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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和“资本”究竟谁养活了谁?

2025-02-24 观点 评论 阅读
  

  “劳工”和“资本”究竟谁养活了谁?

这个题目,我是5月份从苏州回来就写下了,原因是在苏州参观东冉民工子弟学校的时候有过的一点争论。当时我说民工是城市的建设者,也是城市的纳税人,城市依法应当接纳他们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苏州农业办公室的卢水生先生说,城市化为他们提供就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其实这个话题还可以追朔到更早,2005年苏州市宣布率先实行城乡义务教育免费的时候,我和卢水生先生就讨论过这个问题,当时他告诉我苏州市对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否免费问题还没有确定,后来苏州市和整个江苏省一样,执行的是江苏省的有关规定,因此在苏州就会有大量的民工子弟被排斥在义务教育体制外,只能进民工子弟学校。

  

  这个争论与“劳资”有什么关系?我以为现在许多地方政府在对待劳工与资本的基本立场是要受到质疑的,概括的说是重视资本引进,忽视了劳工权利。用我的话说就是嫌贫爱富。这些年各地几乎都在搞招商引资,大张旗鼓,有的地方就是上了当,受了骗也要搞下去,谁有钱就爱谁,政府的官员期盼地方经济能够得到发展,什么奇招都有,中央的产业政策都可以不顾,土地、资源、环境状况也可以不顾,高能耗就更不在话下,搞的就是一边倒,对资本的关注远远超过对劳工的关注。《劳动法》实施十二年了,至今问题多多。前几年清欠民工工资,搞到最后,据说政府的项目拖欠的是大头。这都是实话实说,市长们确实是有些嫌贫爱富,我说得一点不过分。

  

  这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政府非常重视民生问题,并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问题,中央的决心是大的,而且不断在调整政策,促进社会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就全国范围看,发展是不均衡的,有许多问题还亟需解决。

  

  昨天,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中央讲话,题目是:《做到四个坚定不移对保持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大局至关重要》,这说明中央对改革的决心与路线没有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路线没有变。

  

  胡锦涛强调说,“加强社会建设,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尤其要注重优先发展教育,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因此现在讨论这个话题确实还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因为在一定程度上讲,重视发展速度,轻视社会保障,地方政府得到的是政绩,因为资本投入的回效益非常高,资本积累非常快,当地的经济发展得非常迅速,这就是政绩。从另一个方面也就看出地方府对待劳资的问题上是嫌贫爱富,这个问题已经不能回避。

  

  我小时候受到的教育就在讨论“资本家和工人究竟是谁养活谁?”认为工人阶级创造了社会的一切文明,是工人养活了资本家。这个话题是不是在今天还需要继续讨论一下呢?我想应该在讨论一下。

  

  社会主义讲的是“按劳分配”,而资本主义讲的是“按资分配”,这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本质上的区别。由于这种区别,社会主义倡导工人阶级最伟大,工人创造了社会的物质与精神文明;资本主义就把这个观点颠倒了,是资本为劳动创造了就业机会,资本主义的发展促进整个社会的繁荣,是资本家养活了工人。

  

  苏联的赫鲁晓夫提出“三和一少”,提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和平竞赛,结果是苏联解体了。意大利陶里亚蒂的修正主义发展为今天欧洲的民主社会主义,中国的一些学者于是就提出中国也需要民主社会主义。其实不仅是欧洲的民主社会主义,今天整个资本主义世界都在发生剧烈的变化,这种变化的功劳在我看来是马克思。马克思的《资本论》是不朽的,今天资本主义世界的进一步发展是接受了马克思关于劳动价值的分析,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因此对劳动价值的尊重是一个最基本的尊重,对劳工的尊重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今天欧洲资本主义还是按资分配,但是劳工的权利得到很大的改变,整个社会对劳动的价值取向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此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体系,都是在保障劳工的基本权利,这个功劳非马克思莫属。

  

  最近山西揭露出来的“黑砖窑”事件,山西省政府已经出来向社会公众道歉了,人们看得非常清楚,这件事情深刻反映出政府执政中的嫌贫爱富,如果政府行为不偏向这些窑主,而是坚持维护劳工的权利,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山西已经变得非常典型,经济发展中资本原始积累和西方资本主义原始资本过程非常相似,其特征是以残酷的手段疯狂的剥削压榨劳工的血汗,造就了新一代晋商——这是中国的新兴阶层——如果他们的资本是沾满了劳工的血汗——我们又怎样评价我国的现行法律,我们又如何评价这些新兴的阶层?

