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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新华时评-“教授骂人”岂能把粗鲁当个性》的50问

2025-02-25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据悉《新华时评:“教授骂人”岂能把粗鲁当个性》(2011年11月10日18:03:59:新华网)一文,疑惑重重,现郑重提出与“人民记者”黄冠、新华网、新华社和广大网民商榷!

  “新华网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黄冠)连日来,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用三句粗话拒绝记者采访、并通过微博炫耀粗话的事件,引起舆论哗然。北大宣传部回应称已经找孔庆东了解情况,事件正在调查中。如此把粗鲁当个性的公共舆论事件,值得关注。”

  

  请问“人民记者”黄冠以及新华网和新华社:

  

  ——孔庆东说骂就等于一定骂了吗?那么如果谁说杀人就一定是杀人犯、就一定被绳之以法处以极刑吗?

  

  ——你们有没有看到孔庆东关于这件事情的视屏说明?如果看过的话你应该知道真相的,没看过的话,能够就是在不知真实情况下只根据一条微博的不完全信息就妄自评论?这构成“把粗鲁当个性的公共舆论事件”吗?人民记者需要尊重事实的基本操守在哪里呀?

  

  ——作为人民记者失去了基本操守,还能够以《“教授骂人”岂能把粗鲁当个性》为题来评论吗?新华社、新华网竟然还高调地以“新华时评”的方式发出如此不明重事实的评论原因是哪般?为何要小题大做?

  “拒绝采访,不是任意谩骂记者的借口。在我国,依法采访是国家赋予新闻记者的权利。作为一名教授,用粗话骂记者、通过微博向公众炫耀,缺乏对公德的基本尊重,缺乏学者基本的表达理性,不仅有辱作为教授的节操和尊严,而且缺失起码的公民素质,令人汗颜。”

  

  请问“人民记者”黄冠以及新华网和新华社:

  

  ——固然新闻记者有依法采访的权利,可以暂不说拒绝采访的孔庆东是否骂了记者,那么作为人民群众的孔庆东有没有拒绝采访的权力呢?

  

  ——如果说孔庆东有拒绝采访的权力,那么南方系媒体为何拿人微博中不肯定不完全的信息就联合80多家媒体对孔庆东进行狂轰滥炸?难道时下中国没有比这条微博更重要的事情值得人民记者们和媒体们关注吗?

  

  ——难道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舌的新华社新华网也没有重要事情干了?竟然如此高调地以“新华时评”的方式对他们做出如此呼应?意图究竟何在?

  

  ——连人家骂没骂都不能够确认就说人家“缺乏对公德的基本尊重,缺乏学者基本的表达理性,不仅有辱作为教授的节操和尊严,而且缺失起码的公民素质,令人汗颜”,作为人民记者和人民媒体究竟谁的行为更令人汗颜?!

  “兼容并包,思想自由”,是北大吸引一代代学子的独特传统。但是,“并包”的是文明而不是粗鲁、是进步而不是恶俗,“自由”的是学术而不是谩骂、是建设而不是破坏。

  

  请问“人民记者”黄冠以及新华网和新华社:

  

  ——我惊讶你们也知道“兼容并包,思想自由”是北大吸引一代代学子的独特传统,那你们为何不能够包容一位为人民为国家发出正义之声的爱国爱民的北大教授呢?

  

  ——我惊讶你们也知道粗鲁与恶俗、学术与谩骂、建设与破坏,污蔑一位北大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难道就不是粗鲁和恶俗、不是谩骂和破坏吗?难道这不明真相的攻击就是你们所谓的学术与建设吗?

  顶着教授的光环,孔庆东借骂人挑起舆论事件,已经不止一次。他多次出口成“脏”,用“雷人”话语挑动公众的神经。北大即便能够包容“骂人教授”,也决不应纵容无视公德的“教授骂人”现象。

  

  请问“人民记者”黄冠以及新华网和新华社:

  

  ——且不论你们是否知道孔庆东是否骂了、怎么骂的、骂的什么对象?我惊讶你们这些所谓的“文人”真的知道有“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之说?

  

  ——如果说对人民的敌人、对汉奸卖国行径的“嬉笑怒骂”都要冠以“骂人教授”和“‘教授骂人’现象”的话,那么对于人民的内外敌人(如侵华的日军)更是不能够反击和消灭了?因为按照你们的逻辑骂汉奸都不可以呀!

