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扇小学生耳光时爱国者躲在这里
成绳之拧:小偷扇小学生耳光时爱国者藏在这里
作者 苏 杜
时间 2008-05-09
今天下午打开新浪网,赫然一篇“每日评论”映入了眼睑:《小偷扇小学生耳光时爱国者哪里去了》。文章的作者是刘洪波,文章最初发表在《潇湘晨报》上,为了让更多的国人看看刘洪波先生如何让爱国者出丑,全文就附在后边。一如既往,点击我的文章的读者,完全可以不看我的文章,先去看附文,这里就是刘先生的大作,也来思考一下“小偷打小学生耳光时爱国者哪里去了” 的问题,得出自己的答案。
刘洪波先生说:“ 5月8日,《重庆晨报》上说重庆江津11岁的小学生彭飞在公车上制止小偷行窃,被小偷卡脖子、扇耳光,全车30多人无一人出面制止。5月4日,《江南都市报》上有记者津津有味地报道了“疑为夫妻关系”的一对男女发生冲突,男人在大街上骑着女人打了十几分钟,只是‘吸引了过往行人的观看’。
“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哪个地方,都不算稀奇。我不知道在这样的时候,爱国者们都到哪里去了,按照在任何一个中外纠纷中所出现的比例来看,30多人的公车上,至少应该有接近30个积极作为的爱国者;在街头行人中间,至少会有95%以上的积极爱国者,然而小偷在车上打小学生,不会有人制止,男人在大街上打女人,也不会有人制止,我甚至设想那个小偷和殴打女人的男人也未必没有爱国的义愤。”
的确,“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哪个地方,都不算稀奇”,尤其是中国,“改革开放”了30年的中国。岂止“小偷扇小学生耳光”,“男人打女人”,“小偷”杀了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哪个地方,也都算不上稀奇,至于“男人打女人”,即便不是“疑似夫妻”,也算不上什么,山东济南市的原人大主任段义和,不就是在大街之上,天日之下,一包炸药就消灭了他的情妇吗?如果说稀奇,我以为,像刘洪波先生这样用“小偷扇小学生耳光时爱国者哪里去了”这种问题来出爱国者的丑,倒是可以称得上稀奇的。“小偷扇小学生耳光时爱国者哪里去了”?爱国者躲到政府招牌后面去了,躲到警察钢盔里面去了,躲到“城管”的摩托车座上去了,躲到法官的法袍里去了,躲到象牙塔中去拜读精英们的解读文章去了。有让小偷横行于公交车上的政府,有让小偷总是狡猾地逃脱的警察,有专门对付商贩的“城管”,有判救助受伤老太者刑的法官,有小偷扇小学生耳光时就出来扇民众耳光的精英,就一定有这样“一盘散沙”的民众!在30人的公交车上,就有接近30个的这样的“沙民”,在街头行人中间,95%的也是这样的“沙民”,刘洪波先生属于那另外的5%,不在此列的!
在分裂国家的行为面前喊一声反对分裂,在干扰北京奥运的行为面前喊一声反对破坏,在一再羞辱中国政府的法国面前抵制一下它的商号,竟然受到了刘先生如此的耻笑,称之为“小偷和打女人的男人也有的爱国义愤”,30年“改革开放”竟然造就出了这样的“精英”,这样的“精英”竟然进入了教育国民的“主流”,这真是到了“苍天呀苍天”的地步!
刘先生说,“我特别说到小学生制止小偷被打和女人在大街上挨打,是因为孩子和女人,在任何一个社会里都应当得到保护,就连恐怖分子都知道拿别人欺负了儿童和妇女来自我辩解,何况我们是一个经常骄傲于五千年文明而且迅速强大的国家。” 是的,这是极应该“何况”的,但是更应该“何况”的是,对“恐怖分子”,刘先生尚且还赏给一个“自我辩解”的权力,对中国的爱国者,刘先生则连这样的“自我辩解”也十分吝啬,他只让他们与“小偷与打女人的男人”挤在一块,任凭“精英”们冠之以“粪青”,察之以“被坏人利用”,训之以“缺乏理性”,束之以“做好本职工作”,一计一计地扇耳光!
