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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第三次分配”?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财经委会议首次明确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推进共同富裕。
收入分配是关系“钱袋子”的大事。从个人来说,初次分配是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如劳动所得、股市收益;再分配是政府通过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手段调节的收入分配,包括缴纳的个税,以及得到的养老、医疗保险财政补贴等。初次分配主要体现效率,再分配兼顾效率和公平,而三次分配是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者行动等多种社会互助的形式,进行社会财富的再流动,促进社会公平。
例如,人们将自己的财物捐赠给慈善组织,用于帮助灾区群众或困难群体,一些企业家和名人捐赠设立的各类奖学金、慈善基金,等等,这些都是第三次分配的直观体现。
同时,政府为推进第三次分配也会出台一些鼓励措施。例如,所得税法已经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激励。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利润12%以内的部分,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里扣除。个人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也可以扣除。
第三次分配全凭自主自愿,完全没有前两次分配的强制性,它也被喻为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温柔之手”。因此,要有效引导第三次分配,更多地需要思想上而非制度上的转变。
上个月,鸿星尔克主动向河南灾区捐款5000万,引来全国对鸿星尔克怀着敬意的消费者们狂热下单、“野性消费”。由此可见,在第三次分配的过程中,企业和个人为社会出力,不仅可以提升自身声誉,也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互助氛围。
随着第三次分配制度的推进,今后会有更多的人们更加自觉自愿地参与到第三次分配中来。
来源: 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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