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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们声援恶少李庄只会损害律师队伍的名声

2025-02-13 观点 评论 阅读

藐视法律的李庄很像一个狂妄恶少,某些律师对其声援只会损害律师队伍的名声  

辛华  

李庄案是一场律师和检察官、可能还有法官的博弈,虽其输赢目前尚无结果,但却引发了网上最尖锐、最鲜明的观点对立。而实际上老百姓已经有了态度了,前日我在人民网强坛子里上的贴子《李庄案让老百姓恐惧了》,点击超6500多次,跟帖90多条,绝大多数的评论对李庄很不利好。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96945168&bid=2  

还有更高的,此贴被转上[中华网]后,点击高达92,649次,跟帖也有近150条之多,绝大多数也是恶评李庄的。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08/35/18/3_1.html  

律师和检察官,还有法官,这三支队伍整体上是好的,但单独拿出其中的一位来,如不经过仔细甄辩,还真的难说他是好的。这是老百姓这些年来经验之谈。比如李庄,就太狂了。可能是他在江湖里浸泡得太久,也或者接触到太子阔爷太多,整形成了一副活脱脱的恶少嘴脸,以至于狂到了可以肆无忌惮地藐视法律。李庄刚上法庭就申请3位审判员、3位公诉人和2位法院书记员集体回避;当集体回避申请被驳回后,李庄又分别对6位审判人员逐一提出回避申请。甚至狂称“把你们换了我再申请,我会这么一直申请回避下去”。言外之意,即使换了别的法官我也还是申请他们回避,简直狂的没边了!狂的老百姓想都不敢想!如果法官都回避了,李庄是否有罪,又由谁来裁定?能狂到这个份儿上,百姓从未领略过,律师居然有这般猖狂的。所以,我在那个帖子里对此作了“老百姓真的感到恐惧了”这句评语。  

看一看哈,李庄在法庭上像不像一个缠讼恶少——  

“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宣判,犯罪嫌疑人李庄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真是搞笑,好像最高人民法院就是他家的后院子。  

“将来,调查组在调查我的案子的时候,你要敢于承认起诉书是你(指公诉人)写的。”他居然认为自己在羁押中还可以组建一个调查组,并且以此进行法庭威胁。  

“请你们回去转告重庆江北区公安,他们抓我抓早了。”明白告诉公诉人,这个法我就是犯了,那又能怎么样?你们奈何不了我,因为你们抓我抓的不是时候。  

“如果我的要求都得不到批准,将在其后的庭审中不再说话,而且叫律师也不说话,让这个庭无法开下去。”如果这个不算缠讼,还有什么可以算?当然,李庄业务水平再低也明白的,放弃辩护权利,不会影响法庭审理。随即,他又变脸表示愿意配合庭审。  

李庄在法庭上发言还竟然不举手,直接对着话筒就开讲。他的这一行为数次被审判长批评,但仍不改正。  

不止李庄,他的同伙律师也一样地藐视法庭。  

其辩护律师指指点点,多次要求审判长“休庭自己去翻翻书查一下。”质问公诉人“这个道理小学生都懂,公诉人的文凭应该比小学生高吧?”戏称公诉人宣读证人证言是在“读大众电影”。

李庄的一位辩护律师在发表自己观点时,竟然伸出手指对公诉人指指戳戳,不可一世。为维护法庭纪律以及自身权益,公诉人愤然向审判长抗议:对方使用了不尊重的手势,而且坐姿不端正,对庭审现场的所有参与人极不尊重。在被审判长提醒并告诫后,李庄一方重新调整坐姿。  

