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财政部《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然而果真是这样么?
我来为大家对这一政策做一下解读。
首先,公租房建设的主体是谁?《通知》里只是说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国有?还是私有?我不是在这里重提姓资还是姓社,但是这里面还是有很大的玄妙。从《通知》的文字分析,这个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该还是一个盈利性的组织。
第二,《通知》只是说免去了一些交易环节的税费,地价怎么算?我想我们的政府不会为了住在公租房里的部分民众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吧?我想是不会的,更何况花钱的地方多如牛毛,来钱多一分不多,少一分可就是要命的。
第三,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那么个人购买住房按照公租房的价格出租怎么处置?如果不能一视同仁,是不是就是对大资本做包租公允许,小资本就不允许?
以上三条只是对《通知》的表面上的质疑。但是这些质疑的对象所指向确实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打着调控房价的旗号推出恶政,公租房照这个办法搞一定也是和房产税一样是害民的恶政。
首先,忽悠老百姓支持公租房和房产税,然后偷换概念,限制公租房的所有者。等着两项政策彻底推出,广大市民将陷入租房都困难的境地。
每次调控后大家买房都更贵,这是现实。因为调控都是保证大资本的利益,每次调控最小的资本都会被清洗出市场,供应的集中度都会提高,房价不高才怪。现在锁套进一步的收紧了,你就是辛苦买房也不让你舒服,再给你加一个房产税。逼得更多的人保不住自己的住房,只好租房住,可是由于房产税的征收,房租一定会上涨以转嫁房产税。还有就是很多人保不住自己的住房了,租房户增加,面对的有房户却少了,可出租房也集中了。
还有,本《通知》下达之后会不会有公租房的建设的大潮呢?我认为不会,资本是逐利的,而且资本也是短视的。既然《通知》中允许购买,为什么还要重新建设呢?要知道一个项目从开始运作到实施是很久的,在没有大利的预期情况下是不可能冒这个风险的。所以,新建的可能有,但是不会多,而且从各地的现状看,也多是在经济适用房小区。如果资本是以购买的形式进入公租房领域,那么首先,会不会有很多房子挂靠公租房避房产税?如果很多二手房被大资本买去做公租房,会不会造成市场上二手房供应量下降?普通百姓连旧房都买不起了?
总之,结合我以前的发文,我认为本次调控不是为了让老百姓都有自己的房子。舆论不是很早就忽悠大家居者有其屋不用居者有其产么?真正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房地产的集中度,推出房产税是让普通百姓增加保有自己住房的负担,推出公租房是为了增加租房市场的集中度。一系列政策实施下来最终的结果就是商品房价格越调越高,房租也会水涨船高。今后所谓能力有限的人不要说拥有自己的住房,可能连租位置较好的房子住都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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