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 作者.卡尔马克思
第一卷摘录
第一篇 资本的生产过程
第一篇 商品和货币
第二章 交换过程
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场去,不能自己去交换。因此,我们必须找寻它的监护人,商品占有者。商品是物所以不能反抗人。如果它不乐意,人可以使用强力,换句话说,把他拿走。为了使这些商品彼此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作为有自己的意志体现在这些物中的人的彼此关系,因此,一方只有符合另一方的意志,就是说每一方只有通过双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别人的商品。可见,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法的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的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的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在这里人们彼此只是作为商品的代表即商品占有者而存在的。在研究过程中我们会看到,人们扮演的经济角色不过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人们作为这种关系的承担者而彼此对立着的。
商品占有者与商品不同的地方,主要在于:对商品来说,每个别的商品体只是它本身的价值的表现形式。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和昔日尼克派,它随时准备用自己的灵魂而且用自己的肉体去换取任何别的商品,那怕这个商品生得比马立托奈斯还丑。因此,商品必须全面转手。这种转手就形成商品交换,而商品交换使商品彼此作为价值发生关系并作为价值来实现。可见,商品在能够作为使用价值实现以前,必须作为价值来实现。
因为每种货物都有两种用途。——一种是本身所固有的,另一种则不然,列如鞋,既用来穿,又可以用来交换。二者都是鞋的使用价值,因为谁用鞋来交换他所需要的东西,列如食物,谁就是利用了鞋。但并不是利用鞋的自然用途,因为它不是为交换而存在的。
每一个商品占有者都只想让渡自己的商品,来换取另一个具有能够满足他本人需要的使用价值的商品。
商品本性的规律通过商品占有者的天然本能表现出来。他们只有使他们的商品同任何另一个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商品相对立,才能使他们的商品作为价值,从而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
货币结晶是交换过程的必然产物,在交换过程中,各种不同的劳动产品事实上彼此等同,从而事实上转化为商品。
“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这句话已为金银的自然属性适于担任货币的智能而得到证明。
货币商品的使用价值二重化了。它作为商品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如金可以镶牙,可以用作奢侈品的原料等等,此外它又取得一种由它独特的社会智能产生的形式上的使用价值。
货币是一般商品。我们可以统称为贵金属的金银本身,是……价值……时涨时落的……商品。当重量较小的贵金属可以购买数量较大的本国农产品或工业品等等时,我们可以认为贵金属的价值较高。
每一个商品都是一个符号,因为它作为价值只是耗费在它上面的人类劳动物质的外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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