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妾的第十八年,女儿终于得嫁高门,我却提出了和离,阖府震惊。

  做妾的第十八载,当我的女儿终于十里红妆嫁入高门之际,我却在府中的庆功宴上,当众求去。

  满座宾客,无不哗然。

  毕竟这十八年来,我跟在谢俞身边,享泼天富贵。

  那千金难求的螺子黛,在我妆奁里堆积如山;那寸金寸金的月影缎,被我漫不经心地踩在脚底做鞋面。哪怕是京中最受宠的正室夫人,也未必有我这份体面。

  世人皆道我命好,艳羡有之,嫉恨亦有之。

  是以,当我提出要走,无人能解其中意。

  谢俞亦是一怔,酒杯停在半空,眼底划过一丝错愕:「为何?」

  我略作沉吟,给出了一个早已烂熟于心的借口:

  「妾身年岁渐长,朱颜已辞镜,实在不好再空占着府里的名分,惹人笑话。」

  话音落地的瞬间,我分明瞧见,烛火映照下,谢俞紧蹙的眉心微不可察地舒展了开来。

  果然,他就是在等我这句话。

  然而那抹如释重负的欣喜转瞬即逝,取而代之的,是一副极为逼真的惶恐与震惊。

  若非我与他同床共枕十八载,早已将他的皮囊看透,恐怕也要被这番作态哄骗了去。

  先打破沉寂的是主母叶时宜。她端坐在主位,轻抿了一口茶,目光沉静如水:「你想清楚了?这一步踏出去,可就没有回头路了。」

  这话听着没头没脑,我却心知肚明。

  平阳侯府的当家主母出身陇西叶氏,那是最讲究礼教规矩的门第。叶家男子不纳妾,女子不招赘,世世代代只守着那句“一生一世一双人”。

  当年若非叶时宜过门七载无所出,为了香火传承,谢老夫人豁出脸面去求,又立下重誓保证谢家内宅“唯一妻一妾”,这侯府里断不会有我的一席之地。

  这十八年,我如履薄冰,伏低做小,直到儿女双全,才算勉强扎下了根。

  如今儿子养在主母名下,女儿也高嫁离府,正是苦尽甘来享清福的时候。在这个节骨眼上提离开,在旁人眼里,简直是得了失心疯。

  我垂下眼帘,温顺地福了福身:「妾身,想好了。」

  叶时宜深深看了我一眼,不再多言。

  谢俞却似是终于演够了深情,他攥着拳,极力压制着眼角眉梢的喜色,语速又快又急:

  「既然你意已决,我也不能强留。趁着这几日天光好,你且收拾着。回头我让人在城西替你赁个清净院子,把你爹娘兄弟都接来,也好享享天伦之乐。」

  字字句句,仿佛都在替我打算。

  但我心里清楚,这所谓的“成全”背后,藏着怎样阴毒的算计。

  我这样满身污泥的人,哪里还配得上“团圆”二字?

  十岁那年,我是被牙婆一卷草席扔进谢家的。

  彼时我头发枯黄,瘦骨嶙峋,连做粗使丫头都嫌碍眼,只能在灶下烧火。后来也是命不该绝,在厨房偷吃了几年白面馒头,竟把身段养了出来。

  管事嬷嬷动了歪心思,想把我配给她那流着口水的傻儿子。

  或许是老天垂怜,那日谢俞醉酒路过,正撞见我被五花大绑往外抬。世子爷一鞭子挥下来,四个婆子倒了三个,剩下的一个吓破了胆。

  他救了我,随后的一切,便如话本里写的那般顺理成章。

  那一夜,当我衣衫不整地从主院踏出,流言蜚语便如长了翅膀般飞遍了全府。有人骂我狐媚,有人笑我攀高枝。

  我不恼,也不辩。

  生得一副好皮囊本就是老天赏饭吃,既能攀上世子爷,谁又甘心去配个傻子?

