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三中全会公报为啥未现“土地流转”字眼?
热议“土地流转” 公未现“土地流转”字眼 三中全会的会议公,与土地有关的仅有两句话,并未像某些外媒道的那样农村土地可“自由”流转……【文海】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叫“自由”流转吗?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东极老翁】关于土地可自由流转后引发的严重问题,已经引起中央高度重视,中央对农村的政策依然没有改变。 “土地流转”是否可行?
厉以宁在全国政协召开的统筹城乡发展参政议政专题协商会上,提出对农村土地实行“流转”的建议……【云涌】土地流转可行,孤军深入危险!【云淡水暖】“剩余”的不“剩余”的青壮年都走空了。但在城市生存就那么容易么?【农博士】我国大多数农区都是人多地少,土地集中由个人经营,形式上是一种倒退?
17届3中全会会议公为啥未现“土地流转”字眼?
文海
三中全会的会议公,与土地有关的仅有两句话:“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以及“提高土地产出率”。并未像某些外媒道的那样农村土地可“自由”流转,也未像国外某些专家解读的所谓“土地改革”的那样,把土地改革说的神乎其神,某些外媒与国内某些解读专家是基于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省考察农村改革发展情况时候说:“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依据。
我认为这样的解读很片面,根本未深刻理解胡总的讲话深意,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叫“自由”流转吗?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叫新土改吗?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这是一种急于求成的心态,况且胡总还强调要“适度”。
改革30年,中国东南沿海发达地区某些农村已经进入城市化了,这些区域在农村已经进入城市化的过程中,已经出现一些矛盾,虽然土地流转先行一步,多数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生活有很大改善,年年村里有分红,分红高的村一个家庭一年可以达到几万甚至10几万,但土地流转过程中也出现一些怪现象,对农民失地补偿不足,原因就是土地改革制度不完善。
我认为,中国农村区域广,面积大,各地方的情况不同,中国农村改革的脚步不适宜过快,必须需要一些制度配合改革的深入,否则土地“自由”流转,只会让农民失地,农民空流转,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粮食安全关乎中国的稳定,如果中国耕地红线不守住,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搞土地自由流转,就不能确保社会稳定,没有稳定任何改革无从谈起,农民利益得不到根本保障,就会使农村改革陷入两难阵地,进不是退不是。
而作为17大3中全会关乎全国农村、农民、农业未来命运的决议,就要从全国的大局出发,要总结发展地区富裕地区的经验与不足,看到落后地区的发展机遇与制约发展的因素,制定的方针政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中国广大农村的实际,更加契合全国8亿农民的意愿,不可能单独对某一地区,某一省份作出任何决议,如果在制度不创新的情况下盲目搞全国性的某些外媒所说的土地“自由”流转,那么势必造成落后地区或发展中的地区农村和谐、农民利益受损,党中央在这个问题上有深刻认识,所以公花费了相当篇幅谈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制度创新,以及花费相当篇幅强调“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包括中共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吸收党员、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查处农村贪官等,这是确保农民利益的体现,公未出现“土地流转”字眼说明党中央并不是一刀切搞全国土地“自由”流转,倒是处处体现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字眼。
17届3中全会会议公是一份地凝聚各方面的智慧的告,是倾听民声、符合民意的公,公明显信号就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国推进中国农村改革要按照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具体推进,推进农村改革的前提是不能违背中央决议的原则,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有步骤地循序渐进,依靠制度确保农村改革的推进,确保农民的利益,公给农民的定心丸。(文海)
好啊!全会《公》未提土地可自由流转
[ 东极老翁 ] 于2008-10-13 12:19:56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好啊!全会《公》未提土地可自由流转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昨天通过决定,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也要加强党组织对农村的政治掌控力。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但公并没有具体提到允许农民自由买卖土地使用权(土地自由流转)。
昨晚公布的三中全会的会议公,与土地有关的仅有两句话:“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以及“提高土地产出率”。
全会唯一关于农村经济的具体说法,是要在2020年让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除在农村的绝对贫困现象。
特约评论员文章中提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继续坚持“少取放活”方针,包括“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通过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公说,目前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际经济环境前景不明,中国经济也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要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对于中国当前的经济形势,公说:“经济保持较快增长,金融业稳健运行,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
老朽以为,公不提土地自由流转,反映近一个时期关于土地可自由流转后引发的严重问题,已经在中央引起高度重视。由此可以看出,中央对农村的政策依然没有改变。此举可谓顺乎民意。不过对那些执意要搞土地私有化的人来说,实在是令他们大失所望!--好啊!
