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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丹:中国当代城市农民工阶层的社会心理分析

2025-02-16 观点 评论 阅读

中国当代城市农民工阶层的社会心理分析

徐 丹

内容提要:

本文着重分析了中国当代城市农民工阶层四种较为负面的社会心理现象,即:“边缘人”社会心理,“排斥性”社会心理,自卑心理和反社会心理。这四种心理产生的原因是多样的,但是体制的安排,经济地位的低下,政治权利的缺乏,身份与职业的断裂以及社会中广泛存在的歧视,是这些心理现象存在的根本的也是共同的原因。

关键词:城市农民工 社会心理 边缘人 排斥性 自卑 反社会

城市农民工是农民工阶层中较为特殊,数量也相对庞大的一个群体。在很多时候,提到“农民工”这个概念时,人们往往会联想到城市里辛勤忙碌的外来务工人员,本文所论述的农民工正是指离开了土地,离开了乡村,来到大中城市中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即城市农民工,而不是指离土不离乡,在乡镇企业中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

2003年3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谈到:“中国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下岗和失业人口大约1400万;进城的农民工一般保持在1亿2千万,中国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①农业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已经成为制约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因素。不打破城乡之间的固有界限,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也谈不上全面小康。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以城市和农村为地域界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里人”和“农村人”差别明显。随着改革开放繁荣快速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城乡差别正在逐步淡化和缩小。但是,当我们将关注的目光投向这些快速发展的城市内部时,却发现有这样一个越来越庞大的群体:外来打工者。他们在离土离乡,涌向经济发达的热土以后,除了得到微薄的工资收入之外,很难融入当地的社会,他们甚至被排斥在打工所在地的社会体制之外。换句话说,当传统的城乡差别正在逐步缩小时,“本地人”和“外来人”却形成了两大截然不同的群体,呈现出“新二元社会结构”。虽然“外来人”和“城里人”同处一地,甚至同住在一栋楼房里,但他们的物质生活、精神文化生活完全不同,呈“油水不沾”的分离状态,从本质上讲,农民工虽然进城了,但是他们还是被远远地隔离在城市社会之外,农民工想要融入城市社会是相当困难的,它包括了经济层面的融合,社会层面的融合和心理层面的融合(朱力,2002)。心理层面的融合是进城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最高等级,只有心理上找到了归属感才是真正融入城市的标志。

农民工进城后,必然会对城市与城市人做出反应,但由于工作、生活、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局限和滞留时间的短暂,他们只能从自己有限的观察与接触中对社会环境做出反应和评价,这种评价和反应是多样化的,在他们看来,城市与农村的差异主要有(朱力,2002):

1、城市的生活节奏较快,时间观念强。农村的劳动与生活节奏慢,时间概念的弹性较大;而在城市,人们的生活节奏快,时间的精确性高,并要求严格遵守。农民工由没有时间制约的自由劳动变成了严格控制的上下班制度;由自己决定每天做什么变成了服从统一安排,他们往往会有不自由、受约束的感觉。

2、城市居民在交往形式上偏重于业缘关系,情感淡漠。在农村社区中,人际交往中带有很强的初级人际关系的感情色彩,以熟悉与信任为交往的基础。在城市居民中间,人们以业缘关系为主,交往的基础是合理的自我利益。进城的农民工往往不适应这种以功利为主的人际关系,认为城里人太势力,不重人际感情。

3、城市中个人的独立性、自主性强。在农村社区中,社会结构简单,新事物不多,人们按照传统行为规则行事就可以了。而在城市中,人与事错综复杂,新事物层出不穷,传统的知识和规则已经无法适用于变化了的新环境,这就需要人们具有独立判断的能力才能在新环境、新事物、新情况面前做出选择。所以农民工进城后,被迫学习种种城市社会的行为准则。应该说,进城农民的社会心理是建立在对自身传统角色的认知和对当前的二元社会的无奈认同基础上的。

