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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共富,集体路
要共富,集体路
在网上读到:“中央党校研究室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研究员曾业松做客强国论坛。小岗村是在僵化的一大二公集体化体制下,在温饱没有保障的压力下,为生存所迫,分田单干,包产到户,表现出的不怕把天捅个漏子的首创精神,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农村改革。作为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原创地,在中国农村改革发展史的重要地位是不可动摇的。”
“曾业松指出,小岗村作为中国农村经营体制变革的拓荒者,对推动中国农 村改革、解决农村温饱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家庭承包责任制从一开始就得到中央的充分肯定,这也说明小岗村在中国农村改革中的重要性。” 曾业松研究员说: “家庭承包责任制从一开始就得到中央的充分肯定”。这不全是事实,家庭承包责任制从一开始就在党内,以至中央就有争论。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在头版头条发表了甘肃省档案局张浩同志的来信,题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稳定》一文,同时刊发了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农委主任王任重批示的编者按:认为“包产到户”,“有违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因为1978年12月通过的全会决议明确写有;“人民公社要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稳定不变”的字句。 1980年年初,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上调任国务院副总理。继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在一次会上说:“列宁在同第二国际机会主义斗争时,曾批判伯恩施坦,考茨基等机会主义者,只顾眼前利益,主张运动就是一切,主义是微不足道的,为了一个戈比而斗争。‘包产到户’虽然能增产,但不是我们的方向,对老百姓来说情有可原;对我们县级以上的干部来说,头脑要清醒,不能只顾眼前利益,犯机会主义即修正主义错误。”直到邓小平,陈云,胡耀邦等同志在多种场合反复表态,批评的声音才慢慢消失。(详见《他们影响中国》郑雄著 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2月版 P.143 ) 现在回过头来看,继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可惜书中没讲他的姓名)批评是多么对呀。毛主席建国后不久就说过,在中国搞资本主义可以发展生产力,但痛苦太大,所以,他不主张发展资本主义,批评党内的“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确保私有财产”,“公私一律平等”的新税制等右倾思想和做法。 毛主席1955年10月11日在《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中指出,在农村如果不组织农民走合作化道路,共同富裕。“那些穷的就不相信我们,他们会觉得跟共产党走没意思,分了土地还是穷,他们为什么要跟你走呀?那些富裕的,变成富农的或很富裕的,他们也不相信我们,觉得共产党的政策总是不和自已的胃口。结果两下都不相信,穷的不相信,富的也不相信,那末工农联盟就很不巩固了。要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就得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毛泽东选集》第5卷P.197) 大寨原是“山高石头多,出门就爬坡,地无三亩平,年年灾情多”的穷山恶水的地方。1953冬走上集体化道路。大寨1963年遭遇特大洪水,大寨党支部就确定了“三不要”的原则,即不要国家的救济款,不要救济粮,不要救济物资。一句话,全凭自己的力量战胜灾害。在这个基础上,陈永贵又进一步提出了“三不少”的口号,即向国家卖粮不少,社员口粮不少,集体的库存粮不少。 大寨在大灾之年的“自力更生,为国家多做贡献”的这些情况,汇到党中央和毛主席那里。1964年,毛主席号召“农业学大寨”。此后,出现了刘庄,南街村,华西村等许许多多学大寨的先进社队。 