就”“土地流转”与党先生商榷
[ 云淡水暖 ] 于2008-10-09 21:53:52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就”“土地流转”与党先生商榷
云淡水暖
“土地流转”这几天是个热门话题,说法颇多,人民网邀请了社科院的所谓“农村问题专家”党国英先生来做了一个访谈,且把访谈记录挂在顶上,草民拜读了以后,感觉一头雾水,因为针对大家最关心的农民一旦土地被资本“集约化”,别人拿到“永包权”,失去土地后的境遇和后果,党专家含糊其辞地用“希望”、“如果”、“未必”、“可以讨论”、“的确是一个问题”之类作答。而党专家的“流转”后农民的“光明前景”,是建立在“进一步推进新型合作医疗的发展,推进农民社会化养老,更好地去做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这项工作,基本上可以防止农民因为日子没有办法过,而把地卖掉。”的基础之上的。
但是,坐在书斋里的党先生有没有想过,一旦这个进程倒过来,“新型合作医疗的发展,农民社会化养老,最低生活保障”这几项还没来得及“进一步”,农民的土地就失去了,又会如何呢?别的不说,现时除掉北京、上海等中心大都市外,二三线城市,甚至是沿海“发达”地区的中小城镇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搞得如何,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如何,大家有目共睹。
草民不是专家,不会玩“理论就是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那样的把戏,但起码可以观察身边的现实。农民为什么大量流入城市且先不说,有多少农民因为流入城市而“先富”起来也无法考证,但读了新华社的道《安徽省小岗村:从“分田到户”到新型合作化》,其中有段话很有意思“ 安徽省三农问题专家何开荫说,随着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农村成片土地抛荒、闲置,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年久失修,这些因素也推动了土地的合理流动。”。
既然“成片土地抛荒、闲置,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年久失修”,说明很需要劳动力干活嘛,怎么劳动力就“大量剩余”了呢?看来还是因为农村活得不易,只能到城镇或者沿海另寻出路,别的不说,老人的药钱,孩子的书费,土地里就刨不出来,所以,“剩余”的不“剩余”的青壮年都走空了。但在城市生存就那么容易么,草民仅举三例:
其一,单位的街道旁边有个卖烧饼的小铺,夫妻档,江苏人,说是家乡离南京百十里地。那天去买烧饼,看到一个极像老板娘的清纯小姑娘站在烧饼炉前,问曰,“是您女儿吧?”,答曰“是的。”,诧异“干嘛不读书?”,答曰“中考没考好”,意见“这个年龄还是要读书学习好些吧”,父答“小姑娘自己不想读了。”,又诧异“为什么?”,小孩答曰“读了也没有用,大学生还找不到工作呢”,叹曰“当初为何不让小姑娘到北京来念书,有父母在身边要好很多”,父母齐答“我们没有那个经济能力”,声音有些颤抖。
假如烧饼摊夫妇二人为孩子读书计,在家乡把土地“流转”了,让别人“永包”了,拿到一笔钱,“无牵无挂”地到北京来,第一,他们买得起北京的高价住房么?第二,他们的孩子能够进入优质教育资源集中的重点学校么?据说要进人大附中这样的学校,需要30万。“流转”不“流转”,对处于社会底层的小夫妻来说,没有本质的区别,并且,这种身份可能具有继承性。
