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观世:美国为什么是两党制而不是多党制?
引子
*本文摘自《美国政党与选举政治》(2002年8月),作者张立平,原节标题《美国两党制的形成及政党体制的演变》
美国大选作为对世界局势有巨大影响力的事件,极具观赏性,难免不吸引全世界的目光。美国基于“赢者通吃”的总统选举制度与其它国家有很大不同,跟换首相如走马灯似的日本、英国相比,其政局似乎要稳定的多。在其他议会制国家经常会在两强之外出现“黑马”第三者强势登场的局面,为什么美国没有或者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基于偷懒与编排方便,略去全部注释。如有兴趣,请扒原书。
本来想跟一下风,借世界乱局及美国大选,自己写一篇有关权力(或影响力)的思想文。就是希望能从物理学四种基本力到生物、动物、人类进化过程中探讨权力(影响力)的产生与演变。同样是肉体凡身,为什么有的人可以呼风唤雨、生杀予夺?权力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卢梭《社会契约论》应该可以解答这个问题。个人理解权力的本质是基于“强力”的信用,何为“强力”?其实就是暴力的代名词。简而言之,就是拥有约束、控制甚至消灭其它个体、群体、组织的能力。或者说权力可以被称为据(注:之所以不写作“具”,因为权力不是天然的,而是基于手段或行为而产生的“信用”)有强力威慑的能力。
可惜列出了个框架、搜肠刮网拼凑了两三千字后,感觉过于拼凑、割裂与凌乱。希望最终能整理成稍具条理与思想性的文章。
正文
美国人虽然在立国之初就对政党抱有怀疑甚至敌意,但由于客观利益的需要,政党几乎在政治家尚未充分意识到的情况下就产生了,殖民地时期的政治经验变相地凸现在立国后的一些重要问题上、由此形成了政治势力上的两极,成为两党制的社会基础。不同时代的问题不同,由此导致在这些问题上政治联盟也不相同,美国的政党体制演变是由关键选举决定的。政党与政党之间实力的消长不仅取决于政党自身,更取决于社会的发展变化。
一、美国人对政党的矛盾态度
在美国的民主制度中,有些制度是一致被认可的,如宪法分权制、总统制、联邦制、选举制,它们被认为是美国人的“圣经”;但这些制度中并不包括政党制。由于受欧洲18世纪启蒙思想家的影响,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对政党的看法充满矛盾,一方面认为基于不同特殊利益而产生的党派有分裂、独裁和腐败的倾向,它会对公益造成损害;另一方面,不少有识之士也认识到,社会中本来就存在着不同的利益,政党不过是这种客观现实的反映,要消除政党必然要冒限制不同利益的表达自由及不同派别的结社自由的危险,这种代价太高昂了,因此,作为一种不可避免的“恶”,政府不能消除其产生的原因,就只能消除其产生的后果,这就要对其行为进行严密的监视和控制,并对其本身不断进行改革以消除它所产生的危害[。美国的政治史上对政党的这种矛盾态度反复出现: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就是杰出的反政党的理论家,但在实践中却成了世界上第一个现代政党——民主共和党的两位创建者之一(另一位是杰斐逊)。20世纪初,威斯康星州的著名改革家罗伯特·拉福菜特也如此,他对当时的政党机器及政党老板操纵选举政治深恶痛绝,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他用自己的政党机器通过新的法律来限制旧的政党机器,因此有人称他是“改革老板”。20世纪六七十年代,麦戈文委员会也曾提出改革政党的许多建议,但他的改革后的政党却在现实政治(大选)中一败涂地。