我1970年到农村工作,我发现,许多生产队学大寨没学好,不是大寨的经验不好,是他们学歪了。自己没学好,反怪大寨不好。我将会写出我在农村学大寨的经历。 刘庄,南街村,华西村就是因为有像陈永贵这样坚信集体经济才能共同富裕,能吃苦在前,得利在后的好带头人史来贺,王宏斌,吴仁宝,即使在全国农村分田到户后,仍坚持发展集体经济,使他们带领下的农民共同富裕。 党内姓“资”还是姓“社”争论是被“不许争论”,“不换思想就换人”的声音和做法压制下去的。”曾业松讲的没错,“小岗村的分田单干,暂时解决了温饱”。但后来怎样。曾研究员不说,不知是他知道不说,还是不知道小岗村后来的状况。 我认为,小岗村的分田单干,是农村从集体化转向私有化的开始,也是中国从集体所有制,公有制向私有制的大倒退。后来,中小型国企改革,就是源用小岗村的“承包”办法,把大量的国有资产转移到了个人手中,使少数人一夜之间成了百万千万富翁,千百万当家做主的工人一下子沦为打工仔。 伴随私有制而来的是腐败,两极分化。邓小平同志1979年就看到了干部特殊化的问题。他说:“有的人追求舒适生活,房子越住越宽敞,越漂亮,越高级。有的人为了自己的方便,可以做出各种违反规章制度等事情。”(《邓小平选集》第二卷P.217)现在的腐败,比邓小平同志当年说的,严重多了。 为什么从1979年反特权,反腐败,反了30多年,制订了近万部法律法规,腐败却越反越多呢?我认为,就是因为在私有制下,追求自已的私利有私有制这个社会基础。在私有制,追求个人利益是天经地义,合理合法的。 小岗村大包干带头人严俊昌抚今忆昔时,感慨认为;“大包干只是当年迫不得已的做法,并不想搞私有。是官僚主义刮浮夸风把大家搞得没饭吃,为解决温饱问题所以搞起了‘承包’,但是要大发展,还是应该走集体化之路。”还说:现在“年轻人都出去打工去了,家里的地不是丢荒,就是廉价卖给私人老板。”他还向媒体表示过,现在的小岗村,穷的穷,富的富,“要早知这个情况,就是砍我的脑袋,也不搞‘承包’啊!”(《他们影响中国》P.137) 今天我们要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像大寨,南街村,华西村那样,坚持走发展集体经济的社会主义道路,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走集体共富路,关键是要有像陈永贵,郭凤莲,史来贺,王宏斌,吴仁宝这样先群众,后自己,吃苦在前,得利在后的好带头人。60多年的建国经验告诉我们, 要共富,必走集体路。(2011年6月6日20:50)
在网上读到:“中央党校研究室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研究员曾业松做客强国论坛。小岗村是在僵化的一大二公集体化体制下,在温饱没有保障的压力下,为生存所迫,分田单干,包产到户,表现出的不怕把天捅个漏子的首创精神,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农村改革。作为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原创地,在中国农村改革发展史的重要地位是不可动摇的。”
“曾业松指出,小岗村作为中国农村经营体制变革的拓荒者,对推动中国农 村改革、解决农村温饱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家庭承包责任制从一开始就得到中央的充分肯定,这也说明小岗村在中国农村改革中的重要性。” 曾业松研究员说: “家庭承包责任制从一开始就得到中央的充分肯定”。这不全是事实,家庭承包责任制从一开始就在党内,以至中央就有争论。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在头版头条发表了甘肃省档案局张浩同志的来信,题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稳定》一文,同时刊发了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农委主任王任重批示的编者按:认为“包产到户”,“有违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因为1978年12月通过的全会决议明确写有;“人民公社要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稳定不变”的字句。 1980年年初,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上调任国务院副总理。继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在一次会上说:“列宁在同第二国际机会主义斗争时,曾批判伯恩施坦,考茨基等机会主义者,只顾眼前利益,主张运动就是一切,主义是微不足道的,为了一个戈比而斗争。