其二,今年两会,广东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的新明珠陶瓷有限公司出了个农民工人大代表,叫做胡小燕,很是轰动了一阵,成为今年两会的一个标志性人物。后来,胡小燕因为不堪大量农民工求助电话的“叨扰”,把手机关了,还引起大量批评性的议论。现在,胡小燕又出新闻了,据广东媒体道“10月1日上午9时许,上千名员工堵住新明珠陶瓷有限公司工厂的大门致使进出的车辆无法通行,警方出动大批警力赶赴现场疏通交通。引起当天上午员工围堵工厂的原因是,该厂从7月18日和9月23日先后两次强令1000多名员工休假,而工人认为工厂这种做法是变相要他们辞职,逃避赔偿。”。更为尴尬的消息是“与胡小燕同在成品车间的明辉告诉记者,‘我们当时去找胡小燕问她怎么办,她告诉我们,‘没办法,我也失业了。’”。
抛开对于胡小燕的全国人大代表身份、能力、职责方面的讨论讨论不管,也不论胡小燕本人是否真的“失业”了。这反映出来一个冷酷的现实。农民进城后,职业前景是极为不确定的,由于教育资源事实上对“高端”人群的倾斜,农民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将无法“转型”到所谓“高技术”、“高附加值”的行业,况且,这样的行业也并不需要如此多的“剩余劳动力”,还有中国这些年来的产业导向,技术与市场的控制权愈来愈为外人所控,在需要高技术的产业领域,大学生尚且“剩余”,何况农民工乎。
其三,循着胡小燕这个线索,草民在佛山市的官方媒体论坛上看到一个帖文,草民把其中的粤语字眼注明了一下,错别字保留,各种符号保留:
以下是引用依曼丽在2008-9-22 17:35:00的发言:
位于佛山火车站对面敦厚村,是一个人口密集,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的地方,外地人以安徽人居多,安徽黑帮就此形成,他们也就横行无嫉,当街欺行霸市,偷.扼(骗).抢.收保护费,坏事做尽,连本地村民都无面比(不给面子),驻守本村的警察和治安都无办法,有多少群众被压榨过,数不胜数,本人就是其中一例,唯有惹不起,躲得起,走人,本人举几条他们的罪行.罪行一:欺行霸市,就是他们其中有人看中有边(哪)间商铺边D(的)行业是比较好赚钱的,就找人去找他麻烦,赶走他人为目的,占其拥有继续经营,罪行二:打杀,在本地与其它帮派的斗争,诱发故意与其它群众发生冲突,被打一餐(顿)不说,还要赔他钱,罪行三:偷抢,在本村发生多宗抢劫,都有相当一部份是他们做的.罪行四:勒索敲诈,变相勒索敲诈,利用有D(的)商铺做不正当的生意的人进行敲诈,例:鸡斗(暗娼)发廊,黑网吧,无证照商铺,买假烟酒的,还有收六合彩单的,等...!!被人敲诈了也不敢警,就算有人警,他还理直气壮,连正当的敲诈啊,例:安徽帮派某人在烧腊铺买熟食,就说吃了肚疼,又进行敲诈,一般他们敲诈少则三五千,多的就万以上,还要基本上都敲诈成功。罪行五:收保费,同以上罪行四差不多,主要就是先派人去搞多点麻烦事出来,然后就有人跟你谈了,保护费是800-2000不等,还是有很多人被搞过。。以上林林种种,本地警察知道,在这生活多年的大人小孩都知道,又能怎么样?
精彩回复:
以下是引用sandal在2008-9-22 19:22:00的发言:
一个外地来佛山的朋友说,现在的佛山就是三十年代的上海滩。
以下是引用靓Sammia在2008-9-22 20:46:00的发言:
佛山街度度(处处)都系甘(这样)的了,外地人多,穷人又多,做得辛辛苦苦得过(个)几百蚊(元),唯有抢咯。。。。。甘(这样)就跟得上D(那些)有钱人了。只系(是)D(这些)贼吾睇人抢姐(不看对象乱抢),有钱抢吾(不)到米(那么)抢无钱个D(那些人)咯。唉,佛山依家(现在)真系(是)好乱啊。。。。
这些“安徽帮”,有多少是流入佛山的“剩余劳动力”,可以深入调查,而从以往的新闻道来看,在广州等地作案的,来自各地农村的无业青少年,占有很大比例,这些人会不会随着城市化进程和被“流转”断了土地的羁绊后,“改邪归正”呢,专家们要想辄了。
草民以为,现时“三农问题”固然严重,然把希望寄托在“新土改”上,还为时尚早,当年说让工人下岗、高管转资本家,也有犹如激光束在夜空中画出无比灿烂的“故事”,结果呢?美丽的童话而已。
牢骚怪论:“土地流转”何以“销声匿迹”?