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奥斯汀·兰尼曾将美国精英(政治领袖和知识分子)对政党的态度归结为三类:第一是取消派。这一派认为,政党本质上是邪恶的,它产生的后果是灾难性的,政党的目的最终是要毁灭民治政府,无论是内部的改革还是外部的限制都不能减少他们的毁灭特性。捍卫共和国免遭其颠覆的惟一之道就是清除他们。这些人中早期有联邦主义者,后来有平民党人,今天仍有一些人有反政党情结;第二是辩护者。这些人认为政党这种政治组织对于政治目标的实现是十分必要的,马丁·范布伦和杰克逊均是政党的辩护者。第三是改革派,又称“负责任的政党政府派”。这派基本上是政治学家和理论家。他们认为,政党对于民主制的发展是不可缺少的,但它同时也产生一些害处,因此希望通过改革使之“负起责任”来,这样就可以减少它所做的“恶”了。从麦迪逊到夏特施耐德到美国政治协会的一些成员均如此。在政治精英的这三种态度中,一般意义上的改革者或特殊意义上的管制者一直是、将来也是在美国政界和思想界的领袖中最有影响的。惟其如此,美国政党在长达150年的历史中不断进行改革。由于不是宪制的一部分,历史上改革美国政党时常会触及三个问题:(1)应当把政党看作是公共机构还是私人协会?(2)政党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3)谁来控制政党的决定?这三个问题归根结蒂就是政党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问题。除德国外的西方民主国家中,政党大部分或全部不受法律约束,它们自己管理党员的党费,选举领导,制定计划,挑选候选人,很少或没有议会、法院或官僚机构的监督;而在美国,自19世纪最后10年以来,州和地方政党已在严密的法律限制下行事,法律对它们进行监管;而进入20世纪最后40年,联邦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判决,为全国性的政党确立了“准公共机构”的地位,并为其提供相当多的宪法性质的保护,如裁定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或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许多规则优先于州法对政党的规定。
与精英对政党的态度相类似,民众对政党的态度也是矛盾的:一方面,美国民众绝大多数长期以来都与政党有某种程度的联系,要么认同民主党,要么认同共和党,纯粹的独立人士(即没有政党倾向的人)并不太多;另一方面,美国人对政党及政党制度的评价远低于其他社会机构,如学校、企业、有组织的宗教、警察局。最新的研究成果表明,人们对政党的态度更加中立了,说不上对它满意,也说不上对它不满意,即使是有政党倾向的选民对政党的忠诚程度也有所下降。兰尼说:“(美国)的政党认同可能是指投票行为,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倾向于一个党而不是另一个党就得出结论说:他赞成把一般意义上的政党看作是称心如意的制度(desirable institution)。”15)对美国人来说,政党认同没有太多的约束力,它并不表明,该党员一定要投他/她的党的候选人的票,政党认同不会自动变成党性投票;也不意味着该党员一定赞成他/她的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它仅仅表明选民的一种“心理倾向”(psychological attachment)。而选票上的政党标签似乎帮助选民分清好人或坏人,或者说为选民提供一些政策暗示或政治线索,但选民对政客的标签并非深信不疑,他们会通过多种管道—电视、报纸、利益集团散发的材料、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款信等—一获取信息,经过筛选后得出自己对候选人及其政策的看法,最后再决定投谁的票。
民众对政党的矛盾态度还可从选民的政党认同的持续性和流动性、政党结盟和重新结盟(及联盟解体)中看出。在美国的政党史上每次关键选举后都会产生一个多数党的选民联盟,但过一段时间后联盟就会解体。在新形势下,如果一个政党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赢得选民的支持,新的选民联盟就可能围绕它而形成。在不同政党体制下,选民中认同政党的比例也不相同“新政”以来,选民中认同共和党的人数比认同民主党的人数要少;但其组成却在不断发生变化。
二、两党制的形成及原因