农民进城成为城市农民工,面对城市与乡村的种种差异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文化震惊”①,由此而导致心理上的紧张、焦虑等情绪。经过一段时间的调试后,这些情绪可能会逐步消除,形成一种较为协调的社会心理结构,但是也有可能无法消除,从而形成一些失控的乃至反社会的社会心理和行为。

一、城市农民工“边缘人”的社会心理分析

“农民工”这种特殊的身份是造成农民工阶层“边缘人”社会心理的重要基础。由于现代化工业建设的需要,城市对农村形成强大的拉力,吸引了一大批农民进城务工,按常理来讲,这些进城务工的农民已经脱离了农业劳动转而进入第二和第三产业,应该是工人了,取得工人的社会身份。但是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他们的社会身份仍然是农民。这样,在城市中,他们同具有城市户口的产业工人从事一样的工作却得不到同样的社会认可,徘徊在城市的边缘;而在乡村,他们脱离了农业劳动,到了大城市,见过大世面,对于农村许多传统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有了不同甚至是相反的看法,这使得他们同样徘徊于乡村的边缘,成了乡村中的“边缘人”。这种“边缘人”的处境导致了他们“边缘性”的社会心理,而这种心理是可以从他们的政治状况、社会身份、职业分布和生存状态等方面表现出来的。

(一)农民工阶层经济状况的边缘化

在经济上,农民工和正式工人同工不能同酬、同工不能同时、同工不能同权。正式工人每周有双休日,有法定的节假日,8小时工作制。农民工一般不享有这些权利,平时基本上没有节假日,常常要加班加点。据调查,深圳的多数农民工每月工作26天以上,每天的平均工时在11小时左右,有时有的连续工作12小时以上(陆学艺,2003)。农民工付出如此辛勤的劳动,却得不到应有的经济待遇。深圳市劳动局企业员工收入分配课题组的调查发现,在相同的岗位上,外来工的月工资是800左右,而有深圳户籍员工的工资则高达2500左右(陆学艺,2003),更有甚者,农民工在企业中很少有培训、晋升的机会,他们被排斥在企业这个大家庭之外,游离于企业的边缘上。

(二)农民工阶层政治状况的边缘化

在政治上,农民工干了工人的活,但是没有得到工人的身份。有相当多的农民工,在工厂里工作了十几年甚至是二十几年了,身份上却还是农民工。因为他们的户籍是农业户口,不是市民,所以得不到正式职工的身份(陆学艺,2003)。有的农民工很能干,表现出出色的才干,但是得不到应有的任用、培训和升迁的机会,更谈不上在这个工厂里有当家作主的地位了。通常,他们是无权参加职工大会的,他们不能享有应有的民主权利,农民的身份决定了他们永远是临时工。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他们不能参加工会,现在可以参加了,但是也是另外登记,享受不到和正式工人一样的工会会员的权利(陆学艺,2003)。

(三)农民工阶层社会生活的边缘化

农民工是边缘人,融不进城市社会,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却不被这个城市所承认,得不到城市社会的各种福利待遇。例如失业了,得不到失业救济;生活困难了,得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有病了,得不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因工负伤了、致残了也得不到应有的照顾和抚恤,只好自认倒霉的回到农村,悲惨的度过余生。他们虽然身在城市,却被排斥在城市之外,徘徊于城市与乡村的边缘之上。衡量社会生活是否具有边缘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闲暇时间的安排。在南京大学1999年调查中,有一道问题“您工余时间干什么?(多项选择)”,回答依次有10中,排在前六位的分别是:打牌、看电视、听收音机、聊天、逛街、看书报,其比例分别为:38%、37%、36%、35%、30%、20%,其余的还有睡觉、搞卫生、干家务、找工作、找老乡等(徐增阳、黄辉祥,2003)。可以看出,这些休闲方式基本上不需要什么消费支出,是节俭和实用的结合。虽然城市里娱乐项目丰富,但农民工们是很少涉足的。他们闲暇时间主要是群体内部娱乐或仅仅是自我消磨时光。