最令人无法想象的是,李庄竟然在堂堂法庭之上,大言不惭地标榜自己“是正义、善良、高尚、敬业的一流律师。”并威胁检察官说:“如果你这样(控诉我),离重庆市江北分局抓你也就不远了!”话音刚落,集体藐视法庭的事件发生了,旁听的李庄亲友团突然响起了10来个人的掌声,很类似星光大道节目中的场景。公诉人当即戳穿李庄的“高尚”外衣,称李庄“到重庆来,以办案为名,住着六七千元一天的套房,享受着免费嫖宿。”当然,这些支出都是犯罪嫌疑人负担的。相信公诉人如果没有十足的证据是不会讲这些话的,此前一直死咬证据的李庄却一反常态,居然没向法庭索要嫖娼证据,而是玩起泼皮来:“我嫖宿了谁?”并以流氓口吻侮辱女公诉人:“是你的朋友吗?”之后,又不得不一面默认一面继续自吹:“虽然我不够高尚,但是我很敬业。”  

缠讼恶少的嘴脸暴露无遗。  

类似的李庄语录,以往还有不少。如“我上边有人。”“你们没我的后台硬。”“你知道我的背景是什么吗?”“我的头儿是谁你知道吗?”“即使重庆判了,我也要让它在最高人民法院通不过”足令观者胆惊、闻者心寒。  

最雷人语录,莫过于李庄刚到重庆不久,就兴冲冲地向北京同伴发送出的一条短信——“够黑、人傻、钱多、速来”。这是其含义无非是通知同伙,重庆的黑社会真够“黑”的,重庆的人真够“傻”的,被告的钱真够“多”的,要想发财就“速来”。李庄曾代理过王向宁那个案子,当其开庭审理结束后,李庄对公诉人李春蕾说:“你现在对我服软还来得及,将来国家赔偿时我还可以给你求情,否则我让你做不成检察官。”公诉人员走出法院后,李庄还突然驾车向人行道上的李春蕾撞过来,被书记员制止后停车,然后驾车快速离开现场。莫非律师也一样是黑社会?  

昨天,在[凯迪]<猫眼>里读到《李庄案的民意倾向》这个帖子,
http://club.kdnet.net/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3193032
我观楼主“马踏西奴”无甚倾向,写的比较客观。帖中分析道:“目前看,人民网、中华网、新华网、重庆当地的华龙网、天涯重庆,等等,讨论非常热烈,影响巨大。从网上帖子的种类和回帖情况看,舆论对李庄不是十分有利,或者可以说很不利。”“观点交锋最激烈的是凯迪网论坛。”“如果说人民网、中华网、新华网、央视网、华龙网、天涯重庆、等这些网站对重庆公检法的支出度有九成以上的话,在凯迪网论坛,支持度可能不足五成。”[凯迪]网站是公认的挺李势力的网络大本营,但也尚且不过如此,可说是民意立见吧。此贴也是这般总结的,“如果从全国范围考察网络民意的话,对重庆公检法审判李庄的支持度大约在九成左右。”要知道,民意在司法中可是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啊。如邓玉娇,欺实马,临时性强奸等等,就是如此。还有,民愤,也是必须是要予以充分考虑的。


我在上述那个帖子里曾经提到,如果仅是李庄这一个讼棍的演出,倒还是没什么,哪行哪业没有个把的害群之马?怕的是一条烂鱼真的要腥了一锅汤,而且这事儿还真就发生了。李庄案庭审后,马上就有为数不少的律师为李庄百般开脱。如果仅是李庄所在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急于捞他们的“打捞队”,还好理解。如果李庄判了,必然还要深挖以前的违法诉讼问题,甚至以李庄的品行,难保他反戈一击也说不定,不捞他似有殃及城门之忧。而那些为之鸣不平的律师又目的何在呢?只有一种解释,就是保全一下律师队伍的名声。他们有的甚至断言,如果李庄脱罪,就是中国法制环境的一个进步。对此,中科院一位法学专家回应的一语中的:“我看恰恰相反,那样的结果只能使中国老百姓对法律本来就稀少的信心进一步毁灭,他们对法律人将更加不信任。”一位自称律师的名叫徐石的人,为了声援李庄,写下了题为《律师的正义就是让自己的代理人胜诉》的文章,认为维护正义不是律师的职责,律师的正义就是穷尽一切手段让自己的代理人胜诉。甚至极其无耻地摘录一位美国讼棍的邪恶说词:“最令人兴奋不已的是你明明知道当事人有罪却打赢了官司!” 还进一步引证美国法学院教授德肖维茨的解释:“律师不能将爱国心、公民的善良责任、宗教、性别或种族认同、或其他任何的理念与承诺,看得比其当事人更重要。”这个律师简直离开美国价值观就不会讲话了。还有的振振有词:律师的本分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律师的本分居然不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了。可惜,他们发声发错了地点,发错了时间。这是在中国,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不是美国;中国还没有进入到西方自由世界的那个阶段,可能以后也不会进入到那个阶段。  

