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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灾面前,究竟应该营造什么样的气氛?

2025-02-15 观点 评论 阅读

天灾面前,究竟应该营造什么样的气氛?

鲁宾

5月18日的《南方都市报》上,刊登了该报的著名评论家“五岳散人”的一篇高论:《天灾面前,不要营造苛求气氛》,指责网上舆论批评某些明星特别是某些著名企业和企业家在面对汶川大地震的全民捐助中表现得令人不可思议的冷漠,捐款的数额与其财富地位严重不相称的言论,是“一种赤裸裸的道德绑架”,是“希望创造出一些人间的敌人”来,是“造成一种苛求的气氛”、一种“谴责与恐怖的气氛”。鄙人倒想问一问“五岳”先生,既然这样的气氛不对,那么依阁下看来,在如此天灾面前,社会舆论到底应该营造一种什么样的气氛才对呢?

明星也好,企业或企业家也罢,其所积聚的远高于一般人的财富来源于社会,这是连“五岳”先生也不好意思否认的事实(虽然他是很不情愿地用“即使……”这样的假设语句来承认的)。在特大的天灾面前,人人当有救助他人的义务和责任,这恐怕也算得上是一种“普世价值观”,这似乎也无需特别加以论述;而人们认为占有更多社会财富的人,在天灾面前,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这如同人们会认为吨位越大的船自然应有越大的排水量,会认为壮汉泰森自然要比一个七岁的小学生更有力气、更能负重的道理一样,当为人类的常识所能够理解,天然合理,亦无需加以特别的证明。常言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既然你比别人有钱得多,在特大的天灾面前,国家蒙难,民众希望你多出点钱来救灾,请问,民众的这种要求,何错之有?

“五岳”先生认为,“从道理上来说,人家是不是捐款或者捐多少,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这种论调,人们并不陌生,以前,每当舆论谴责某些富人在公众面前忘乎所以,穷奢极欲,行为荒诞,不顾及社会感受的时候,也总是有人以同样的“道理”来辩驳:“人家的钱,人家爱怎么花就怎么花,你们管不着!” 这种“道理”,似是而非,本来就大可质疑!(现在不是讨论这一论点的时候,容当后议) 而这种逻辑放在国家遭遇特大天灾的背景面前,则更显其面目可憎,人神共愤——应该提醒这种人,说白了,你们其实并不见得比别人创造得更多,你们不过是通过某种途径或制度,把属于全社会的资源和民众所创造的财富,巨量地聚敛(或转移)到你们自己的腰包里去罢了,因此,得了便宜别卖乖,还是谦虚一点的好。社会对你们如此厚爱,你们却如此不知轻重,不知回报,甚至在天灾降临的时候,还口出狂言,对社会如此傲慢,难道社会还应该因此而更加尊重你们吗?

“五岳” 先生继续辩解说:“如何处置自己的资产是个人或者企业的行为,即使是从社会获得了这些财产,应该有责任回报这个社会,这也是一种道义责任,而不是一种强迫责任”。对极了!正因为是一种道义的责任,所以没有人强迫你(但是你得允许别人批评你,甚至谴责你)。不过,难道你认为,道义的责任,就不是责任?就可以不予承担吗?当我们看到连身处社会最底层的乞丐同胞们都在自觉地履行这种非强迫的 “道义责任”时,我们那些高踞于社会金字塔顶端,享尽了富贵荣华的所谓“精英”人士们,却居然好意思拿这种 “非强迫责任”的说辞,来搪塞社会舆论, 真亏你们还说的出口! 看来,对于某些人来说,用“道义”这样崇高的境界来要求他们是有点“强人所难”了,对待他们,似乎只配使用社会行为规范的“底线”——“法律”来约束。 那么,我们是不是有必要为他们立一个《国家灾难捐助法》呢?这一点,真希望国家立法机构去研究。 但是,如此一来,你们还有资格希望人们视你们为社会先进力量的代表,视你们为国家民族的“精英”吗?

“五岳”先生觉得,社会舆论如此要求明星和企业家们更多地承担社会责任,就是“希望创造出一些人间的敌人”。这真是骇人听闻!我不相信,有几个还有良知的大明星或大企业家(即使他们没有捐款或者捐得不多)会因为被社会舆论批评了几句就变成“人间的敌人”了。即使真有,那么也是他“自敌于人间”,而不是人间视他为敌。我相信,“五岳”先生是赞成“舆论监督”的(我也赞成),那么,舆论对于社会公众人物的监督,不也是“普世价值观”的一种吗? 人家可是连总统偷情,王妃出轨都在被“舆论监督”着的,何以我们的大明星和大企业家们这类公众人物在中国就如此娇贵,如此说不得碰不得,一说就会沦为“人间的敌人”了呢?

舆论无疑会营造一种气氛。汶川大地震以来,我们的舆论高度颂扬了党和国家领导人以人为本的救灾方针和行动;高度颂扬了人民子弟兵和现场的各方救灾英雄们大无畏的献身精神和连续作战的顽强作风;高度颂扬了调动企业的机械力量一马当先奔赴抢险救灾第一线的优秀企业家代表陈光标;高度颂扬了知恩图报的当年唐山大地震孤儿、天津市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祥青夫妇;高度颂扬了众多慷慨解囊的知名或不知名的中外企业和社会团体;高度颂扬了国际社会的友好援助;既高度颂扬了为救灾出钱又出力的老牌明星李连杰,又高度颂扬了“不自量力”地僭越众多艺坛大腕,毅然捐出100万元的新秀明星刘亦非;既高度颂扬了捐款数千万、过亿元的众多华侨富豪如邵逸夫、王永庆、李嘉诚等,更高度颂扬了把刚乞讨回来的100元也捐献出去的无名乞丐同胞,也高度颂扬了许许多多把元角分的零钱积聚起来投进募捐箱的中小学生、下岗工人,和捐不起钱,以捐血来代替的底层民众,还高度颂扬了那位匿名捐款6000万的可敬人士……..,等等,可谓英雄遍地,义薄云天,感动世界! 当然,舆论也毫不客气地批评了一些表现令人不齿的公众人士和知名企业。在上述榜样面前,他们应该感到自惭形秽! 如果有谁反而认为这种气氛就是所谓“赤裸裸的道德绑架”,就是“苛求”, 就是一种“谴责与恐怖的气氛”,甚至有些人就因此要去做“人间的敌人”了,那我想只能怪他们自己太不争气,愧对江东父老! 不营造“见义勇为”、“为善不甘后人”、争赴国难的气氛,难道我们的社会舆论反倒应该营造在重大的社会责任面前“拔一毫而利天下不为”,人人安做缩头乌龟的气氛吗?

“五岳”如此高论,既然可以堂而皇之地登于我们的主流报刊上(怪不得有网友提出要“重建我们的精神家园”了!),那好,我也把此文同样投于《南方都市报》,看看南都是否真有公平容纳不同观点的雅量,也在同一版面刊出?

最后,我还想引用“五岳”先生那句被他引用得莫名奇妙的结语:“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什么,要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

值此沉痛哀悼汶川大地震的死难同胞!向所有的救灾英雄致敬!

写于2008年5.19 全国哀悼首日

标签:社会   颂扬   责任   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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