(四)农民工阶层职业分布和生存状态的边缘化

从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来看,他们中多数在城市从事着托达罗①所说的传统产业部门的工作。这里似乎印证了托达罗的一个观点,无技术的来自农村的工人首先会在所谓的“城市传统部门”中就业一段时候后,再取得更加长期稳定的城市现代部门的工作。但是,这并非只有农民自身的原因,更为重要的还有体制性原因。由于户口的限制,他们进城后面临的是一个分割的劳动市场,他们只能在“非正式的劳动市场”中寻求“城市的剩余工作”。

工作和生活在城市里虽然使他们的生活方式逐步城市化,与城市大众传媒的距离也越来越近了。但是生活方式的城市化并不意味这他们已经进入了城市社会。这可以从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交往中得到体现。据调查显示,农民工来到城市后较多的与自己的同乡或者是与自己一样的农民工交往,而与城市居民存在着隔阂,交往较少。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用“体制边缘人”这个概念来概括农民工的处境和社会心理状态。他们从事的是非农产业,但是身份是农民;他们深受乡村传统思想的影响,却同时受到了现代价值观念的冲击;他们生活在城市,户口在农村;他们不认为自己是城里人,却又否认自己是地道的农村人。他们是亦城亦乡、亦工亦农、非城非乡、非工非农的边缘人。

二、城市农民工阶层的“排斥性”社会心理分析

在南京大学社会学系1998年暑假农民工调查①中,根据进城农民工自我身份定位一项显示,将农民工对自身的定位划分为三种类型,即:回归型、摇摆型和滞留型(朱力,2003)。滞留型从心理上认可自己是“城里人”,对城市生活有比较正面的评价,但是具有这种心态的毕竟是少数经济上能站稳或年轻好学具有发展潜力的人。大多数的农民工属于前两种,回归型认为城市只是赚钱的地方,自己的归宿还是家乡,即使有可能也不愿意留在城市,他们对城市和城市人的看法是偏向负面的。摇摆型的农民工因为自己毕竟有一段城市生活的经历,已经不能算作“农村人”了,应该算是“半个城里人”,可是他们有处处感觉城市与自己的距离。这两种类型的农民工或多或少的都已经或正在形成对城市的排斥感。城市农民工“边缘人”的社会心理和“排斥性”社会心理是具有很大联系的。由于排斥而使得进城的农民工日益边缘化,边缘化又加深了城市对他们的排斥。但是笔者认为这二者还是有不同之处的,“边缘人”社会心理的形成更多的是一种制度性的安排,是不合时宜的制度所遗留下来的产物;而“排斥性”社会心理的形成则更多的是一种人为因素在起作用,是当时代的人们由于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而形成的。这也是为什么要将二者分开来论述的原因了。

(一)农民工阶层与社会其他阶层间的利害冲突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社会的各个团体、阶层间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和地位的不平等,而这是产生排斥行为的重要因素。冲突导致敌视,敌视导致对对方否定性的情感和心理。在当前,农民工与传统工人阶级间利益的冲突是最为激烈的。在前文中笔者已经论述过,农民工进入到城市中从事非农产业的工作,但是在身份上却仍然是农民,得不到社会的认同,形成了职业与身份的断裂,由此而产生了诸多经济、政治权利、社会生活等方面的不平等。但是这只是事物的一个方面,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农民工进入到城市中给传统工人阶级的利益也带来了巨大的威胁。拥有城市户口的产业工人在从事与农民工相同的工作时,工资要比农民工高出许多,有的甚至高出一倍到两倍,而更为重要的是企业还要承担如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义务,这无疑会增加企业的成本。现在许多企业,特别是是一些民营企业甚至是国有企业都宁愿将原来的正式职工解雇,取而代之的是雇佣大量的农民工来从事这些企业的工作。农民工以其吃苦耐劳、价格便宜的优势赢得了用人单位的青睐。这本来是一件好事情,但是却直接威胁和损害了城市中工人阶级的利益,特别是在当前,就业的形势越来越严峻,有很多城市的待业青年找不到工作,许多在职工人面临着下岗的危险或已经下岗回家。农民工的大量涌入城市无疑更加剧了城市中就业的难度,使传统工人阶级的地位受到了威胁。综合以上两个方面的论述,在充分理解农民工“边缘人”社会地位和社会心理的同时,也要认识到“排斥性”社会心理的两面性,如果能将这两个方面统一起来,将有利于缓解、消除农民工阶层和工人阶级间的利害冲突。例如:可以规范农民工的流动,防止流动过热对城市造成的压力;给城市中的农民工,特别是优秀的农民工以相应的社会身份;鼓励农民工在家乡创业等。

