管的薪酬必须按照财政部日前下发的财金[2009]2号《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要根据当前形势,合理控制各级机构负责人薪酬,避免进一步拉大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以及企业内部职工收入水平的差距。要坚决防止脱离国情、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发展以及自身实际发放过高薪酬。这应该是确定金融高管最高年薪的总体要求。
美国金融高管年薪限制在50万美元,美国普通职工年收入在3-5万美元左右。金融高管50万美元年薪相当于普通职工的12.5倍;德国限薪在50万欧元,德国普通职工年薪在3-5万欧元左右,也相当于12倍左右。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元,乘以12.5倍,中国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高管最高年薪不应超过31.25万元。
要坚决防止脱离国情、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发展以及自身实际发放过高薪酬。防止脱离什么的国情呢?有三个数据可以表达:2007年中国农民年纯收入平均为4140元,城镇居民年平均纯收入为.2元,中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元。这就是收入上的基本国情,高管年薪就是要不能脱离这个国情。什么是当前经济形势呢?从外部看,金融危机尚未见底,美国、欧盟国家都在挽救本国经济,裁员、减薪声音四起,限制高管薪酬成为社会焦点,许多高管都在放弃年薪和奖励、红利;从国内看,经济下行风险仍然存在,裁员、就业压力巨大,许多大学生找不到工作,2000万农民工已经失业,许多企业都在降薪。金融企业高管的薪酬必须考虑这个国内外经济形势。
这里面有几个问题必须澄清:一是国有以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董事会以及薪酬委员会是否有权决定董事会成员以及高管年薪。回答应该是否定的。董事会成员以及高管年薪说到底应该由股东代表大会决定,也就是说应该由能够代表国有资产的代表决定。而代表国有资产应该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不是企业内部的董事会,因此,国家应该出台具体规定和标准来决定董事会成员以及高管年薪,而不是由企业董事会自己给自己定薪酬。二是类似平安集团虽然不是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但是,国家也参与有股份,因此,应该比照执行。三是其他上市或者股份制金融机构应该从维护股东、股民利益,防范金融风险角度,限制高管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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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金融   企业   国有   国家   外汇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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