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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作风要有三个“心”

2025-02-20 最新 评论 阅读

 

李欣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量事实证明,一个地方的工作,成在干部作风,败也在干部作风;一个地方的事业,兴在干部作风,衰也在干部作风。”改善发展环境要先以作风转变为抓手,转变作风需要这样三个“心”。

第一,转变作风要有对人民群众的关心。首先,这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宗旨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的外化,直接反映出党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对于一些不良作风,群众看在眼里恨在心中,如果不坚决纠正,一座无形的大山就会把党和人民群众分隔开。党员干部要牢记党员身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最前面。其次,这是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决定的。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纵观历史,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历程是中国人民一步步创造的,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是中国人民历久弥新继承和发扬的,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是一代代中国人民奋斗出来的。托古思今,一个地区的发展同样需要依靠人民,要充分发挥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企业家的作用;统筹各行业、各领域的资源和力量,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共同汇聚力量、推动发展。对党员干部来说,要彰显公仆意识,服务好职责范围内所涉及的群体,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创造条件、提供舞台。服务群众既是转变作风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党员干部只有心中常怀对人民群众的关心,用真情与群众交流、用真诚为群众服务,才能真正实现作风的转变,为地区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第二,转变作风要有制度保障的细心。首先,制度保障的细心体现在制度建立的科学性和严密性。其科学性和严密性在于依据事物发展的规律,把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制度相结合,既要对怎么做进行规定,又要对违反制度如何处理进行规定。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不仅要制定新的制度、完善现有制度、废除不适用的制度,更要注重制度之间的协调与配合,避免相互“打架”、相互“抵消”。其次,制度保障的细心体现在制度的操作性与实践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管建立和完善什么样的制度,都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与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本着改革的精神和法治的思维,把中央的要求、群众的期盼、实际的需要、已有的经验结合成为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为改进作风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做好保障。再次,制度保障的细心还体现在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制度建设切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一旦制度和规定成了“摆设”,便会形成“破窗效应”,影响其他制度的执行,更会助长不正之风。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的实效性在与执行。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必须要在严格的执行中细心呵护,才能让纪律称为高压线,给权利的笼子通上电。

只有在制度保障中体现细心,才能把对干部的“软要求”变为“硬规定”,使党员干部应当具备的从政品德变为从政准则,以干部作风的新面貌,带动地区发展新变化。

第三,转变作风要有“长”抓“常”抓的恒心。这是由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决定的。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思想观念的转化、作风纪律的整肃、责任意识的强化、体制机制的完善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十八大以来,党员干部的不良作风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仍时有发生,且表现形式各有不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转变作风必须经常抓、长期抓。对于“经常抓”,习近平总书记曾这样强调:“抓常,就是要把作风建设时刻摆上位置、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把落实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放在各项工作的推动中,在抓工作中强作风,在转作风中促工作。对“长期抓”,习近平总书记这样要求:“抓长,就是要反复抓,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集中抓的时候雷霆万钧,平时放任自流。要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必循、违规必究。要通过深化改革,从体制机制层面进一步破题,为作风建设形成长效化保障。”转变作风要在制度建设中见长效,在制度执行中见常态,以此防止作风问题“死灰复燃”,真正实现干部作风的持续好转。

作风转变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以坚强的定力、以坚韧的恒心,在不断精进、不断涵养、不断自省的过程中逐渐转变,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让优良作风成为行为习惯,让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成为地区发展的重要保障。

(作者系中共兰州市委党校文史教研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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