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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舍己救人大学生真的很伟大

2025-02-21 观点 评论 阅读

他们是真正的英雄,真的勇士。

不是莽夫。

有人说自己不会游泳还跳水去救别人,不是去送死吗?万一自己也完了,不还给别人增加负担吗?

此言差矣。我想他们不可能不知道水火无情和生命的宝贵,但他们依然选择去救人,这是为什么呢?

我想,这是由于他们那爱人如己的爱心和人类互助的本能。不会游泳固然会增加搭上自己性命的风险,但同时也就产生了溺水者获救的希望,而且,万一救人成功,自己也未被淹死,岂不善莫大焉?

退一步讲,即使自己会游泳,再跳下去救人难道就一定没风险吗?恐未必。自然水域变化无穷非人所能驾驭,而且水中是否存在缠脚水草也未可知。

如此,既然会游泳并不会对救人者的救人行为以足够的安全保障,那么任何的跳水施救行为都是令人钦佩的,并且不会游泳跳水救人的行为无疑更加令人感动。

有时候,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人,在面对一件事的时候,并不一定都会有足够的把握,但他们依然选择尝试去做这件事情,即使知道可能会失败,甚至牺牲。不是他们不理智,不是他们有勇无谋,而是形势逼人,不得不做。

也许这几个英雄,在那个时候就是这么想的:有人掉下去了,自己得去救!因为,只要做出了救人的选择,那么落水者就有50%的希望获得生命,虽然这也同时意味着自己就有了50%的可能性牺牲掉生命;而不选择去救人,那么就意味着落水者100%的生命完结和自己生命的100%安全保障。

那么,哪种想法是“理性人”的选择呢?从自私的角度看,不去救人最好,因为自己的生命完好无损,虽然这样落水者必然失掉性命,社会整体福利只会减少一个人——也就是落水者的生命。

但荆州大学生的选择却在整体社会福利方面产生三种结果:

A·不仅落水者没救上来,自己还搭进去性命,社会整体福利减少两人,社会整体福利效果低于“自私人”的选择;

B·落水者就上来但自己牺牲,或落水者没救上来但自己完好,社会整体福利减少一人,与“自私人”的结果一样;

C·落水者成功获救,自己也安然无恙,则社会福利没有减少,此结果最佳。

如此看来,不救会产生唯一一种确定的结果,而救人会产生三种不同的结果,而且其中一种结果是最优的。对整个社会而言,我想,还是去救人最理性,因为这使最佳结果的产生有了可能,而且,一旦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义举逐渐流行,会提高社会整体的素质——对于不关自己的事多多去尝试,不仅会增加经验,使日后遇到同样的事时做成的成功率提高,而且扩展了自己的能力面。举个例子,你本不会换灯泡,有一次见邻居需要换灯泡,你乐于助人,去尝试换,结果没关电闸,被电到了,于是你以后会多加注意,知道做与电气有关的活时要关电源,并且向电工请教,从此你多学会了一项技能——换灯泡。而当你没有助人为乐的意识并且从未换过灯泡的话,你就少了多掌握一项技能——换灯泡技能的机会,或者,至少不会那么早地掌握这项技能。

我想,凡是做出见义勇为行为的人都是因为心中怀着那个实现最佳结局的美好愿望而勇敢试水的,毕竟,不救,必死;而救人,成功,自己也完好,是最美好的事。

放任现状,维持现状,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最简单的选择,也貌似最理性,最省事,却也丧失了创造更伟大的可能。比如“不统不独不武,维持现状”。

只有改变现状的人,才是最伟大的改革家。日本侵略中国时,维持现状是最简单的事了,因为人家既然已经侵来了,就这样吧,就像汪精卫所做的,投降,合作,双赢,不会再有死人的事发生,日本人中国人都不会再多死一个,除非某个中国人不想忍,奋起反抗,被杀掉。所以,对他们——那些冒风险勇于改变现状的人,致以的应该是感激、鼓励和敬佩,而非板砖。

当你质疑高尚的时候,自己却又做了些什么?!

标签:自己   救人   结果   落水   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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