  三个月后,喜脉确诊。

  消息传到叶家,叶氏族人震怒,当即要逼谢家将我杖杀。

  最后是老夫人舍了一半家财给叶时宜做私产,才勉强保住了我这条命。

  可谢俞并不爱我,他也不爱叶时宜。

  他的心尖上,住着一位年少时的青梅,那是他求而不得的白月光——沈清兰。

  那日他救我,不过是因为我被绑缚挣扎的模样,像极了沈清兰当年被抄家流放时的凄楚神态。

  罪臣之女入不得侯府大门,于是,我成了那个拙劣的替代品。

  他在床榻之间,总是动情地唤我“兰漪”。起初我以为是爱称,后来才知晓,兰漪者,兰草之余波也。

  我不过是沈清兰激起的涟漪,是个彻头彻尾的赝品。

  即便做赝品,我也想活下去。

  我努力在叶时宜面前扮作一尊没有脾气的泥菩萨,一株不争不抢的野草。万幸,叶时宜虽清冷,却不刻薄。她从未给我立过规矩,甚至在我难产命悬一线时,送来了吊命的百年山参。

  而谢俞,给予了我从未见过的奢靡生活。

  拳头大的夜明珠,繁复柔软的波斯毯,我在这富贵窝里,一面告诫自己不可动心,一面又忍不住在深夜里沉沦。

  直到半年前,那虚幻的梦被狠狠击碎。

  谢俞突然踏足我那冷清已久的小院,不是为了叙旧,而是为了通知我:「姝儿大了,我已将她许给了昌平伯爵府。」

  那一刻,我如坠冰窟。

  只因我知道,那昌平伯爵府里,住着归京后的沈家。

  沈清兰流放途中嫁人生子,夫死后携子归京。谢俞爱屋及乌,为了安置这对母子,不惜动用关系,让沈清兰之子入赘伯爵府。

  如今,他竟要将我的亲生女儿,嫁进伯爵府,给那个入赘的男人做妾!

  这是何等的荒唐,又是何等的羞辱!

  我颤声质问:「世子可知那伯爵府千金最是刁蛮?若是姝儿过去……」

  谢俞打断了我,目光凉薄得令人心寒:「那又如何?」

  是啊,那又如何。

  在他眼里,庶女只是个物件。只要能讨好心上人,只要不祸及谢家名声,我的女儿是可以被牺牲的祭品。

  也就是在那一瞬间,我对谢俞最后的一丝情意,彻底死绝。

  离席后,我独自回了小院。

  收拾细软时,丫鬟见我只取金银,不带衣物,疑惑道:「姨娘,这些旧衣裳都不要了吗?」

  我摇摇头,手里动作未停。

  这一夜,该来的人还没来。

  直到月上中天,院门终于被推开。来人正是叶时宜,身后还跟着我那养在她名下的三儿子,谢襄。

  谢襄今年十七,身姿挺拔,却在叶时宜面前恭顺得像个孩子。他看了我一眼,嘴唇动了动,那声“娘”终究没叫出口。

  我不怪他。自幼被抱走,我们母子情分早已淡得像白水。

  「罢了。」我将叶时宜让进屋内,谢襄则守在门外。

  门窗紧闭,隔绝了外头的寒风。

  叶时宜开门见山,声音清冷而笃定:「你同我说实话,为何非要在此时走?如今距离成事,不过只剩三月之期。」

  她定定地看着我,眼中少见地起了波澜。

  一年前,也是这样一个寒夜,我撞破了这侯府最大的秘密。

  彼时老夫人病危,我端着汤药在屏风后侍奉,亲耳听见她对谢俞吐露真言:

  「俞儿,莫怪为娘心狠……叶家势大,若让叶时宜生下嫡子,这侯府将来究竟姓谢还是姓叶?她在闺中时,我便让人在她吃食里下了绝子药……」

  这秘密如惊雷,震得我魂飞魄散。

  原来,这位看似风光无限的侯门主母,竟是被枕边人算计至此的可怜人。

  我将此事告知了叶时宜。

  我本以为她会大闹,会和离,甚至会借叶家之手雷霆报复。可她什么都没做,只是在那之后,谢俞的身体便每况愈下。

  姝儿的婚事被叶时宜暗中截胡,换成了门风清正的郑家;而谢俞的饭食里,也多了一味我也叫不出名字的作料。

  那是我们两个女人,在无声中达成的同盟。

  如今谢俞毒入肺腑,大限将至,我却要提前退场,也难怪叶时宜不解。

  我深吸一口气,迎上她的目光:「夫人,谢俞只有三个月可活,但我还有半辈子。」

  「这十八年,我演够了恭顺,也当够了替身。我不愿等他死后,被族老们为了所谓的贞节牌坊,逼着去家庙青灯古佛,甚至……被逼着殉葬,去全了这段虚伪的主仆情深。」

  叶时宜沉默良久。

  烛光跳跃,映照出她眼底的疲惫与释然。她终是轻叹一声:「我明白了。」

  「你既看得通透,我便不再留你。日后若有难处,只要我还在这一日,必护你周全。」

  这是一句极重的承诺。

  临走前,她压低了声音叮嘱:「今日之事,尤其是关于老夫人与侯爷的那些旧怨,万不可让第三人知晓,特别是孩子们。」

  我郑重点头:「妾身省得。」

  「吱呀——」

  就在此时,紧闭的房门被人猛地推开,寒风裹挟着夜色灌入屋内。

  我和叶时宜惊骇回头,只见姝儿面色惨白地立在门口,泪水早已盈满眼眶。而她身后,是一脸惊愕、显然未能拦住妹妹的谢襄。

  他们,全听见了。

  随着谢襄匆忙将房门掩上,最后一丝穿堂风也被隔绝在外,屋内静得令人心悸,连烛芯爆裂的微响都显得惊心动魄。

  谢姝那张苍白的小脸在烛光下明明灭灭,她目光惊惶,在我与叶时宜之间来回打转,最终颤巍巍地定格在我身上。

  “小娘……”她语带哭腔,强压着满腹惊疑,“什么三个月?父亲……父亲他怎么了?”

  我与叶时宜不动声色地交换了一个眼神。

  随即,我缓步上前,指尖轻轻搭在她冰凉的手背上,面上浮起一抹惯常的无奈与凄楚,柔声道:“傻孩子,慌什么,我与你大娘子不过是闲话家常罢了。”

  我刻意压低了嗓音,拿捏出几分妾室谈论夫主时特有的酸涩与幽怨。

  “我是想说……你父亲如今身子虽看着硬朗,可到底上了年纪。保不齐再过个三两月,心思又活络起来。届时我一走,这府里迟早要进新人。他能专心做你们父亲的日子,可不就只剩这几个月了么?”

  话音未落,一旁沉默许久的谢襄却先一步开了口。

  少年郎脊背挺得笔直,眉宇间隐约可见谢俞年轻时的影子,此刻那张脸上写满了不赞同:“姨娘慎言!父亲绝非那等贪欢之人。他对母亲敬重有加,对府中事务更是克勤克俭,岂会……”

  他语气铿锵,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维护。

  我凝视着那张年轻而执着的脸庞,心头掠过一丝复杂的涩意,旋即化作了然。

  是了,谢襄终究是不同的。

  他是谢俞手把手教养出来的嫡长子,从开蒙识字到策论弓马,谢俞在他身上倾注的心血,远非旁人可比。在谢襄眼中,父亲是巍峨高山,是道德楷模,是他一切荣耀的源头。

  这个年纪的少年,全心全意地崇拜着自己的父亲,简直再正常不过。

  我遂不再多言,只微微垂下眼帘,掩去眸中情绪。

  叶时宜却在此刻发出一声极轻的嗤笑,凉意入骨。

  她并未看谢襄,目光越过窗棂投向沉沉夜色,淡淡道:“是不是那样的人,你且往后看便是。”

  “行了,你们母女再叙叙话吧,明日一别,山高水长。”

  说罢,她不容置疑地按住谢襄的肩头:“襄儿,随我回去,莫扰了你姨娘收拾行装。”