但这还不是刘先生向上的最稀奇之处,他的最稀奇之处是他的“设想”。他的“设想”是:“你没有去制止恶行却敢于抗议外国人,可能是一种算计,外国人隔得很远,而且他们的拳头落不到你的头上,所以呐喊是安全的,说要付出生命也是安全的;而身边的恶,是真切的,你看到了恶棍的拳头,于是噤声不言,因为那只拳头可能加到你的头上。” 是的,“外国人隔得很远”,但“本国人”却很近,“外国人”的拳头落不到爱国者的头上,“本国人”的拳头却难以幸免。且不要以为“呐喊是安全的”、“说付出生命也是安全的”,爱国者可能功于“算计”,但却敌不过刘先生的“设想”,至少,30多人的公交车上接近30人的人和95%的街上行人,是难以逃过刘先生的罗网的。刘先生是对“任何一个中外纠纷中所出现的比例”都进行过研究的,我没有这样大的学问,但从我所经历的近30年的情形来看,“中外纠纷”中倒下的爱国者,中了“本国拳”的,并不比中了“外国拳”的少。“看到了恶棍的拳头,于是噤声不言”而幸免于打的,是有的,但不算很多,30多人的公交车上,接近30人,街上行人中的95%,都是没有那个福气的。
然而,也正是因为这许多人难于免打,也就不强求噤声了。刘先生面对的,并不是一个“无声的中国”, “看到了恶棍的拳头”,无论是“本国拳”还是“外国拳”,仍不噤声,还要抗争,“不争论”圣旨下,偏要争论,让“压倒一切”的“稳定”,偏失了分量,这样的国人,还是有的,否则,刘先生就不会费心大声质问“小偷扇小学生耳光时爱国者哪里去了”,刘先生的拳头在找目标。
“小偷打孩子、男人打女人甚至女人在大街上被强奸”,一边喊爱国一边对这样的事情噤声,这当然是“国家和民族的耻辱”。但是,打孩子的不仅有小偷,还有山西的黑窑主与广东的“企业家”,打女人的,不仅有“男人”,还有“人大主任”,“噤声不言” 的,还有“主流”理论家、党校教授、社科院长、“改革先锋”,这样的事情,更是“国家和民族的耻辱” 。刘先生一再向30人公交车上的接近30人,街上行人中的95%示拳,而对自己的这5%呢?
据说,在前几天的“全民爱国理性教育”中,有“主流媒体”对爱国者已经表示了“宽容”,说,“爱国不需要理由,但理智表达爱国情感是一种对民族负责的态度,更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 让了一步,加了一条。刘先生则“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半步也不让,还要审查他们是不是“小偷扇小学生耳光”的“看客”。这是5%与95%的对决。这是恨与爱的交锋。这是寸土必争的争斗。拳头,舌头,噤声,喧嚣,浮华,凝碧,五光十色,光怪陆离,构成了一个现实的世界。对决摆开阵势,交锋露出峥嵘,说定胜负,当在日后。
附:
《小偷扇学生耳光时爱国者哪里去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9日08:13 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刘洪波
我时常听到并且看到爱国者们的呐喊,一面感动于他们的热血,一面又不知道那是不是基于“安全”而做出的激动性选择。
5月8日,《重庆晨报》上说重庆江津11岁的小学生彭飞在公车上制止小偷行窃,被小偷卡脖子、扇耳光,全车30多人无一人出面制止。5月4日,《江南都市报》上有记者津津有味地报道了“疑为夫妻关系”的一对男女发生冲突,男人在大街上骑着女人打了十几分钟,只是“吸引了过往行人的观看”。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哪个地方,都不算稀奇。我不知道在这样的时候,爱国者们都到哪里去了,按照在任何一个中外纠纷中所出现的比例来看,30多人的公车上,至少应该有接近30个积极作为的爱国者;在街头行人中间,至少会有95%以上的积极爱国者,然而小偷在车上打小学生,不会有人制止,男人在大街上打女人,也不会有人制止,我甚至设想那个小偷和殴打女人的男人也未必没有爱国的义愤。
我特别说到小学生制止小偷被打和女人在大街上挨打,是因为孩子和女人,在任何一个社会里都应当得到保护,就连恐怖分子都知道拿别人欺负了儿童和妇女来自我辩解,何况我们是一个经常骄傲于五千年文明而且迅速强大的国家。
我很奇怪,难道小偷打孩子、男人打女人甚至女人在大街上被强奸,这样的事情与国家和民族的可爱程度没有关系,难道这样的事情发生,不是国家和民族的耻辱,而可以增进国家和民族的可爱性吗?为什么在这样的时刻,只有或冷漠或“热心”的观看,而没有人出来制止呢?
哦,制止这样的行为很危险。我不知道制止一个小偷打小孩,制止一个男人对女人挥动拳头,有多大的危险,即使是危险,难道爱国就不需要冒危险吗?我看到多少人一谈到国家和民族的光荣,都是准备付出生命的。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也请你为这些让国家和民族丢脸的事情去准备付出吧。
让我设想一下,一个社会连孩子和女人被公然摧残都没有人制止,一定会让人感到不可理喻。如果有外国人因此而言,中国人不可理喻,将会如何呢?那当然是要抗议的,你会说小偷打孩子、男人打女人都是个别的,并不代表中国人,那些观看者也不能代表中国人。然而我也可以设想,你没有去制止恶行却敢于抗议外国人,可能是一种算计,外国人隔得很远,而且他们的拳头落不到你的头上,所以呐喊是安全的,说要付出生命也是安全的;而身边的恶,是真切的,你看到了恶棍的拳头,于是噤声不言,因为那只拳头可能加到你的头上。
其实,即使不上升到国家和民族的高度,也应该说一个恶棍能公然欺侮弱小,他是在侮辱每一个在场者的人格,侮辱整个社会,他知道社会是多么冷漠和怯懦,是多么没有是非和勇气,才会去这样做。然而,哪一个在场者感觉到了人格受辱呢?他们冷漠甚至欣然地接受了一场侮辱,然后各各回家。
据说拳头大了,别人就不敢欺负你了。打小孩的小偷、打女人的男人,他们都是拳头大了才去打的,他们不会去打那些拳头大的人,而且知道拳头大的人满足于自己不被欺负,不会去制止他们打向弱者的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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