美国的政党制度虽然也像其他国家的政党制度一样经历了萌芽一产生一成熟一稳定的过程,但这一过程比起其他国家来要短得多。研究美国政治史的学者认为,美国的政党是基于不同的利益需求及由此产生的政策岐见而形成的。在立国之初(1789),围绕对宪法的解释、经济政策及外交政策走向产生了不同的派别,一派以华盛顿政府的财政大臣汉密尔顿为首,主张对宪法从宽解释,加强联邦权力,建立国家银行,实行高关税,加强与英国联系,这一派被称为“联邦党”,其实这只是政党的雏形,是代表当时东北部商业集团和债权人的利益的一个松散的政治联盟;另一派以国务卿杰斐逊、众议员麦迪逊为首,主张从严解释宪法,保留各州的主要权力,反对建立中央银行及实行高关税,发展与法国的外交关系,他们开始时是以“反联邦党人”的面目出现,后于1792年成立了共和党(历史上称之为杰斐逊的共和党),1794年改称民主共和党,它代表了南部种植园主、内地小农、东部城市工匠的利益。刚开始,联邦党和民主共和党都只是美国政党现象的萌芽,它们看起来像是华盛顿政府的内阁派系之争(其实两派的主要战场是国会,国会议员形成了阵线分明的两派:支持汉密尔顿政策的联邦派和反对其政策的杰斐逊的共和党派);联邦党还不是全国性的党,而杰斐逊的共和党则开始试着建立全国范围的政党组织。1800年的大选因为杰斐逊战胜了亚当斯、成为美国的第三任总统而使得民主共和党声誉鹊起,并在以后24年的时间里主导了美国政坛。杰斐逊和麦迪逊的试验对美国政治制度作出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贡献,它表明:美国社会允许并且有可能组织一个政党来反对全国掌权的政府;政党通过选举可以赢得对那个政府的控制权,从而实现政权有序而和平的更迭。
两党制形成于何时?不少美国学者认为1801年政权从联邦党人约翰·亚当斯手中顺利移交到民主共和党人杰斐逊手中,标志着美国两党制的形成,国家政权从此可以有序地和平地在两党中轮替。中国学者中有些人认为,近现代意义上的美国政党制度的形成要推迟到19世纪中期,也就是说要推迟到1828年民主党建立之后,原因是先前的政党活动范围狭窄、没有严密的政党组织、没有明确的政纲。另有人认为,现代意义上的两党制奠基于1824年至1856年民主党与辉格党对峙时期、形成于19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10,原因是:1824-1856年间开创了美国政党政治史上两党轮流执政的局面,确立了全国代表大会制度;而1878年的中期选举和1884年的大选后两党制的主要特征均已出现——两党均为资产阶级政党、两党都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选举制度比较完善。还有人认为,1884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克利夫兰竞选获胜后,美国两党制才算形成,原因是此次选举“真正开始了两大党轮流执政的历史”
我比较倾向于第一种看法,即两党制始于1800年。原因是:(1)无论是联邦党还是民主共和党总体上均属于资产阶级的政党。民主共和党的政策主张与联邦党并非水火不容、代表不同的阶级,只不过是所处的位置不一样罢了。杰斐逊上台后虽然废除了上一届政府的一些法令,如《客籍法》和《惩治叛乱法》,有效地改变了国家政策的方向;但民主共和党人在执政过程中逐渐接受了联邦党的基本主张,如扩大联邦政府的权力,实行保护关税政策,建立第二合众国银行。而在野的联邦党则转向了民主共和党原来的立场,主张从严解释宪法,扩大州权[13]。势易时移,两党互换角色和主张,这成了美国两党政治中的常态。(2)代表不同利益的政党候选人竞争总统职位,并且政权在不同的政党之间发生了转移,而这种权力转移绝对不是按次序的自然轮流,而是要通过激烈的竞争,因此最好不要将两党之间这种权力变换现象称为“轮流坐庄”,而称为“权力交替”比较好。从美国政党史看,如果就某一个特定的时段的总统选举而言,美国政党制好像是一党制而不是两党制,如1800-1824年间,民主共和党独领风骚,1860-1884年和1896-1928年间主要是共和党称雄美国政坛,而1932-1968年则是民主党独霸天下,1968-1992年又是共和党占尽优势;但如果换一个角度,从不同的时段不同级别的选举就会看出美国政党制总的说来是两党制,因为两党不仅竞争总统职位,而且竞争国会议席;两党不仅竞争联邦层次的职位,而且竞争州和地方政府的领导职位。因此两党之间权力的转移是经常性的、全面的、渗透到各个层面的。(3)周期性的选举自1796年后从无间断,无论是内战还是对外战争,均未阻挡大选和中期选举按宪法规定的时间进行。当然,在200年的历史中,政党的游戏规则不断完善,选举主题随时变换,两党在选举政治中的实力此消彼长,美国两党制表现出惊人的适应性及顽强的生命力,原因之一是两党制自1800年后有选举制相配套,作保障。