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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自由,自由主义思想家柏林的自由观,什么是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

2025-02-17 最新 评论 阅读

 

什么是自由?康德提出了,自律即自由,萨特提出了,自由的必然性。而在西方现当代哲学中,对自由这个观念影响最为深刻的哲学家可能是:以赛亚·伯林。

前面我们介绍了伯林认为,密尔是西方现代自由主义的奠基人,密尔关于自由有一本书《论自由》,而以赛亚伯林也出了一本书叫:《自由论》,算是对密尔的致敬。

以赛亚·伯林也是20世纪最杰出的自由主义思想家,甚至都没有之一。他的主要贡献在于,在政治哲学和伦理哲学上对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进行了辨析。

今天内容有点长,内容最后有一个彩蛋。

什么是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在我们通常看来,积极自由好像更好一些,消极自由有一些负面的意思,但实际上正好相反。作为英国哲学家,伯林其实继承和发扬了洛克、密尔等人代表的自由观,在西方哲学中,从霍布斯、洛克,到边沁和密尔等英国哲学家,他们所强调的自由观念,是一种消极自由观。

关于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伯林给了一个简单的共识,消极自由就是:免除……什么的自由,而积极自由就是:去做……什么的自由。

可以明显看出,消极自由是带有自我保护,否定性的自由观;而积极自由是带有肯定性,扩展性和自我实现性的自由观。消极自由是免除强权干预或者限制的自由,消极自由也就是我可以不做什么的自由,是个体自由、人权不受干涉的自由;而相反积极自由,是一种我们可以做什么的自由,代表哲学家包括卢梭、康德和黑格尔,尼采,马克思等等,比如康德的自律即自由,人为自然立法,强调我们主动运用自由意志去自我实现,这是一种典型的积极自由观。

伯林对自由进行了区分,但是实际上这个观点并非伯林原创的,他的政治哲学的灵感得自于法国自由主义思想家贡斯当的《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然后伯林在他的《两种自由概念》中他提出了两种自由的概念:积极自由,英文是:free to,而消极自由,英文是:free from。这是古代和现代两种自由观念的冲突,伯林以保护个人自由的“消极自由”概念,去批判了以康德为代表的理性至上主义的积极自由观,也批判了以马克思主义和卢梭式“强迫自由”。

那伯林为什么要对两种自由进行区分呢,他区分“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基础,是对一元和多元价值观的选择。到底是“价值多元论”还是“价值一元论”更好?所以,伯林认为,两种自由并不是对同一个概念的两种不同的解释,而是对于生活目标的两种存在深刻分歧而且不可调和的态度。

伯林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众多的绝对和终极价值相互冲突的世界之中。目的的多样性及其相互冲突不可能从人类生活中彻底消除。

因此,必须反对“理性一元论”的价值绝对主义,而维护在多元价值和多种生活方式之间进行选择的自由,即消极自由。消极自由是,free from,可以免除…什么的自由,也就是可以拒绝什么的自由,因为,这样可以保持我们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其实可以看出伯林的思想和之前密尔的主张多样性社会的思想是一致的。

为什么伯林更推崇消极自由而反对积极自由呢?

因为,消极自由为个人权利划定了范围,而积极自由为个人权利扩展了范围,而这种扩展可能会导致极权的危险,在我们看来,积极的自由当然是好的,人应该活出自我,做自己的主人,自律即自由也是很多人的座右铭,但是,如果把积极自由放到政治哲学中,积极自由就可能导致极权的恶果。比如奉行积极自由的人,有自己的主张,并且希望奉行和推广自己的主张,不仅自己有自己的主张,而更有可能要求别人也按照的自己的想法和目标去行动。

如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那按照谁的想法更好呢?

思想观点必然就会出现冲突,如果其他人的想法跟我不一样,那么我的行为就会受阻,我的积极自由就遭遇到了妨碍。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他们会选择妥协甚至被他人的想法所束缚吗,显然不会的,拥有积极自由的人,他们相信自己是理性与意志的拥有者,他们会倾向于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要求他人听从和服从自己的意愿,从而扩大自己的自由。这也意味着个体的行为能力提升,个体对社会资源支配能力提升,但反过来,对他人的压迫和强制也会增加,积极自由就会侵入消极自由所划定的领地,结果就是极权的压迫,其实纳粹希特勒就是积极自由扩张的极端表现。

伯林看的了积极自由的消极作用,而非常看重“消极自由”的积极作用,他认为必须建立这样一个社会,其中必须存在着自由的某些疆界,这些疆界是任何人不得跨越的。确定这些疆界的规则有不同的名称或本性:它们或许被称作自然权利、或许被称作神的声音、自然法、功利的要求或‘人的永恒利益’。

为了与一元决定论相对抗,伯林强调多元主义,多元的价值观,承认人类的目标是多样的,人们在各种目标、各种价值中自由选择,人们秉持自己的信念,但也意识到自己的信念是有限的、相对有效的,而非绝对真理。

于是,他们可以坚持信念,也尊重他人对信念的坚持。这样,自由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实现目的的手段,也不会把他人当成实现自己自由的手段。

伯林对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辨析很有说服力,但这种划分有什么问题呢?后来哲学家也指出,伯林对于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划分并不成功,因为他们可能正是同一个行为的两种解释。比如我可以选择躺平,不消费,不努力,这是看起来是一种消极的自由,拒绝被消费文化裹挟,拒绝加入内卷的竞争。

但是这其实也可以看成是一种积极自由,比如躺平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我可以主动和积极地选择不加入内卷和不附庸主流文化价值的自由。那选择躺平这件事到底是积极自由还是消极自由呢?

杰拉尔德.麦卡勒姆认为,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这种划分是模糊的,甚至都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原因在于这两种自由的区别从来就不是清晰明确的。

他把自由始终看做一种,他认为:“不管是谈论某个行动者的自由还是某些行动者的自由,它始终是指行动者摆脱某些强迫或限制、干涉或妨碍,去做或不做什么、成为或不成为什么的自由。

换句话说,自由的本质是一种对压迫的否定,这又回到了我们之前谈论阿多诺和波普尔的自由观,他们就认为,自由从来都不是一个独立的概念,自由只是对压迫、奴役、束缚的反抗和抵制,换句话说,自由的本质是对不自由的否定。

那关于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以及自由的否定性,你更支持谁的观点呢?欢迎在评论区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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