当前农民工阶层和其他社会阶层特别是传统工人阶级间的利益整合已经相当迫切了。社会相互间的排斥会导致阶层间的相互隔离,而社会隔离会导致并强化偏见,偏见反过来会增强隔离、疏离和排斥。政府在调空各方利益的问题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的行为往往会直接影响到利益整合的效果;社会各群体应该加强沟通与交流,为消除排斥和偏见做出共同的努力。

(二)社会化造成的“排斥性”社会心理

在前面已经论述了利害冲突与排斥心理之间的相互关系,但是群体和个人间的这种竞争和冲突并非是“排斥性”社会心理产生的必要条件,即使我们消除了所有的群体性冲突,偏见和隔离也不会从社会上彻底消失,偏见和排斥的产生还有其文化历史的因素。文化传统有很牢固的特性,使得最初的文化因素消失之后很长时间,文化传统还会继续存在。作为文化传统成分之一的偏见也是如此,通过社会化的,个体吸收并内化了文化传统的同时也继承了偏见与排斥性的心理。

根据美国学者G·奥尔波特对历史上各种偏见发生和持续过程的研究,在一文化圈之内,许多偏见和排斥心理在最初之所以发生,主要是由于那些有权势的社会集团为了使自己对无权无势的社会集团的剥削统治合理化而制造出来的。而对于中国而言,解放后所实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干部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制度等一系列相关的制度中,将干部、工人、农民分为了三个高低有序,管理严格的三大阶级,这三个阶级间的社会地位、机会获得和社会资源的占有量上都是严格有序的,农民始终处于最底层,他们社会地位最低,社会资源的占有量少,缺乏上行流动的机会。长期处于下层社会使他们被认为是一群素质不高,没有高的成就动机,只要求维持可以养家糊口生活的人,这种偏见一旦形成并传播开后,便融入了文化传统,并在社会上形成了一种偏见和排斥的氛围,在这种氛围中成长起来的儿童对于这种偏见是服从的,首先是形式上的相符,后来就内化于心,并一代一代的传递下去。

所以农民工“排斥性”社会心理的产生与他们社会化的过程是分不开的,在他们社会化的过程中就已经习得了社会对他们的偏见与排斥,就已经意识到作为农民身份的要求与行为规范,这也使农民工他们虽然进入到城市中,却很难融入城市社会的原因。人们早期的社会化是以后社会化的基础,而城里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也学会了对农村人的偏见与排斥,而且这种看法一旦形成也是很难改变的。消除偏见和排斥感不能只注重当时代的,更要着眼于历时代的,使之不能传递下去。

(三)个体人格和心理因素对“排斥性”社会心理形成的影响

在同一社会文化氛围中成长起来的人们在偏见的倾向上并非是一致不二的,而是存在很大的人际差异,这是因为一些独特的人格和心理因素影响着偏见和排斥心理的产生。首先,具有权威主义人格的人易产生并固守偏见。权威主义人格一般具有固守传统等级观念,排斥、轻视违反传统价值的人,顺从于所属群体的道德权威,敌视其他群体,对周围的事物偏好做两分发的简单判断等特点。其次,是和某些独特的心理作用和心理感受有关,弗洛伊德认为,偏见是一种人类倾向于投射的功能,如互补投射,城里人从事工作获取了较高的收入可能认为这是由于他们自身能力突出的结果,而不考虑体制性因素。农民工打工收入较低是因为他们自身素质较低和能力缺乏造成的。