(4)由于美国制度的特性,美国政党组织机构即使到现在也不如其他西方国家那样健全和完善;19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中期,州和地方组织比较强大,而全国性的组织则是四年一次的临时联盟;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性的政党组织得到加强,而一些州和地方的政党组织则处于瘫痪或涣散状态。因此,不能因为早期的联邦党和民主共和党的组织不健全就否认了它们在选举政治和立法政治中的活动能力,否定两党制的早期存在。
美国政党制为什么是两党制而不是多党制?有关的说法有以下几种:(1)制度论。制度论者认为,美国两党制是美国政治制度和选举制度造成的。总统制是两党制得以维系的最强大的动力,为争夺总统职位最容易形成两个不同派别的大联合[14];选举总统的独特的选举人团制要求候选人必须赢得半数以上的选举人票才能当选,这就要求不同派别的候选人要最大限度地赢得各州的选举人票,而竞争各州的选举人票的游戏规则是“胜者得全票”制,即获得简单多数选民票的候选人即可获得该州的全部选举人票,在这种情况下,选举人票的归属常常落到两个大党的候选人身人,许多第三党或独立候选人则与选举人票绝缘,这就间接地巩固了两党制。在国会选举中流行的单一议席制(简称为SMD制)和简单多数制(即候选人只要赢得简单多数,即使不超过半数亦可以当选)使得国会议席绝大部分为两党所瓜分;假设国会选举实行的是欧洲多数国家的“多议席选区制”和“比例代表制”(即按所获得的选票比例来分配议席),第三党在国会中的席位是会有改观的。最后,由于联邦制的缘故,即使是在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中失利的政党也有可能赢得州和地方的选举,这就为失利的政党在未来的竞争中保存实力,从长远上保障了两党竞争的机制。(2)两种冲突论。这种论调认为,美国政党体制的形成中常伴有两种极化的政策,中间立场不可能存在,明智的法国观察家亚里克赛·德·托克维尔认为,一切美国政党要么具有贵族性——主张限制人民的权力;要么具有民主性—-希望无限扩大人民的权力,这两种相互冲突的势力是相辅相成的。而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V.O.基则认为,美国民主制中存在着天然的二元对立现象: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蓄奴派与废奴派、执政党与非执政党、政府与反政府力量、现状派与反现状派等等,这种互相冲突的利益是美国两党制长久不衰的原因。(3)政治文化论。美国的政治文化中流行实用主义,在政治上善于妥协,能协调不同利益与分歧,每一个大党内存在许多相互矛盾的派别,但为了赢得总统职位,各种派别均能求同存异,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互相让步,达成妥协。这一政治文化使得美国两大党能够整合美国社会中存在的多元力量,从而没有形成政党林立的局面。(4)社会意见一致论。美国社会中存在着基本政治共识和价值观念的一致,如对宪法、联邦制、分权制无人提出挑战,整个社会中信奉个人主义的价值观。美国人都接受现行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都接受宪政架构和法治,都认为资本主义市场机制是经济生活的最好的调节机制。在美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美国拥有得天独厚的、不断扩展的自然边疆和经济边疆,因此美国社会的流动性很大,无论是空间流动还是阶层流动,都超过其他任何一个西方国家,即使是地位低下的人也心怀“美国梦”,相信只要靠自己的努力,白手起家也会获得成功。这样,在美国社会中很难产生等级森严的阶级制度,不存在欧洲其他国家那样的“体制外的”、反制度的、赞成剧烈社会变革的政党。托克维尔注意到,“在美国,两派在一些重大问题上都是意见一致的,谁也不必为了获胜而去破坏旧的秩序和打乱整个社会体制”。(5)自我修复论。由于美国的政治文化传统和美国社会中存在着广泛的意见一致,两党制也和美国其他政治架构一样,有自我修复的能力。美国社会基本上是沿着一条维护现存制度、靠不断修补来使整个机制运转的中庸之道而前进的。