  谢襄唇瓣翕动,似是不甘,终究在叶时宜那古井无波的注视下败下阵来,默默行礼告退。

  随着房门再次阖上,这方天地只剩我与姝儿。

  她仍僵在原地,手指无意识地绞紧衣带,眼睫上挂着未干的泪珠,执拗地望着我:“小娘,方才……你说的可是真的?父亲他……”

  她似乎自己也理不清究竟想问什么,是问纳妾的真假,还是问那语焉不详的“三个月”。

  我牵着她在榻边坐下,掌心覆盖住她的手。

  我知道,有些脓疮,到了不得不挑破的时候。再娇贵的花,也不能永远活在无风无雨的暖棚里,尤其当她已嫁作人妇,往后余生,风雨只会更甚。

  “姝儿,”我尽量让声音听起来平稳,“今夜,小娘同你说些旧事。一些关于我,关于你,也关于你那位好父亲的旧事。”

  烛火摇曳,将影影绰绰的往事拉得老长。我将那些沉埋了十八年的不堪,一点点在她面前撕开。

  从十岁为婢的卑微,到因一张相似的脸被谢俞当做替身救下的荒唐;再到怀她时,只因沈清兰一句戏言,她的父亲便如何一碗碗送来落胎药,欲除之而后快。

  我说到宗祠长跪的彻骨寒意,说到以心愿为筹码的步步为营。

  最后,说到半年前,她那高高在上的父亲,是如何轻描淡写地打算将她作为讨好沈清兰母子的礼物,送入伯爵府那吃人的深宅做妾。

  谢姝的眼睛越瞪越大,血色从她脸上寸寸褪去,嘴唇不住地颤抖。

  仿佛是第一次,她真正看清了脚下这片锦绣丛中盘根错节的毒刺,以及亲人温情面具下那令人作呕的算计。

  看着她这副摇摇欲坠的模样,我心头蓦地一痛,竟生出几分悔意。

  然而这悔意不过转瞬即逝。糊涂的快乐,终究是海市蜃楼。

  她终于承受不住,猛地扑进我怀里,压抑地呜咽起来,滚烫的泪水瞬间浸湿了我的衣襟。

  许久,哭声渐歇。

  她从我怀中抬起那张泪痕斑驳的小脸,抽噎着,期期艾艾道:“可是……可是男子三妻四妾,本就……本就是常事,父亲他……或许也有他的难处。”

  “祖母……祖母也是为了侯府门楣……小娘,你就……就不能不走吗?府里这般大,总有你的位置呀……”

  那话语,像一根细微却淬了毒的针,猝然扎进我心底最柔软的角落。

  我看着她犹带泪光的眼,只觉心头一片悲凉。

  侯府用金玉锦绣、用诗书礼仪、用看似安稳的尊荣,娇养了她十五年,竟将她养得如此“懂事”。

  懂事到能为伤害自己的人开脱,能为吞噬女子的规则辩护,却独独忘了,她的母亲,首先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非这侯府里一个可有可无的“位置”。

  心底那点残存的犹豫与温情,在这一刻,彻底灰飞烟灭。

  我没有解释,没有驳斥,甚至没有流露出一丝失望。

  只是抬起手,用指腹极其轻柔地拭去她腮边最后一滴泪,像过去无数次那样,替她理了理鬓角乱发。

  “天色不早了,”我的声音平静无波,甚至比方才更温和些,“姑爷该担心了,早些回去吧。”

  谢姝怔怔地望着我,似乎还想再挽留什么,却在我平静如水的目光中,最终什么也没能说出口。

  她慢慢站起身,行礼,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翌日拂晓,晨雾未散,我便已收拾停当。

  两个包袱,一箱细软,这就是我十八年的全部身家。

  谢俞果然周到,天刚蒙蒙亮,账房管事便候在了二门外,手里捧着一只紫檀小匣。

  “侯爷吩咐了,这是姨娘应得的。”管事脸上堆着职业化的假笑,打开匣盖,露出里面整整齐齐的银票。

  “额外这五千两,是侯爷念在姨娘多年辛苦,生育子嗣有功,特予的恩赏。”