相信以维护社会正义、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为己任的有良律师,在中国还是占据多数的。与李庄共舞,非但不能保全全国16万律师队伍的名声,反会使其受到更大的损害,只有果断地与之彻底切割,并群起而讨之,才能赢回律师队伍在老百姓中的公信力。  

附文:

大律师们让老百姓恐惧了  

辛华  

作为公民的中国人,比如说一个啥也不是的普通老百姓,有时也可以狂一点,那只能是喝高了的时候。郭冬临式的“有事你说话”,其实就是想和别人多说几句平时说不起的豪言壮语。一个自以为成功人士的人,则可以在不如他的人们面前,信心满满,狂而又狂,因为他可能很有钱,或者很有地位,或者很有势力。李庄刚上法庭就申请3位审判员、3位公诉人和2位法院书记员集体回避;当集体回避申请被驳回后,李庄又分别对6位审判人员逐一提出回避申请。如果法官都回避了,李庄是否有罪,又由谁来裁定?能狂到这个份儿上,百姓从未领略过,我靠!律师居然是这般猖狂的。老百姓真的感到恐惧了。  

“我上边有人。”“你们没我的后台硬。”“你知道我的背景是什么吗?”“我的头儿是谁你知道吗?”曾经的李庄,在法庭上为涉嫌职务侵占犯罪京津发展公司总经理王向宁案辩护时,多次声称:“我在河北省委领导办公室,向省委主要领导讲本案情况,省委及政法委领导的态度很明确,表示同意我方意见,并已下达指示给廊坊政法委。”李庄之言不虚,廊坊市政法委也真的多次召集市公、检、法三家调度该案件,理由是“上级领导过问了本案”。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历时3年,历经7次开庭审理。2009年6月5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王向宁构成职务侵占的四起事实均证据不足,判决被告人王向宁无罪。所以,李庄敢于在重庆张狂炫耀:“你们也不打听一下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背景,俺们所不差高层关系,现在死刑复核要经过最高法院,就凭咱的关系,重庆的案子,只要咱运作,哼!一个也批不了!”老百姓的第一个恐惧来了,原来打官司不靠法律而是靠后台!  

“打捞队”,这是老百姓今天才知道的一个新词。李庄的狂,如果只是装,倒没什么,老百姓只当看了个小品。但李庄的狂,可绝不是挂在房檐上跳着脚吹的那种。据说李庄从业十余年,为十余名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的嫌肄人无罪释放,使近百名刑事被告人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他告诉犯罪嫌疑人龚钢模的亲友,自己要快速组建一支“跨区域打捞队”,为此他已经在北京、成都、重庆等地聚集了一批“高人”。这就让老百姓产生了第二个恐惧,原来律师打官司不是维护社会公正,而是为了“捞”,捞出犯罪嫌疑人。  

“够黑、人傻、钱多、速来”——这是李庄刚到重庆不久,就兴冲冲地向北京同伴发送出的一条短信。其含义无非是通知同伙,重庆的黑社会真够“黑”的,重庆的人真够“傻”的,被告的钱真够“多”的,要想发财就“速来”。

还是曾经的王向宁那个案子,开庭审理结束后,李庄对公诉人李春蕾说:“你现在对我服软还来得及,将来国家赔偿时我还可以给你求情,否则我让你做不成检察官。”公诉人员走出法院后,李庄突然驾车向人行道上的李春蕾撞过来,被书记员制止后停车,然后驾车快速离开现场。老百姓的恐惧又多了一层,莫非律师也一样是黑社会?  