美国政党因其内部派别繁多,任何时候都需要协调和整合,因此它们自身内部存在着改革的倾向,无论是在社会环境还是政治环境发生变化时都能够主动适应,以此来使自己生存下来。如当美国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迈进时,美国政党的工作重心从乡村转向大城市,而当美国社会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过渡时,美国政党开始注重郊区选民的力量;在政治环境发生变化时,政党也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如当第三党进行挑战、提出一些重大议题时,两个主要政党之一或两个政党都能将第三党的合理化建议吸收进自己的纲领,以吸引这些选民,从而使第三党失去存在的理由;当选举的游戏规则和选举技术发生改变时,两大政党也能不断适应新的环境,如直接预选制的实行使政党组织/领袖失去了对候选人的提名权、高技术在选举中的运用和政治顾问的兴起使政党组织/领袖失去了对竞选运动的经管权、竞选经费改革使政党失去了对候选人的“钱袋权”时,两大政党都能及时转变职能,使自己从候选人的老板变为候选人的服务员。以上种种说法各自都有一定道理,它们从不同角度来解释美国政党制度为什么是两党制而不是多党制。我以为将所有说法都考虑进去,我们就能全面了解美国两党制的成因了。
三、政党体制的演变
如果把“时间的维度”考虑进去,我们可以看到美国政党体制的形成是由一些关键选举决定的,而不是由政党组织的变化、政党的选举战略决定的。所谓“关键选举”(critical election)191是指那样的选举,在选举中,某一政党的总统候选人得到几乎各个阶层、各个社会群体的选民的广泛支持并且这种支持从历史的经验来看,第一,关键选举一般发生在社会利益出现重大调整时,新的议题使选民产生分裂,两大政党的政策尖锐对立,摆在选民面前的是非此即彼的选择。第二,在没有重大社会矛盾时,中间立场而不是极端立场能够吸引足够的选民从而获得选举的胜利[291,但是中间立场不足以获得一个稳固的选民联盟。第三,关键选举的出现表明,国家的公共政策将发生巨大转变,并且大多数老百姓支持这种转变。第四,关键选举会导致政党制度发生显著变化。尽管每隔10年,政党制度都会随着利益的变动、社会团体和人口结构的变化而变化,但这种渐进的变化要通过较长时间才会被认识。而关键选举则相当于一场政治上的“革命”,只不过它不是暴力革命而是和平革命,其变化显而易见而且规模巨大。第五,关键选举所结成的联盟在一定时间后开始瓦解;在新的形势下各种力量经过分化组合后政党又尝试重新结盟。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即:结盟(关键选举)——联盟瓦解——重新结盟。
关键选举、结盟和重新结盟不仅是美国政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而且也是美国政治周期的一般规律。美国民主制度的运行主要是看政党在组织选举、动员民众、汇聚社会利益、提供不同政策选择方面有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就此而言,美国政党制度是美国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工具。
四、美国两党制的发展趋势
美国两党制的发展趋势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两党制的外部发展趋势,即第三党能不能崛起并使之瓦解;二是两党制自身的发展趋势,即构成两党制的两个政党能否不断适应环境,与时俱进。
以民主党和共和党形成的两党制在美国已经稳定运作了150多年,期间虽然不断有第三党(小党)/独立候选人对这一体制进行“突袭”,但都没有对它构成任何实质性的威胁;而人们对这一制度的生命也未提出根本的怀疑。由于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剧烈变化,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末,政治学界曾以为,认同政党的选民的下降会导致“美国政党的衰落”,并影响到两党制。两党制的解体需要出现强有力的第三党或独立候选人,并与两大党一样有执政或参政的机会。然而,近30年的历史表明,美国两党制依然稳如泰山,选民对两党的总体认同并没有持续下降,原来作为证据的“政党的衰落”并未成为现实;而第三党(小党)/独立候选人在选举中依然未能对两大党进行实质性的挑战,绝大部分联邦官职及州层次的官职依然被两大党所垄断。