  我心如止水,目光掠过那叠银票,落在管事随即取出的一张素笺上。

  纸上墨迹新干,条款清晰——无非是拿了这笔钱,自此与平阳侯府两清,生老病死,各不相干,更不得以旧日情分或知晓的阴私,攀诬侯府声名。

  字字句句,防备森严,滴水不漏。

  我几乎能想象出,沈清兰在别院是如何蹙着眉,轻声细语地劝他“以防万一”。对那个女人,谢俞向来是言听计从的。

  “有劳。”

  我未多看一眼,接过笔,在指定处利落地落下“兰漪”二字,并按了朱砂指印。

  动作干脆,没有半分留恋。

  管事似有些意外,肚子里准备好的一番敲打话语噎在喉中,只得讪讪收了字据,将银票匣子推了过来。

  出得侯府侧门,那扇朱漆大门在身后缓缓合拢,发出沉闷的声响。

  我没有回头。

  在喧嚣闹市中,我赁下了一处两进两出的小院。

  白墙青瓦,庭中植着一株老梅,虽不算气派,倒也干净齐整。于我而言,这已是难得的安稳栖身之所。

  安顿下来后,我打开随身包袱细点,才发觉那叠路引文书的夹层里,竟另藏着一卷用油纸仔细封好的银票。

  展开一看,整整五千两。

  银票角落,印着一个清隽极其细小的“叶”字私戳。

  指尖抚过那印记,心口微微一烫。

  这份不动声色的周全,比谢俞那充满交易意味的“恩赏”,更让我喉间发涩。

  但感念只是一瞬,我便将两份银票并在一处,次日便存入了信誉尚佳的钱庄。

  往事不可沉溺,前路方需银钱开道。

  稍作安顿,我便去了香火鼎盛的相国寺。

  并非真求神佛庇佑,只是这地方清静,适合理清思绪,也适合蛰伏。

  我要了间僻静的禅房,日日清晨上香,午后便在藏经阁后的小园散步,或于房中抄几页心经。

  茹素听钟,日子倒是十八年来未曾有过的简单自在。

  如此过了半月有余。

  这日春光晴好,我信步至寺后放生池畔,几株晚桃开得正艳。

  池边回廊下,聚着几个衣着体面的仆妇,正晒着太阳做针线,嘴上也没闲着。

  “……听说了么?城东平阳侯府,到底还是纳了新人了!”一个圆脸妇人压低声音,眉飞色舞。

  “纳妾有什么稀奇?哪家高门大户少了这个?”旁人撇撇嘴,不以为意。

  “奇就奇在,纳的是个‘老妾’!”圆脸妇人眉毛飞起,声音更低了,却足够让周围人听清。

  “听说,都快四十的人了!我的天爷,这年纪做婆婆都绰绰有余,哪有上赶着去给人做小的?也不嫌臊得慌!”

  我脚步微顿,随即神色如常地走近了几步,佯装赏花,耳中却将每一个字都收拢进来。

  另一个仆妇插嘴:“真的假的?侯府什么美人没有,纳个年近四十的?别是以讹传讹吧?”

  见有人质疑,那圆脸妇人急了,针线箩往膝头一搁:“我侄女就在那府里三门上当差,亲眼看见一顶青布小轿从侧门抬进去的!”

  “虽没见着正脸,但那日府里悄悄请了太医,说是……说是新姨娘身上不爽利,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云云,这不就坐实了?”

  我适时地转过身,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好奇与惊讶,轻轻“呀”了一声,仿佛被这新鲜话题吸引:“竟还有这般稀罕事?这位妈妈说得可真?”

  几个仆妇齐刷刷看向我。

  见我衣着虽素净但料子考究,形容安静温婉,不像寻常搬弄是非之人。

  那圆脸妇人虽有些戒备,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含糊道:“不过是些闲话,当不得真……”

  我微微一笑,不疾不徐地从腕上褪下一只分量颇足的鎏金镯子,轻轻放在那妇人的针线箩边:“今日听得这新鲜事,倒也有趣。妈妈若不嫌弃,不如再说细些,也叫我这深居简出的人开开眼。”

  黄澄澄的金光晃了一下人眼。那妇人的脸色立刻多云转晴,眼中闪过喜色,手底下飞快地将镯子笼入袖中,脸上堆起亲热的笑。

  “哎哟,这位娘子一看就是好人家的清净人,自然不知道这些高门里的腌臜事。但我说的句句属实,若有半字虚言,叫我……”

  “这位可是昌平伯爵府二院里的管事妈妈,”旁边那瘦长脸仆妇忙接口,带着几分与有荣焉的炫耀,“她的话,那还能有假?”

