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成都市成华区全域禁止!
为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自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成都市成华区将全面启动春季禁渔行动,禁止一切捕捞和垂钓。举报热线已开通,(110/028-84313080)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禁渔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为何禁渔?据介绍,每年3月至6月,是大多数鱼类的繁殖盛期,实施禁渔有利于保护鱼类的繁殖环境、繁殖行为,对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有积极作用。
设立春季禁渔期的核心目标就是保护水生生物繁殖期,让鱼类资源得以恢复,维护水域生态平衡。
禁渔范围:成华区所有天然水域。
禁渔时间: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止行为: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禁用渔具:所有刺网、张网、敷网、围网、拖网、地拉网、陷阱、耙刺、笼壶、掩罩及钩尖数3个及以上的钓具。常见的地笼、手抛网、甩网、粘网、三本钩、滚钩、甩白竿、过河钓、爆炸钩、鱼镖、鱼叉都是禁用渔具。
违规垂钓的处罚:在禁渔区、禁渔期违规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禁用钓具和方法:
1.国家和我省公布的禁用渔(钓)具和禁用方法;
2.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等工具;
3.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
4.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窝料;
5.钩宽超过2cm的鱼钩。钩宽是指钩尖到钩柄的最小距离。
非法捕捞的处罚:
违反《渔业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没收船舶:
1.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从事捕捞活动;
2.使用禁用的渔具、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3.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
电毒炸鱼的处罚:
1.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装置、器具、有毒物质、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没收船舶。
2.携带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装置、器具等进入渔业水域的,没收装置、器具等,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成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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