三、城市农民工阶层的自卑心理分析

自卑心理是人类一种很寻常的心理现象,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有过这样的心理历程,我们在这里要讨论的不是个人自卑心理,而是笼罩在一个数量庞大的社会群体上的自卑阴影。这种群体性的自卑如果不加以解决是非常不利于社会发展的。自卑会导致不自信,对自己能力认识不足,造成个体较低的成就感。在当代中国,农民工阶层已经崛起为城市中的新产业工人,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显示,截至2002年底,我国城镇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总数为8700万人,而农业部提供的数字表明,目前我国离开户籍多在地半年以上,进入到城市中打工的农民约9200万人①。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工的数量还将继续增加。试想一下,如果新的产业工人是一群缺乏自信和创造力,没有高成就动机的人,那么产业的发展从何谈起呢?所以,农民工的自卑心理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然而,在笔者论述城市农民工阶层自卑心理之前,先将这三种社会心理现象之间的联系简单的梳理一下。“边缘人”的社会处境导致了农民工和城市间的相互排斥,使他们长期游离于社会边缘上,而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以外导致并加深了他们的自卑心理,这种自卑心理反过来又使他们更加的孤立与隔离。自卑心理的形成与前两种社会心理的联系有,如:体制性的安排使农民工长期处于社会社会地层而产生自卑;就业就学等方面的歧视导致了他们的自卑;经济收入的低下、政治权利的缺乏导致了他们觉得比不上城里人而自卑等。这些联系在这里就详加论述了,笔者想谈的是导致城市农民工自卑心理产生的另一个因素,即社会化过程中由于文化传递而导致的自卑,这种原因所导致的自卑不仅具有现时代的意义,重要的是它具有历时代的意义。

(一)从“个体主义贫困观”的角度分析农民工自卑心理的产生

“个体主义贫困观”是在欧美等国家曾经非常流行的一种观点,这种观点认为贫困是由于个人的原因所造成的,是个人能力的不足、素质的不高、懒惰等原因而导致的。这种将贫困归因于个人过错的观点近几年来在我国大众心中还是有很深影响的。农民工阶层一般是处于社会的底层,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过着相对贫困的生活,受到这种思想的影响,农民工阶层往往被视为是能力低下的、懒惰的。持这种观点的如果只是一个或者几个不会有多大的影响。但是当前中国社会中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不在少数,这就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文化氛围。农民工处在这种氛围中或多或少的受到这些看法的影响,容易产生自卑的情绪。

(二)从“贫困文化论”的角度分析农民工自卑心理的产生

“贫困文化论”认为,穷人由于长期生活在贫困之中,结果产生了一套特定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和价值体系。这种“亚文化”一旦形成便会对周围的人和后代产生影响,从而代代相传,于是贫困便在这种文化的保护下维持下去。要想消灭贫困就必须改造贫困文化,使穷人抛弃自暴自弃、不求上进的价值观而接受积极上进、不断奋斗的价值观。这种理论虽然有其偏颇之处,但是笔者认为,在研究农民工自卑心理成因上还是有借鉴意义的。

当前中国的农民工往往远离主流社会的居住点,聚集在市郊等一些地方,形成了自己的“社区”。农民工在这些社区生活并发生人际间的互动,一段时间后必然会形成属于自己的共同的亚文化。笔者并不否定这些亚文化,它的存在必然有积极的一面,但是农民阶层的“边缘人”的社会处境和被排斥的现状也必然会融入这些亚文化中,并对处于其中的农民工造成影响。更为严重的,这些亚文化一旦形成就具有了扩展性和传递性,这对农民工子女的成长环境是相当不利的,它会使这些小孩从小就带有了一种自卑情绪,影响他们今后长远的发展。