  昌平伯爵府?

  我心中雪亮,面上却装得更显困惑,微微蹙眉:“这……这与伯爵府又有何干系?”

  那圆脸刘妈妈此刻得了好处,又被人捧了身份,谈兴正浓。

  她晒笑一声,带着几分居高临下的鄙夷:“说出来您可能都不信!侯府新纳的这位老妾,嘿,偏生就是我家小姐的正头婆母!您说这关系,绕不绕?”

  “什么?!”

  “竟有这等事?!”

  其余几个仆妇顿时哗然,交头接耳,议论声嗡嗡响起。惊诧、鄙夷、猎奇的兴奋,混杂在春日暖阳里,发酵出一种怪异的氛围。

  等到那圈仆妇们嚼够了舌根,三三两两散去做各自差事,我才状似无意地踱步到那圆脸刘妈妈身侧,轻声唤了句:“刘妈妈留步。”

  她转过身,见我仍是笑盈盈的模样,警惕稍减,客气道:“娘子还有事?”

  “妈妈贵姓?”

  “当不起贵字,免贵姓刘。”她答着,眼神却往我另一只手腕上扫。

  我会意,从袖中摸出一对小巧玲珑的南珠耳坠。珠子虽不大,却圆润莹泽,是谢俞早年赏下的旧物。

  我轻轻放在她掌心:“今日听妈妈一席话,倒解了我许多困惑。一点心意,妈妈拿着玩。”

  刘妈妈捏了捏那对珠子,脸上笑意真切了几分,嘴上却习惯性推脱:“这怎么好意思……”

  “原是我唐突,”我顺势压低声音,带上几分恰到好处的恳切与羞赧,“其实是……有件小事,想劳烦妈妈指点一二。”

  刘妈妈笑容微敛,眼里多了几分审视:“娘子请说。”

  “不瞒妈妈,我膝下有个女儿,模样性情都还算过得去,也识得几个字。”我微微垂眼,做出一副为子女前程殚精竭虑的慈母模样。

  “总想着,若能进高门大户里当差,见见世面,学些规矩,将来……若是造化好,能到内院小姐身边伺候,于她前程,岂不是比跟着我这没本事的娘强百倍?听闻府上小姐最是仁善宽厚……”

  我抬眼,目光殷切:“不知妈妈可否代为引荐?或是指条明路?”

  一听是这等寻常托请,刘妈妈明显松了口气。高门仆役替人牵线谋个差事,暗中收些好处,本就是常有的营生。

  她把玩着那对南珠耳坠,沉吟片刻:“娘子爱女之心,老身明白。府里近来倒也确实缺些伶俐的小丫头……”

  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番,似乎在评估那“女儿”的成色:“这样吧,下次府里主子们若再来寺里进香,我提前知会娘子一声。届时娘子带着姑娘过来,寻个机会,在小姐面前露个脸,如实禀明心意。”

  “我们小姐心善,若见姑娘样貌整齐,言谈伶俐,说不得便允了。成与不成,全看缘分,娘子意下如何?”

