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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警察倒行逆施说明了什么

2025-02-24 观点 评论 阅读
  

  瀚海居士:洛阳警察倒行逆施说明了什么

  看到这样的道:

  

  今晨(11月11日)八点三十分左右,洛阳周王城广场自发宣传毛泽东思想的人民群众,三十余人自发来到西工区政法委,要求当局督促公安局尽快破案,讨回被盗抢和被扣押的宣传器材,因为这些器材都是人民群众自愿捐钱所购买的,所以他们这些群众,抱着为人民群众负责的积极态度多方奔走,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群众要回宣传器材。  

  

  他们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人民群众的财产理当受到保护。可是西工区公安分局竟然出动一百多名警察,倾巢出动,将王仙峰、郭东民、司马草、时团正、藏某某等同志非法抓捕,到发稿时,他们现在的情况不明!  

  

  另;赵顺利同志失踪已经五天,今天得到消息说,他被孟津县公安局非法扣押至今!  

  

   又有消息说:洛阳红歌队王仙峰等人,因索要被警察偷盗、抢夺的人民捐助购买的广场娱乐用品,不知以何种罪名被警方正式拘留十天。

  

  

  

   岂非咄咄怪事:先是警察扮盗贼进行偷窃;后是警察公然连抢帯打;继之软硬兼施引诱分化;继之干脆原形毕露拘留绑架。这原本应该是维护人民安全,维护公共秩序的警察。却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着违法犯罪活动,目的竟是对付手无寸铁、自娱自乐的群众自发组成的红歌队。

  

   中央不是提倡过红色文化吗?不是提倡过唱红歌吗?我疑惑了。

  

  我更疑惑的是:到底是中央欺骗老百姓,还是地方警察在胡作非为?

  

  洛阳不是共产党的天下吗?如果是,洛阳的共产党组织在干什么?

  

   洛阳的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纪检委、维稳办都在干什么?

  

   洛阳人民唱红歌破坏了社会秩序吗?他们不该索要自己的集体财物吗?你们为什么装聋作哑而袖手旁观呢?难道这点儿集体财物也要纳入你们“发展经济”的利润吗?那样作可就真成了衣冠禽兽了。

  

   哦,我记起了“不争论”的禁条。一切舆论都掌控在“主流媒体”的手中,整个社会都在吃喝嫖赌中演示着歌舞升平,哪里会有争论的声音!?

  

   可能是谁想起了“压迫愈久反抗愈烈”的真理,暂且放出一条缝隙,发出点儿红歌的声音,也好为黑暗增些星星的点缀。没想到,这星星里闪耀着“过时了”的毛泽东的光辉。

  

   对于毛泽东,说,当然不可以;唱,也必须噤声。因此,才有了洛阳警察这些有组织有计划的“特色”表演!

  

   据说现在是依法治国。且不说改来改去的《宪法》已经失去了法律的至高无上的尊严。就是在几经修改的《宪法》中,也还保留着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条文。

  

   那么,洛阳警察以什么理由出动一百多人抓捕王仙峰等人呢?

  

   联系到陕西发生的赵东民事件,我们从陕西省总工会给西安市公安局发出的《案材料》中看到了这样的言辞:“他们利用一些社会问题,以年老体弱的企业退休人员作砝码向政府施压,煽动蛊惑性极强,气焰十分嚣张。如果再不采取断然措施,任其坐大成势,极有可能引发更大的事端。特此案。”

  

   “如果再不采取断然措施,任其坐大成势,极有可能引发更大的事端。”—— 这恐怕也是洛阳警察的理由!

  

   害怕人民团结的力量,这是一切反动派的本能表现。

  

把阶级的力量分化成涣散的群众,他们达到了既定的目标。因此,他们对于关乎百姓身家性命的“群众上访”这一“社会问题”,漠然置之、推诿扯皮、草菅人命、官官相护。

  

   近日来,看到一篇《陕西怎么了》文章中说:

  

  陕西又出了个周明亮案。据三秦都市道,周明亮策划、组织160余名西安市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到陕西省政府东大门集体上访,并在省政府门前发表演说、打横幅、围堵省政府东大门,导致车辆行人无法通行,交通中断5个多小时。因此,被告人周明亮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陕西还出了个《陕西富平召开万人大会公开处理进京上访农民》的事。42岁的农妇段定梅和47岁的农妇乔转丽因到北京上访,被陕西富平县警察押着胳膊,在广场上接受万人“公开处理”。消息见之后,富平县官方还表示“并不违法”。还要追究媒体的“道不实”。
  陕西还出了个以“阻挠重点工程建设”的罪名把17名村民挂牌公开处理并拘留的事件。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委称这样做“有普法作用”。
  以上所有事件中,被处理的既不是贪官污吏,也不是黑社会成员,更不是犯罪份子。被赳赳警察和威严法官处理的只是些退休人员和农妇、村民而已。都是些毫无反击之力的弱势群众。

  

   另有文章道称:“主席台上坐了副县长以及县政法委、县法院领导。台下是富平各单位、乡镇村组的干部们,外圈则都是围观群众。
段定梅、乔转丽被警察押着胳臂,站在主席台前,面向群众。
据李志民回忆,当天的大会,由县法院院长宣布开始,由政法委书记宣读两人“违法上访的案情”,公安局副局长宣读行政警告决定。”

  

   所有这些,只是全豹之一斑。这叫什么,这就叫专政。但这绝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的“人民民主专政”。

  

   陕西也罢,洛阳也罢。在全国各地,我们看到的是在“光复中华”的口号下,在“盛世太平”的背影中,逐渐显现的是社会阶级斗争的刀光剑影。

  

   毫无疑问,我们将要迎来的是阶级斗争的血雨腥风。

标签:警察   洛阳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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