四、城市农民工“反社会”心理分析

城市农民工的“反社会”心理是一种极端的社会心理,虽然它的存在范围不像前面三种那么广,但是它所带来的后果是最为严重的。社会学中有种理论认为,聚集在城市中的大量贫民是最容易形成聚合力然后爆发出来的。因为城市中贫民会相对集中,或者是集中于某个定居点,或者是集中于某几个特定的行业,而且城市中的贫民有着比农村贫民更加深切的“相对剥夺感”①,因此,城市中的贫民是城市中的不安定因素,是社会不安定的隐患。正如该理论所论述的那样,在中国当代的许多城市中也出现了相同的景象,通过观察不难发现,在许多城乡结合部农民工聚集的地方,社会治安比其它的地方乱,违法犯罪出现的频率也比较高。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帮助农民工排泄心中不满,是“反社会”心理最直接的表现。如果“反社会”这种心理大规模的爆发,那么会对社会的安定带来巨大的威胁。这种心理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以下笔者就简单的分析一下这种社会心理形成的原因。

(一)挫折-侵犯理论视野下“反社会”心理的产生

挫折-侵犯理论(frustration-aggression hypothesis)是把人类侵犯行为系统的定义为对环境条件反应的第一次尝试。该理论最早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多拉德(J·Dollard)和米勒(N·Miller)等人在1939年提出的,多拉德提出,人的侵犯行为是因为个体遭受挫折而引起的,这便是所谓的挫折-侵犯理论,这项理论的主要论点认为,侵犯是挫折的一种后果,侵犯行为的发生总是以挫折为先决条件;反之,挫折的存在也必然导致某种形式的侵犯行为。

根据该理论,笔者联想到了农民工的“反社会”行为,由于体制、制度、观念的种种限制,农民工是受到歧视很深的一个群体,即便他们一开始进城时怀着种种美好的梦想,也在现实的面前被无情的粉碎了,收入比城里人低,很少的晋升机会和培训机会,处于这种充满挫折的环境中,他们对社会的不满是很容易爆发的。

(二)标签理论(Labeling Theory)视野下“反社会”心理的产生

这种理论起源于社会学中的符号互动主义,该理论认为反社会行为是由社会反应以及越轨的频率和特性来定义的,而反社会行为者的角色也大都是因反社会反应造成的,即个人个群体之所以做出过激的行为,是因为人们制定出了“规则”,而那些违反这些“规则”和“规范”的行为便被认为是“越轨行为”。同时,这些“犯规”的人还被贴上了“越轨者”的标签,一旦这种标签被贴上,这个人或者群体的生活将受到极大的限制,他或他们可能不得不继续扮演越轨者的角色,做出反社会的行为。

平时,我们极容易将农民工与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联系起来,一旦某地发生了违法犯罪事件,外来的农民工便成为了首要的怀疑对象,城市居民也将他们视为城市中的危险人物。农民工一旦被贴上了这样的标签,便会产生一种心理上的暗示,这种暗示使他们真的去实践这些反社会行为,而标签被贴的久了,连心理上也趋向于“反社会”了。

(三)价值冲突(Value Conflict)视野下“反社会”心理的产生

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持不同价值观念的社会群体,由于他们所处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不同,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价值判断标准,因而群体间的冲突经常不断。农民工来到城市中,城市里的许多规范和观念是和乡村有很大不同的,他们的到来也损害了城市中某些群体的利益,对于这样的冲突,解决的方法往往不是通过交涉而和解的,而是通过权力的使用来压制农民工,使问题的解决有利于权力较大的阶级或群体,这种压制容易导致农民工反社会行为和心理的产生。

(四)犯罪经济视野下“反社会”心理的产生

利用经济学的观点对犯罪产生及其发展的原因进行个体分析,认为犯罪产生的原因在于犯罪人因实施犯罪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其为犯罪所投入的成本。行为人之所以犯罪,原因在于行为人是理性的,精于计算的价值最大化者,在他权衡犯罪所得大于因犯罪而可能遭受诸如刑罚惩罚的损失时,追求利益的动机刺激他实施犯罪。犯罪的成本是指犯罪的个体为实施犯罪而支付的成本代价。它由犯罪的直接成本、犯罪的时间机会成本和犯罪的惩罚成本三部分构成

从这一点上看,农民工似乎可能是最容易产生反社会行为的群体。因为他们的社会地位比较低,占有的资源比较少,他们犯罪时付出的成本相对来说会比较少,而一旦发生了违法犯罪行为,那么他们失去的仅仅是现有的比较少的资源,如果侥幸不被发现的话,他们可以从中获得收益。这种成本和收益的不平衡很容易导致农民工产生反社会的心理和行为。