如果仅是李庄这一个讼棍的演出,倒还是没什么,哪行哪业没有个把的害群之马?怕的是一条烂鱼真的要腥了一锅汤,而且这事儿还真就发生了。李庄案庭审后,马上就有为数不少的律师为李庄百般开脱。如果仅是李庄所在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急于捞他们的“打捞队”,还好理解。如果李庄判了,必然还要深挖以前的违法诉讼问题,甚至以李庄的品行,难保他反戈一击也说不定,不捞他似有殃及城门之忧。而那些为之鸣不平的律师又目的何在呢?只有一种解释,就是保全一下律师队伍的名声。他们有的甚至断言,如果李庄脱罪,就是中国法制环境的一个进步。对此,中科院一位法学专家回应的一语中的:“我看恰恰相反,那样的结果只能使中国老百姓对法律本来就稀少的信心进一步毁灭,他们对法律人将更加不信任。”还有的振振有词:律师的本分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律师的本分居然不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了。10月下旬,龚刚模的亲友为“搭救老大”,往律师事务所的账上先拨付了20万元,李庄又以要在北京召开“专家分析会”为由,向对方索要了30万元。到重庆后,他对龚刚模的亲属龚云飞说:“这个案子有点复杂,律师费偏低哟,而且我还要去‘打通’。”迫于无奈,龚云飞又托人再次给李庄的账户“装”了100万元。龚刚模的亲友“捞人”心切,再加上李庄的多番“演说”,几天之内就总共支付了245万元给“跨区域打捞队”。李庄代表“打捞队”要龚刚模的亲友承诺:若龚刚模不判死刑,还要两三千万元,事成之后兑现。这是不是就等于说,如果一个黑帮老大害死了10条人命,因为钱大,就可以雇律师为他免了灾?可是,那10个人的灾呢?那10个人难道就因为家庭都拿不出足够的钱来雇律师就白遭灾了不成?这些律师的悲哀,在于选择实行“保护弱者(他们居然认为律师是弱者)”原则的突破口上,选错了人。其实对老百姓而言,这绝对不是“平等弱保护”的原则,而是事实上不平等的“强保护”。 此外,还有网上的一批人,或是上贴,或是转帖,或是跟帖,不遗余力地为李庄开脱罪行,一时间忙的不可开交。他们都是一些什么人呢?恕我直言,这些人对重庆打黑这一百姓衷心拥护的举动,从来没有正面肯定过,而是相反,一直在千方百计地拐弯抹角地挑毛病。其实,尽管他们未必就是黑社会成员,但他们其实很希望重庆打黑失败,他们宁愿把黑帮们全都漂白了,捞出来,也不愿意重庆打黑成功。其根本原因就是重庆不光“打黑”,还在“唱红”,时不时地宣传一下毛泽东的思想,尽管以这个思想为指导是我国立国之本的首条,但是,他们却不想提到它,只想淡化它,屏蔽它,甚至千方百计去地污蔑它。现在已经很清楚了,从根儿上看,他们是不赞成共产党打倒地主资本家并剥夺了他们财产的;从骨子里看,他们实际是认为共产党的革命就是完全错误的;从实质上看,他们是反对共产党的,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这是中国老百姓最大的恐惧。社会主义制度是保护老百姓的,首先是保护其主体——工农大众的,但他们不是富人,如果以钱的多少来决定官司的输赢的话,他们宁可屈死,也不会拿出活命的钱,去法院打水漂玩,他们玩不起这个。  

标签:律师   重庆   老百姓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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