‘包产到户’虽然能增产,但不是我们的方向,对老百姓来说情有可原;对我们县级以上的干部来说,头脑要清醒,不能只顾眼前利益,犯机会主义即修正主义错误。”直到邓小平,陈云,胡耀邦等同志在多种场合反复表态,批评的声音才慢慢消失。(详见《他们影响中国》郑雄著 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2月版 P.143 ) 现在回过头来看,继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可惜书中没讲他的姓名)批评是多么对呀。毛主席建国后不久就说过,在中国搞资本主义可以发展生产力,但痛苦太大,所以,他不主张发展资本主义,批评党内的“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确保私有财产”,“公私一律平等”的新税制等右倾思想和做法。 毛主席1955年10月11日在《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中指出,在农村如果不组织农民走合作化道路,共同富裕。“那些穷的就不相信我们,他们会觉得跟共产党走没意思,分了土地还是穷,他们为什么要跟你走呀?那些富裕的,变成富农的或很富裕的,他们也不相信我们,觉得共产党的政策总是不和自已的胃口。结果两下都不相信,穷的不相信,富的也不相信,那末工农联盟就很不巩固了。要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就得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毛泽东选集》第5卷P.197) 大寨原是“山高石头多,出门就爬坡,地无三亩平,年年灾情多”的穷山恶水的地方。1953冬走上集体化道路。大寨1963年遭遇特大洪水,大寨党支部就确定了“三不要”的原则,即不要国家的救济款,不要救济粮,不要救济物资。一句话,全凭自己的力量战胜灾害。在这个基础上,陈永贵又进一步提出了“三不少”的口号,即向国家卖粮不少,社员口粮不少,集体的库存粮不少。 大寨在大灾之年的“自力更生,为国家多做贡献”的这些情况,汇到党中央和毛主席那里。1964年,毛主席号召“农业学大寨”。此后,出现了刘庄,南街村,华西村等许许多多学大寨的先进社队。 我1970年到农村工作,我发现,许多生产队学大寨没学好,不是大寨的经验不好,是他们学歪了。自己没学好,反怪大寨不好。我将会写出我在农村学大寨的经历。 刘庄,南街村,华西村就是因为有像陈永贵这样坚信集体经济才能共同富裕,能吃苦在前,得利在后的好带头人史来贺,王宏斌,吴仁宝,即使在全国农村分田到户后,仍坚持发展集体经济,使他们带领下的农民共同富裕。 党内姓“资”还是姓“社”争论是被“不许争论”,“不换思想就换人”的声音和做法压制下去的。”曾业松讲的没错,“小岗村的分田单干,暂时解决了温饱”。但后来怎样。曾研究员不说,不知是他知道不说,还是不知道小岗村后来的状况。 我认为,小岗村的分田单干,是农村从集体化转向私有化的开始,也是中国从集体所有制,公有制向私有制的大倒退。后来,中小型国企改革,就是源用小岗村的“承包”办法,把大量的国有资产转移到了个人手中,使少数人一夜之间成了百万千万富翁,千百万当家做主的工人一下子沦为打工仔。 伴随私有制而来的是腐败,两极分化。邓小平同志1979年就看到了干部特殊化的问题。他说:“有的人追求舒适生活,房子越住越宽敞,越漂亮,越高级。有的人为了自己的方便,可以做出各种违反规章制度等事情。”(《邓小平选集》第二卷P.217)现在的腐败,比邓小平同志当年说的,严重多了。 为什么从1979年反特权,反腐败,反了30多年,制订了近万部法律法规,腐败却越反越多呢?我认为,就是因为在私有制下,追求自已的私利有私有制这个社会基础。在私有制,追求个人利益是天经地义,合理合法的。 小岗村大包干带头人严俊昌抚今忆昔时,感慨认为;“大包干只是当年迫不得已的做法,并不想搞私有。是官僚主义刮浮夸风把大家搞得没饭吃,为解决温饱问题所以搞起了‘承包’,但是要大发展,还是应该走集体化之路。”还说:现在“年轻人都出去打工去了,家里的地不是丢荒,就是廉价卖给私人老板。”他还向媒体表示过,现在的小岗村,穷的穷,富的富,“要早知这个情况,就是砍我的脑袋,也不搞‘承包’啊!”(《他们影响中国》P.137) 今天我们要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像大寨,南街村,华西村那样,坚持走发展集体经济的社会主义道路,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走集体共富路,关键是要有像陈永贵,郭凤莲,史来贺,王宏斌,吴仁宝这样先群众,后自己,吃苦在前,得利在后的好带头人。60多年的建国经验告诉我们, 要共富,必走集体路。(2011年6月6日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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