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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工厂爆炸事故被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2025-02-26 观点 评论 阅读
  

  【让肇事企业和责任人付出更大代价】8月2日,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安监总局局长、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组长杨栋梁今日表示,要以最严肃的态度彻查原因严厉追责,让肇事企业和责任人付出更大代价。

  

  杨栋梁指出,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相关负责人。当地政府的有关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初步判断,事故起因是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引发事故的相关因素:

  

  ——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建设生产车间,且建筑间距不够。

  

  ——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300多个工位。

  

  ——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不足。

  

  ——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

  

  ——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新华网、中新网、中国证券网综合)

标签:没有   事故   车间   按规定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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