  我忙不迭道谢,眉梢眼角尽是感激:“如此便感激不尽了,全凭妈妈费心。”

  三日之期一到,那个眉清目秀的小沙弥果然按时叩响了我的禅院木门。

  “女施主,前头大殿来了贵客,听刘妈妈那意思,是昌平伯爵府的女眷到了。”

  我谢过小师父,转身回屋,对着铜镜仔细理了理鬓角,又掸平衣衫上的褶皱,这才不疾不徐地往大雄宝殿走去。

  殿内紫烟袅袅,佛像慈悲低眉,一群穿红着绿的丫鬟婆子正如众星捧月般,簇拥着一位年轻妇人上香。

  那女子身量适中,生得一张富贵的银盘脸,杏眼流波,顾盼间尽是养尊处优出来的明媚。眉心那一点朱砂痣鲜红欲滴,更是平添了几分娇憨。

  这便是昌平伯爵府的掌上明珠,李昭华。

  记忆恍若回溯到多年前谢襄的满月宴,隔着水榭楼台,我也曾遥遥看过她一眼。彼时她还是个赖在乳母怀里的三岁稚童,眉心点着吉祥痣,如今一晃眼,竟已出落得这般风姿。

  唯有眉心那点红,经年未变。

  我隐身于粗壮的殿柱之后,静默地看着这场戏开场。

  李昭华上完香正欲转身,身侧那个捧香炉的小丫鬟不知被哪里翘起的地砖绊了一下,身形一歪,炉中滚烫的香灰“扑簌簌”洒了出来。好巧不巧,正正落在了李昭华那双绣着缠枝海棠的软缎绣鞋上。

  小丫鬟吓得面无人色,“噗通”一声跪倒在地。

  李昭华眉头紧锁,盯着鞋面上那摊灰扑扑的污渍,语调里满是心疼与不悦:“怎么这般毛手毛脚!这鞋可是夫君特意寻来送我的……”

  旁边的嬷嬷压着嗓子训斥,又有婆子忙不迭掏出帕子想去掸,谁知越帮越忙,那灰渍反倒被晕染开来,在一尘不染的缎面上显得格外狼藉。

  眼见李昭华的眉头越拧越紧,我知道,时机到了。

  我从柱后缓步而出,步履从容地行至人前,对着李昭华盈盈一福,语声温润如水:“小姐莫急,这香灰看着吓人,实则用皂粉便可化解,断不会伤了鞋面。”

  众人的目光瞬间如探照灯般聚拢在我身上。

  有那护主的丫鬟想出声喝止,被李昭华抬手拦住。

  我不慌不忙,从腰间荷包里取出一小包早已备好的油纸,又向旁侧伺候净手的婆子借了方帕子,沾水润湿一角,蘸取了些许皂荚粉。

  随即,在众人错愕的注视下,我毫无芥蒂地蹲下身,用那帕子细细擦拭起她鞋尖的污渍。

  动作轻柔且熟稔,皂粉遇水化开污渍,不过须臾,那缎面便恢复了光洁,只余下淡淡的水痕。

  起身后,我将帕子折好归还,再次福身:“小姐请看,可还顺眼?”

  李昭华讶异地看着纤尘不染的鞋面,眉宇间的阴霾瞬间散去:“多谢这位娘子解围,只是……”

  她的目光落在我手中那个并不起眼的荷包上:“寻常人出门,怎会随身带着这种物件?”

  我垂眸浅笑,眉梢眼角流露出一丝独属于母亲的无奈与宠溺。

  “让小姐见笑了。只因家中也有个不省心的女儿,正是调皮捣阵的年纪,动不动就将衣裳鞋袜弄得没眼看。日子久了,当娘的便多了个心眼,随身备着些,总好过临时抓瞎,落得个狼狈收场。”

  听闻此言,李昭华的眼神瞬间柔和下来,眉眼弯弯。

  她轻叹一声,眼底掠过一丝怅然若失的恍惚:“我娘亲在世时……也爱这般操心。我幼时顽劣,她总在身边备着各色琐碎小物,生怕我磕了碰了,或是脏了衣裳没人管。”

  声音渐低,透着无尽的怀念:“只可惜……她走得早。”

  见她触景伤情,我柔声宽慰:“令堂虽已驾鹤西去,但这份爱女之心却是长存的。为人父母,所求不过如此。”

  那抹哀愁在李昭华眼中只是一闪而过,她很快便恢复了大家闺秀的端庄。

  听了我的话,她扯了扯嘴角,虽笑意未达眼底,但也客气地点头:“娘子有心了。”

  说罢,她在仆妇的簇拥下转身离去。

  看着她的背影,我心中清楚:这只是第一步,鱼饵既已抛下,只需静候风起。

  再见李昭华,已是大半个月后的事了。

  初一这日,相国寺香火鼎盛,车马如龙。我知道李家必会再来还愿,却特意避开了喧嚣的主殿,独自往后山僻静处走去。

  此时春意已深,后山几株晚樱开得正如火如荼,粉云堆叠。

  正当我仰头赏花时,身后忽传来一道清脆惊喜的女声:“咦?这不是上回那位好心的娘子吗?”

