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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创新:证“挟尸要价”为“天经地义”在呼唤什么?

2025-02-26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理论创新:证“挟尸要价”为“天经地义”在呼唤什么?

  

   苏 杜  

  

  日期  2010-08-25   

  

   (本文大意:《挟尸要价》殃及的是改革开放的宏伟大业,是公正和谐的公民社会,它在呼唤新的“理论创新”。新“理论创新”可能在“宽容”“包含”上大做文章。看照片要看全套,看事也不能只看一件,这才能对“创新理论”心领神会,全面“践行”。)  

   《挟尸要价》引起的波澜早已突破狭窄的宝塔湾了。它殃及的是改革开放的宏伟大业,是公正和谐的公民社会。这恐怕是南方系引导舆论在先,长江大学宣传部长指斥造假在后的主要原因。不过,要求证“挟尸要价”为天经地义,从南方系与宣传部长已有作为来看,还很不够,效果还很差,不明真相的群众与不识时宜的媒体还在不依不绕。真想做到这一点,我看,积三十年之历史经验,非再来一点“理论创新”不可。  

   不是吗?《挟尸要价》获奖消息一出,当时并不在现场的宣传部长就重审了船头捞尸者不是“牵尸谈价”,而是“牵尸靠岸”,“假照记者”要对“救人渔民”挨打船烧负责。他不仅次日既发个人博客,所在的部还向评奖委员会发了公开信,要他们撤奖。这些斩钉截铁的个人兼官方言行,完全是建立在“不明真相的群众”“宣传部发言人指出真相”的“创新理论”上的。这是三十年来尤其是近几年来通行做法、不二惯例。不幸的是,宣传部长这一次先意奉旨的“理论践行”,却有点行不通,难以为例了。在新闻照片无可辩驳的事实反击下,一蹶不振,一语难发了。  

   南方系呢?挑头的广州某日原以为“挑战与机遇”又来了,赶忙发文为“白发老人”鸣冤,“白发老人”也突然灵魂开窍,表示要以法律为武器,申明自己不过是个“打工的”,“讨价还价的是老板”,“瞬间动作很难说明是挟尸要价”,要向照片讨说法、要赔偿了。可惜,不幸的又是,“打工的负不了老板的责”,“瞬间体态不足为凭”的“创新理论”只是换来了天下笑:既然“瞬间体态不足为凭”,那广州某、宣传部长又凭什么断定“白发老人”船头凛然摆手是“牵船靠岸”呢?既然“打工的负不了老板的责”,当年向鬼子头上砍去的大刀岂不是犯下了历史错误?死了的、活着的鬼子不都得随着“白发老者”向中国人对簿公堂讨说法、要赔偿?最近当局高压扫黄的那些蹲满了披发遮面“性工”的照片,也不都跟着成了“假新闻照”,各级政法委不都得认错道歉?是呀,那些卖的与买的老板们呢?  

   “创新理论”过时失效,这也不单是《挟尸要价》引起的涟漪。当年,主流理论工依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论为黄世仁翻了案,还令人觉得其景历历在目、其言声声在耳。但这一似乎不可动摇的天经地义,到了农民工头上就完全失了效验。总理亲自讨,工会声声唤,完全归还“农民工”欠薪仍是遥遥无期。还有什么“记住历史,忘掉仇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之流的“创新理论”,其“践行”结果,单从黄海、南海来看,似乎也不怎么辉煌。  

   我对主流理论家“理论创新”的与时俱进、再创辉煌信心十足 --- 虽然对房价、药价、学价、蒜价、姜价能不能“调控”下来,我还是觉得有点玄。同时,我还无端地窥出了 “理论创新”的一点小苗头:下一步的“创新理论”也许会在“宽容”“包含”上大做文章。的确,试想一想吧,一旦将“宽容”“包含”作为指导性的“创新理论”,宣传部长与捞尸马仔也就齐飞,舍己救人与挟尸要价当就共一色了,完全不必辨真假、打官司、讨赔偿了。其实,“双新组织”充统战中坚,“党的组织”起模范作用;“新阶层”是发展依靠力量,“农民工”成“产业工人主力军”;如此等等,正是“宽容”“包含”司空见惯的现象,再来一个“舍己救人与挟尸要价共一色”,是任谁也不必莫明惊诧的。看照片要看全套,看事也不能只看一件,这才能对“创新理论”心领神会,全面“践行”。  

标签:理论   创新   要价   宣传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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