[ 文中思 ] 于2008-10-13
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最终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和“实现农民收入2020年翻一番”的几大亮点落下了帷幕,而会前被各派观点激烈争辩的有关“三农核心问题”的“土地流转”话题,最终还是从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公中“销声匿迹”了。有人不禁要问,难道会前的“土地流转”是传言?,难道会前的“土地流转”是谣言?如果既非传言也非谣言的话,那么,“土地流转何以销声匿迹”的问题,就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了。
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这也是一个起码的社会共识。长期以来,困扰在“三农问题”中的“土地流转”话题,一直都被有识之士们视为“破解三农迷局的钥匙”。因此,当十七届三中全会的会前传出“土地流转”将作为会议的核心议题时,不少知名专家学者的解读与主流媒体的道,都无一例外地传达出了“土地流转”就是“只能成功,不能失败”的“二次土改”(也称为“新土改”)的重大信息。然而,“土地流转”的“销声匿迹”,不但意味着“党内分歧”并未达成一致,而且也预示着“二次土改”暂时搁置。面对这样的结果,正如长期关注农村问题的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对某采访时所言:“我比较失望,改革在中国已经停止。……公不提土地自由流转,反映土改在中共高层遭遇相当大的阻力。”
其实,“土地流转何以销声匿迹”的话题,并不是一个“二次土改”就能够随心所欲地解决的问题,“土地流转”不但涉及到《宪法》规制问题、《土地管理法》问题和《担保法》问题,而且也涉及到审时度势的政治智慧问题。例如,《宪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又例如,《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再例如,《担保法》也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也就是说,时至今日,我国并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的真正法律。换言之,“土地流转”涉及到了转让、出租和抵押等违反上述法律的问题,自然而然地就不可能在法律以外的党代会上获得一致认同,即便是“土地流转”是“三农问题”的必经之路,也首先需要对《宪法》、《土地管理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作出重大的修正、修改或者修订,才有可能进行有关“土地流转”的“二次土改”。 由此可见,这就是“土地流转何以销声匿迹”的主要原因。
审时度势,是保证社会安定团结与平稳发展的政治智慧。处在全球金融风暴漩涡中而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虽然只是一种时间上的巧合,但是,全球有关“姓社姓资”和“国有私有”的意识形态之争,又重新走上了前台。与此同时,被打上了“私有化”烙印的“土地流转”话题,也就自然而然地显得非常敏感,再加上金融风暴背后的“国有化”优势正在吃香的事实,都无一例外地从某种意义上打击了“土地流转”的思想解放,同时也让“土地流转”的思想诉求遭到了重创。因此笔者认为,如果审时度势地看问题的话,眼下的国内外形势,几乎“并不支持”我国现在进行事关“土地流转”的“二次土改”,这也是“土地流转何以销声匿迹”的重要原因之一。
行文至此笔者认为,虽然“土地流转销声匿迹”的原因还有很多,但是,通过对“土地流转何以销声匿迹”的话题讨论也许并不难看出,这样的现象既是执政党依法办事的自我约束,也是执政党审时度势的必然选择。不过,由于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而“土地流转”又是“破解三农迷局的钥匙”,所以笔者认为,中国社会要想转型成功,解决“土地流转”这个“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也只是时间的早迟而已。就眼下三农发展来看,挡不住的“土地流转”现象,仍然会在“非法的”和“试点的”两种情况下进行。
200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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