  

  人们关注就业同时在关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如果就业中没有社会保障,这种就业就不能依照《劳动法》让劳动者享有全部的权利,这种就业就会向资本的所有者倾斜了,成为典型的嫌贫爱富。民工们属于今天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就业顾不上社会保障的问题,于是就出现这个弱势群体受到了最不公平的待遇,如果这个庞大的群体没有基本的社会保障,这种包袱越来越大,最终会严重影响社会的发展。大学生就业困难很大,并不是没有就业的出路,而是提供合理收入和社会保障的就业机会太少了。这种现象说明什么?

  

  我在苏州看到这个中国高度现代化城市的两个侧面,规范的就业在工业园区,做得非常突出,可以说这是具有模范表率作用;另一个侧面就是不规范就业。整个苏州市有137所民工子学校,其中57所是注册批准的,58所是备案的,22所是不合法的。在这里读书的孩子,他们的家长在苏州就也就没有完全的社会保障,至少说城市还没有完全接纳这些民工。他们的孩子就只能进这样的民办学校,这和苏州的富商子弟进贵族学校形成鲜明的对比。设想一下在这137所民工子弟学校就读孩子的父母同时离开苏州,苏州的经济会怎么样,还能有今天的辉煌和繁荣吗?

  

  从这个例子看到,苏州这种经济高度现代化的城市折射出的另一面是,在这里也是资本价值高于劳动价值,苏州市如果不能为民工子弟提供上学的条件,特别是义务教育,实际上宪法赋予公民受教育的权利都在受到挑战。

  

  也无怪整个社会都在轻视劳动,也无怪学生们表示毕业后不愿意做工人。当一个社会主义中国出现了这种现象,有人提出学习欧洲民主社会主义也就非常正常了。

  

  我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不是说一定要和瑞典一样创造一个高福利社会,但是当劳动者的基本权利都不能保障,当法律规定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都不能得到,这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谁该反省?我觉得政府是不能回避这个问题了。因为我们不是没有这个法律,而是没有执行好这个法律,让政府反省的定性是准确无误的。

  

  今天我提出这个问题,是说“劳资”究竟谁养活了谁?看起来是非常幼稚可笑,都什么年代啦?但是这个问题还真需要认真地讨论一下,不然的话整个社会不会和谐。现在说社会上有一种思潮叫“仇富”,中国经济并不算太发达,出现“仇富”的背景是人们质疑这些有钱的人在改革开放挖得的第一桶金是否干净。劳动致富,合法经营的致富是不会受到人们仇视,他给社会提供就业机会,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劳动法》中所规定的权利,这种商人是会受到人们尊敬的。如果是违反相关法令,致富了,从表面看也是繁荣了社会,但是却让社会埋下不和谐的种子。

  

  最近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有一个策划:《公众肯定新阶层生活富足,但就业仍依恋体制内》,这个策划说:“有意思的是,尽管人们更倾向于认为新阶层的社会贡献大、生活富足、文化水平高,但如果可以选择,更多的人(42.3%)还是愿意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而不是选择非公经济领域或自由职业。一方面,公众对‘新社会阶层’赞赏有加;另一方面,还是或多或少地对成为这个阶层的一分子心存顾虑。”如果说人们就业仍依恋体制内就业,不愿意到民营企业就业,说道底是一个社会保障的差别。这个策划提出:“新社会阶层看自身:政治诉求积极 盼望社会认可”,如果新阶层盼望社会认可,政府必须促成新社会阶层实现劳资共赢的局面,在中国没有这种共赢,就不会实现整个发展的和谐。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应当是一个劳工、资本双赢的社会,是劳工、资本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法令的社会,资本为社会创造就业机会,也尊重了劳动,遵守法律,依法纳税,合法经营。劳动者受到法律保护,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种社会保障;政府促进就业,并通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法》是1995年开始实施的,到现在已经十二年了,如果这十二年的时间还不足够长的话,还要让劳工继续等待,显然积累的社会问题会更多。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理论上以及主要立法上已经解决了劳工以及社会保障的一系列问题,再讨论“‘劳资’究竟谁养活了谁”确实多余,如果地方政府的发展中屁股坐在资本一方,导致了社会不公,不和谐。这一切显示政府做得就非常不够了,有些地方出现的问题已经足以追究政府官员行政的责任,这时候讨论“‘劳资’究竟谁养活了谁”还是非常必要,关键是政府的立场是不是做到了“代表绝大多数人的根本民利益”。

  

  2007-6-27

标签:社会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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