  回身望去,只见李昭华身着鹅黄春衫,立在青石小径上,正笑盈盈地看着我。

  而她身侧,立着一位身着雨过天青色锦袍的男子。那人身量修长,面皮白净,乍看去倒也称得上温文尔雅,只是眉眼间总压着一股子郁气,显得有些局促。

  正是周至。

  沈清兰的亲儿子,谢俞如今名义上的“庶子”,也是那位入赘李家的高门姑爷。

  我心中一片了然,面上却不动声色,福身行礼:“李小姐安好,不想在此处也能偶遇。”

  李昭华亲昵地挽着身旁男子的手臂走近:“也是巧了。今日陪夫君来还愿,听闻后山景致清幽,便来看看。夫君,这位便是上回帮我解了围的那位娘子。”

  周至闻言,漫不经心地将目光扫向我。

  然而,仅仅一眼,他的脸色便瞬间煞白,仿佛见了鬼魅。

  “你……你……”他喉结剧烈滚动,声音干涩嘶哑,手指不受控制地指向我,又像是被火烫到一般猛地缩回。

  李昭华再迟钝也察觉到了异样,她疑惑地在我和周至之间打量:“夫君,你怎么了?可是哪里不舒服?”

  说着便要伸手去扶。

  谁知周至竟像是受了惊的兔子,猛地甩开李昭华的手,眼神惊惶闪躲,根本不敢再看我一眼,只语无伦次地对李昭华道:“没、没什么!突然有些头晕……我、我去前头禅房歇歇!”

  话音未落,他竟全然不顾世家公子的礼仪风度,几乎是落荒而逃,将娇妻与满树繁花统统抛在了身后。

  李昭华僵在原地,脸上又是错愕又是难堪。

  片刻后,她转过身,眉头紧蹙,目光变得犀利而充满审视:“娘子……你与我家周郎,莫非是旧相识?”

  我迎着她的视线,面上恰到好处地露出一抹为难与迟疑。

  嘴唇翕动几下,最终却只是幽幽叹了口气,垂下了眼帘。

  这般欲言又止的模样,落在李昭华眼中,无疑是坐实了猜想。

  她急切地上前一步:“娘子,还请实言相告!方才周郎见你,为何会吓成那样?”

  我抬起头,目光看似不忍,实则坚定地望向周至消失的方向。

  “不瞒小姐……妾身,确曾在某处见过这位……周公子。”

  “何处?”

  我沉默良久,才缓缓吐出三个字,字字千钧:

  “迎春楼。”

  李昭华浑身巨震,那双杏眼瞬间瞪得滚圆:“迎春楼?!”

  那是京城销金窟,最有名的秦楼楚馆。

  “你一介良家女子,如何会去那种地方?”

  我苦涩一笑,眼中泛起水光:“同为女子,小姐当比旁人更通透……这世间男子的薄情寡义,从来不分场合,也不看身份。”

  声音放轻,却像细针密密扎入人心:“被伤得深了,再柔弱的菟丝花,为了自保,为了求个明白,也不得不变成能撕开画皮的胭脂虎。”

  “我去那种地方,不为风月,只为捉一个实据,求一个死心。”

  李昭华脸上的血色褪得干干净净,捏着丝帕的指节因用力而泛白。

  她死死盯着我,胸口剧烈起伏,似乎在极力消化这个惊天霹雳。

  半晌,她猛地别过头,语气生硬,透着一股强撑的倔强:“不……不可能!周郎他温文尔雅,待我一心一意,绝非那种浪荡子!定是……定是你认错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