第三党/小党长期形不成气候与美国的历史习惯、制度、价值有关,尤其与选举环境有关,美国一切有关政党和选举的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制度安排都是有利于维护两党制而不利于第三党(小党)/独立候选人的:
(一)选票问题。竞选总统的两大党的候选人只要在联邦选举委员会登记后,其名字便自动地出现在全国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选票上,而第三党(小党)/独立候选人则需要根据各州的要求在特定的时间内递交一个有多人签名支持(要求签名人数各州不一)的申请,其名字才能被列在该州的选票上。门槛最高的是宾夕法尼亚州,1997年宾州法律规定:第三党要在14周内获得99000张选票才能使其候选人的名字出现在选票上[301。对于第三党(小党)/独立候选人来说,竟选总统前的第一个难题就是要花很大的努力将名字列在各个州和特区的选票上,否则竞选活动只能限于选票上有名字的几个州内,而无法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因为在自己的名字没有出现在选票上的州内竞选无异于白费力气,选民无法在选票上表示支持。
(二)选举人团制。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总统最后是由选举人选举出来的。选举人名额是以州为单位,根据该州在国会的议员总数来分配,实行“胜者得全票”的选举规则(除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外),得到该州选民票多数的总统候选人即得到该州的所有选举人票;而谁得到270张以上的选举人票,谁就当总统。在这种制度下,它可能使分散的选票毫无用处,一张选举人票都得不着,1976年以来的第三党(小党)/独立候选人在总统选举中没有一个候选人得到过一张选举人票;尽管佩罗在1992年曾引人注目地得到过近1/5的选民票,他还是未得到一张选举人票。如果不是实行“胜者得全票”的规则而是实行比例代表制的规则,那么,佩罗至少可以得到100张选举人票。当然,按照民主(多数决定)的基本要求,佩罗还是当不了总统。
(三)总统选举中的公共资助。从是否有利于政党的候选人这一角度看,联邦选举经费法是以牺牲小党/独立候选人为代价而保持两大党的特权地位的。联邦选举委员会规定:如果一个政党的候选人在上一次选举中获得必要的选民得票率,该政党就有资格为它的候选人的总统竞选获得公共资助;在上一次选举中得到25%以上的选民票的大党的候选人在正式竞选中有权得到联邦全额补助(1996年为6180万美元);而小党候选人获得联邦补助的最低门槛是它的候选人在上一次选举中至少得到5%的选民票(佩罗在1996年竞选中因上一次在选民票上取得的骄人成绩而获得2900万美元的联邦补助)。由于两大党候选人可以轻易得到25%的选民票,而小党的候选人很难得到5%的选民票.1976年以来的所有正式总统竞选中两大党的候选人都得到联邦全额补助,而在95人次的小党候选人中只有3人次获得联邦部分资助,安德森一次,佩罗两次[31],因此联邦选举委员会的公共资助无疑是偏向大党而歧视小党的。除此以外,联邦选举委员会还对两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给予经费补助,为两大党预选阶段的候选人提供配套资金。经费上的倾斜政策无疑是故意扶植大党而窒息小党。
(四)总统辩论。自1960年肯尼迪与尼克松首次总统电视辩论以来,总统候选人的辩论已成为候选人展现形象、陈述政策主张、以期赢得选票的最集中的竞选方式。总统辩论的参加者会得到密集的媒体报道并被披上一层合法性的光环。对于第三党(小党)/独立候选人来说,这本是一个难得的直接向选民发出呼吁的绝佳机会,然而,第三党(小党)/独立候选人并不是总有机会参加总统辩论的。而两大党的候选人则会自动地受到参加总统辩论的邀请。实际上,总统辩论的有关事宜就是由两党10名成员组成的总统辩论委员会来决定的,前民主党全国委员会主席和前共和党全国委员会主席任辩论委员会的两主席;该委员会在向杰出的政治学家咨询后决定总统辩论是否邀请第三党(小党)/独立候选人参加;并且还要征得两大党候选人的同意。1980年.卡特因担心邀请独立候选人安德森参加辩论会使安德森拉走民主党选民的票而拒绝三方辩论,只同意与共和党候选人里根进行辩论;1992年,佩罗因其在民意中的支持率颇高而被邀请参加与老布什、克林顿的总统辩论;而1996年佩罗没能参加总统辩论。第三党(小党)/独立候选人不仅在能不能参加总统辩论方面完全被动,而且在总统辩论的方式方面也无发言权,两大党的候选人商定以何种形式进行辩论就是何种形式,不容第三党(小党)/独立候选人置喙。