以上简单分析了中国当代城市农民工阶层的四种社会心理现象,这四种社会心理现象都是一些较为负面的社会心理,是我们必须加大力度解决好的。农民工目前已成为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正在逐步演变为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他们为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做出功勋卓著的巨大贡献,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农民工是新时期我国工人阶级的杰出代表如果农民工长期被这些负面的心理和情绪困扰,必然会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要加大力度解决好、治理好中国当代农民工阶层这些较为负面的社会心理。

首先,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高度来认识和解决农民工的心理问题。这些心理问题都是由于现行的农民工体制弊端所造成的,在成熟的完善的时常经济体制条件下,可以不要也不应该要这一套农民工体制的做法,农民就是农民,工人就是工人。其次,要改革户籍制度,改革了户籍制度,消除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界限,也就是消除了实际上存在的农民与非农民的身份制,给农民摘掉了“农民”的帽子,为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存在的心理问题准备了体制的条件。再次,要改革现行的认识制度。现代企事业单位录用农民工以后,在工种分配、工资发放、劳动管理、技术培训、职务升迁等方面还是实行着对两种户口工人用两种办法,而不能同工同酬,同工同权,不能做到农民工和城市居民户口工人一视同仁。从近期看,似乎这种做法对企业有利,但从长远看,是很不合理的,不利于管理,更不利于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充分的发挥潜力,,也不利于形成统一的工人阶级队伍。最后,要利用现有的媒体,宣传对农民工正面的认识,利用舆论和教育改变对农民工的偏见和歧视。除了要改革体制、制度等硬环境外,更要加强对软环境的改造,因为软环境具有更加强大的生命里,在硬环境消失后很长时间内。软环境会依然存在下来,并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和观念。改造农民工所处的软环境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总之解决农民工心理问题关键在于要打破体制的束缚,给予农民工阶层应得的经济、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利,使农民工从心理上在城市中寻找到归属感,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和广大民众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 刘祖云、吴忠明:《发展社会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2] 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 刘祖云:《从传统到现代》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4]《社会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5] 赵东辉、吴亮:《农民工融入城市有多难》,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月刊,2003年8月;

[6] 李强,唐壮:《城市农民工与城市中的非正规就业》,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月刊2003年3月;

[7] 朱力:《论农民工阶层的城市适应》,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月刊2003年3月;

[8] 徐增阳,吴亮:《农民工融入城市有多难》,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月刊2003年3月;

[9] 社会学家点评:《新二元社会结构》,《暸望》(京)2003年第16期;

[10] 陆学艺:《农民工问题要从根本上治理》,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月刊2003年10月。

[11] 朱华:《西方犯罪经济学研究及其政策启示》,(www_chinalawedu_com).htm

作者简介:

徐 丹,女,1982年生,湖北人,武汉大学2004级研究生,现为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学专业教师。研究方向发展社会学、社会心理学。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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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温家宝总理等会见中外记者答问全文》,新华网2003年3月18号(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3-03/18/content_786235.htm)

①“culture shock”,有人把它翻译成“文化冲击”,也有人把它翻译成“文化震惊”。其原意是当一个人从一种生活小圈子转移到另一种生活圈子,由于生活习惯不同,语言不同,文化风俗不同,更重要的价值观、基本理念不同,而必然发生的冲突和适应的这么一个过程。

①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托达罗(M·P·Todalo)从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失业的前提出发,提出了他的城乡人口流动模型。他的分析重点是城市失业问题的解决,强调农业部分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性。

① 数据来自朱力:《论农民工阶层的城市适应》,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2003年3月。

① 数据来自赵东辉、吴亮:《农民工融入城市有多难》,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2003年8月。

① “相对剥夺感”是一种“现实与期待的负面差距”,当人们意识到自己应该得到的东西而没有得到时,就会产生相对剥夺感。

标签:农民   城市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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