  

  ——假如你们给孔教授扣帽子合理的话,难道你们要倡导北大去包容那些文质彬彬却衣冠禽兽的“反人民教授”和“卖国教授”吗?

  作为人民教师,所作所为应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的义务。我国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教师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情形的,应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请问“人民记者”黄冠以及新华网和新华社:

  

  ——“作为人民教师所作所为应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不错,但作为人民记者和国家的新闻媒体就不应该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吗?

  

  ——你们还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这可真不错,孔庆东教授日日夜夜有所做的、所承担的难道不正是”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如果孔教授不是在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的话,那么请问他怎么会成为北大学子最受欢迎的教授呢?全国大多数网民为何会支持孔教授呢?你们不是要资本主义式的民主吗?难倒这只由你说了算还是由北大广大学子和全国广大网民说了算呢?

  

  ——“‘教师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情形的,应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说的好呀!那么记者有“品行不良、侮辱群众,影响恶劣”的情形的是否其所在的新闻就或行政单位也应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呢?我严阵以待看看新华社如何处理该文这样的记者?!

  一些所谓的“文化名人”借“语不惊人死不休”自我炒作,一些公共舆论平台却甘愿为其“搭梯子”,这其中不乏商业炒作之嫌。个别媒体在道“教授骂人”的同时,还制作“雷人”标题,以“审丑”吸引“眼球”。

  

  请问“人民记者”黄冠以及新华网和新华社:

  

  ——这些所谓的“文化名人”借“语不惊人死不休”自我炒作是不好,但所谓的“人民记者”借“语不惊人死不休”自我炒作就很好吗?这样的新闻记者难道还少于所谓的“文化名人”吗?

  

  ——一些公共舆论平台却甘愿为其“搭梯子”应该是事实,试想如果孔庆东这样的教授像南方系一些记者一样为汉奸卖国张目的话?这些“公共舆论平台还会甘愿为其“搭梯子”吗?

  

  ——而你们还污蔑“这其中不乏商业炒作之嫌”,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请问什么叫“不乏商业炒作之嫌”证据何在?如果说受到人民的喜爱就有“商业操作之嫌”的话,那么你们的新闻操作难道做的还不够吗?

  

  ——你们说“个别媒体在道‘教授骂人’的同时,还制作‘雷人’标题,以‘审丑’吸引‘眼球’”,请问当今制作“雷人”标题并以“审丑”吸引“眼球”始于何方始于何时?谁是始作俑者?

  作为教授,理应“为人师表”,传播先进文化;作为公众人物,也有责任遵守公德,维护公序良俗;作为媒体,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必须旗帜鲜明。否则,刻意炒作将有悖媒体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请问“人民记者”黄冠以及新华网和新华社:

  

  ——“作为教授,理应‘为人师表’,传播先进文化”说的太好了!那么作为人民记者就不应该“为民师表”传播先进文化吗?你们如此不分青红皂白为汉奸系媒体记者张目打击爱国爱民主持正义的教授就是传播先进文化吗?

  

  ——“作为公众人物,也有责任遵守公德,维护公序良俗”说的同样好呀!如作为知名记者的皇冠以及新华网和新华社的名义算不算公众人物?你们在这件事情中现遵守了社会的哪门公德?维护了社会怎样的公序良俗?

  

  ——“作为媒体,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说的更是美妙呀!新华网新华社在这次道时评中,坚持了什么样的是非、善恶、美丑标准?你们的界限在哪里?是谁混淆了这些概念的界限?你们的行为为何会引起这么大的民愤难道还不值得你们反省吗?

  

  ——“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必须旗帜鲜明”说的多么理直气壮!且不论孔教授骂没有骂,即使骂孔教授也说了是骂汉奸和汉奸媒体,而你们竟然以“新华时评”的名义不顾事实地打击这样一位深受人民爱戴的爱国爱民主持正义的教授!请问你们究竟要坚持什么反对什么?你们究竟要倡导什么抵制什么?

  

  ——就算骂了汉奸又如何?这触动了谁的神经?难道你们也要坚持卖国反对爱国吗?难道你们业务要倡导卖国抵制爱国吗?你们作为国家和人民的媒体和著名记者还知道自身的性质吗?如此做你们还能够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性质吗?

  

  ——“刻意炒作将有悖媒体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很正确!南方系媒体拿一个小小的微薄忽悠80多家媒体大肆宣扬,是不是刻意炒作?这难道不悖媒体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对此你们不仅不予批驳制止反而攻击孔庆东,是不是也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标签:教授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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