(五)直接预选制。直接预选制一方面削弱了政党组织,另一方面又巩固了两党制,新的集团、新的利益在两党体制内竞争提名比建立第三党来谋求权力更有成功的可能性。选举政治成了共和党和民主党的天下。第三党(小党)/独立候选人1976年以来多次试图问鼎白宫,屡战屡败。直接预选制扩大了选民的参与,因而为各种不同的利益表达提供了体制(两党制)内的管道;体制内的消化、吸收、变革和改进减少了第三党对两大党形成严峻挑战的选民基础,因而最终导致了第三党(小党)/独立候选人的失败。
(六)选举议员(无论是国会议员还是州议员)的单一议席的多数选区制。在这种制度下,得多数票者赢得议席,而得票第二、第二的一无所获;在实行比例代表制的国家中,除了得票最多的可分到议席外,得票率在一定比例上的第二名、第三名也能分得议席。这种单一多数选区的选举制显然不利于第三党(小党)/独立候选人。它使两大党几乎瓜分了全部的议席,在国会或州议会内偶尔也会出现一两个非两大党的议员;但在多数统治的议会规则下,几个议员也因势单力孤而难以改变选举政治中不利于第三党的游戏规则。
(七)由州议会制定的许多选举法规都是倾向于两大党的,州议员的绝大多数都由两党的议员组成,因此选举法规自然就反映了他们的切身利益。
(八)两党垄断的法律制度也是为两党制辩护的,尽管第三党(小党)/独立候选人的有关诉讼告到联邦最高法院时,联邦法院有时也会以“平等保护”为依据判定一些州的法律违宪。如1979年,伊利诺伊州的法律规定:想要竞选地方公职的独立候选人/小党候选人需得到上一次选举中投票选民的5%的签名方可。这就意味着,竞选芝加哥市公职的第三党独立候选人需要得到35947个签名,而竞选全州公职的第三党(小党)/独立候选人只需得到25000个签名。联邦最高法院看不出有什么正当理由使竞选地方公职的门槛比竞选全州公职的门槛还要高,最后裁定伊利诺伊州的这一法律违反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在其他有关的案例中,最高法院的结论是:州维护两党制并没有违法,只是不能走得太远。
由于在选举环境中总是处于不利局面,第三党(小党)/独立候选人取胜的可能性极小,这反过来从根本上打击了第三党(小党)的生存和发展。原因是:第一,有才干、有抱负的政治活动家和党务工作者都不愿意投资于注定要失败的事业;第二、由于缺乏一流的政治家,第三党(小党)/独立候选人很难拿出一个能吸引全国选民的像样纲领;第三,缺乏一个广泛的政纲导致了认同第三党(小党)的选民极少,使得第三党(小党)的政治基础薄弱;第四,以上的原因使得第三党(小党)无论是在吸引政治捐款方面还是在招募政治顾问方面都处于明显的劣势。因此,从外部看,无论两党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第三党(小党)都无力动摇这一制度的根基,支持两党制稳固的因素在可见的将来仍然存在。
而从内部看,两大党对环境的变化能够作出灵活反应并具有强大的适应性,两党制存在着以下的发展趋势:
(一)随着经济的发展,两党选民的阶级界限更趋模糊。美国两党虽然本质上都是资产阶级的政党,但人们的印象是民主党代表工人、穷人、新移民、社会上的弱势集团;而共和党代表大资本家、富人、上流阶层。这一印象与历史的经验有关:在农业时代,民主党是自耕农、穷人的代表,在工业时代,民主党是工人的代表;与此对应的是,共和党是农场主、手工业者、商人的代表,是资本家、金融家、大企业家的代表。但当美国社会进人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以前的经济结构和劳动分工不再有效,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所谓白领进入第三产业,而以蓝领占多数的工会的人员构成也正在发生变化:传统“蓝领”所占的比例正在下降,而非蓝领所占的比例正在上升;就总的人数而言,工会人数在下降。在此情况下,更多的资本家、富人、白领进入民主党,与共和党几无差异,两党选民的阶级界限会越来越模糊;从社会经济地位来看两党选民构成的差异将越来越小。
(二)随着美国社会的发展,两党选民的性别构成和种族构成发生了巨大变化。1920年,宪法第19条修正案的通过使妇女获得选举权;而1965年选举权法案的通过则扫除了黑人及其他少数族裔获得选举权的障碍。仅是法案还不足以使妇女和少数族裔得到与白人男性相同的权利,60年代末以来实行的颇有争议的“肯定性行动”,在招生方面对妇女和少数族裔给予了适当照顾,使她们中的很多人能享受高等教育。同时,就总体而言,美国人中受过中等或高等教育的比例也越来越高,80%以上的美国人完成了中等教育(高中毕业),而50%以上的人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进入90年代后,美国选民在一系列社会文化问题(堕胎问题、同性恋问题、肯定性行动问题、枪支管制问题)上产生了分裂,两党选民构成中的性别政治和种族政治十分明显:更多的妇女和黑人倾向于民主党;而更多的男人和白人倾向于共和党;在最近三次大选(1992、1996、2000)中,投票支持民主党候选人的女性选民比投票支持共和党候选人的选民平均高出两位数,而投票支持共和党候选人的男性选民比投票支持民主党候选人的也要高出好几个百分点;黑人选民压倒性支持民主党候选人,90%以上的黑人支持民主党候选人。
(三)随着科技的发展,两党制的运作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农业时代、工业时代的政党领袖互相串联,传递信息;而党的干部则通过举行集会、面对面地动员选民参与政治;那时候的媒体主要是报纸。在后工业时代/信息时代中,电视进入普通人家的客厅,因特网、有线电视、录像更可以缩短候选人与选民的距离;虽然候选人还借助传统竞选演讲形式来拉选票,但他的目的已不局限于一时一地的演讲,更重要的是想办法在“黄金时间”上电视,让电视将其信息(免费信息和付费信息)传递给千百万选民。科技革命在逐渐瓦解政党的组织机构,它使美国的选举政治变得像个人政治而非政党政治;一个党的候选人是否受欢迎.更多地取决于候选人的个性是否被人喜爱,而不是它的政党是否被人喜爱;候选人是否被人喜爱不仅取决他的真正的个性,更取决于电视或传媒中所表现出来的个性及选民得到的印象。科技革命正在改变选举政治的本质,使选举政治从政策政治(政策选择竞争)转变为表现性的政治或情感政治(明星政治),选举争夺则变成候选人之争而不是政党之争,政党不可能再操纵和垄断选举了。
(四)政党自身的改革影响着政党的发展:全国代表大会的名额分配改革反映了代表名额与人口构成的百分比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突出了代表性和广泛性、参与性等特点,使得政党本身更加开放。假以时日,对总统资格的不成文法的限制(如宗教、地域、性别、种族、财富甚至性倾向等)将逐步取消。在20世纪50年代,天主教徒和南方人要当上美国总统还让人难以想象133]但60年代一开始,肯尼迪、约翰逊分别突破了这方面的限制,1976年以来的5位总统中有3位来自南方(卡特、克林顿、小布什),因而,在未来,出现女总统、黑人总统或拉美裔总统也并非不可能。
(五)其他政治改革也在使两党制发生变化。首先,预选制的普及提高了普通党员在提名程序中的作用。预选的实行使得党内的提名竞争变得越来越像党外的总统角逐,它使党内的分歧公开化,并使党的团结更加困难,从而消解了党在正式选举中的力量。其次,竞选经费的改革使得全国性的政党在全国性的选举中越来越比州和地方政党重要,权力分散的美国政党可能会朝着权力集中的趋势发展。
总起来看,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的变化使得两党制的内部结构和两党制的具体运作方式随之而变化,但在可预见的将来(譬如50年内),两党制的模式还会继续存在,并继续成为支撑美国政治架构、保障美国宪法的基本力量之一。
资料来源:
《美国政党与选举政治》(200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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