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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

2025-02-16 最新 评论 阅读

 

来源:解放军报·中国军号

腐败是最致命的“污染源”,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是战斗力的“第一杀手”。遏制腐败,前提是必须认清腐败的本质,关键在找准治理腐败的有力抓手。

习主席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一针见血指出,“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强调“要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习主席的重要论述,既是思想深刻的认识论,也是行之有效的方法论,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必将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全面巩固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压倒性胜利。

行使权力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行为方式。如何行使,方法不同,结果迥异。正确用权,能利国利民利军;滥用权力,则祸国殃民乱军。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只要拥有权力,就有被“围猎”的风险。领导干部能否正确使用权力,既是检验党性强弱的“试金石”,也是考验执政能力的“火焰山”;领导干部坚持正确使用权力,既是驾驭好人生航程的“校正仪”,也是守护住事业基础的“生命线”。

“我是县委书记,是有这个能力,但没有这个权力!”当年,焦裕禄的妻子硬着头皮请他安排能写会算的侄子当大队会计时,焦裕禄同志这样拒绝。杨业功用权时“首先对照规矩”、范匡夫用权时“最先考虑对部队和官兵是不是有利”……回望历史,那些优秀领导干部之所以受人爱戴、怀念和支持,之所以既干事,还干净,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能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从来不滥用权力。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依法、高效、透明的原则,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明确权力行使条件和边界;抓住治权这个关键,按照决策、执行、监督区分和配置权力,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立权力清单、实行权责对应,明确有权就有责、失责必问责……一系列法规举措,确保了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对领导干部来说,对权力失去了敬畏之心,就会失去思想的标尺、行为的准则。心有所敬,行有所循;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对权力只有始终“惴惴如临深渊,矜矜如履薄冰”,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多看“前车之鉴”,多思“失节之患”,才能谨慎用权,做到不偏向、不越轨、不出格。

邓小平同志指出:“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干不了坏事;不好的制度,能让好人变坏。”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10多年来,我们党在反腐败斗争中总结出许多重要经验,其中一条就是“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和反腐败法律体系,增强制度刚性”。事实证明,按法规制度行使权力是最有效、最安全、最深得人心的用权方式。防止权力滥用导致腐败,应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败斗争的各领域、全过程,不断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应不断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制度体系,切实发挥制度的强大威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应增强制度执行力,确保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硬起来、守起来。

“当你手中有了权力,权力又在某种程度上失去监督的时候,这时候的权力拥有者,最容易滥用权力。”这是前不久播出的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中一个腐败分子的忏悔。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监督,都可能被滥用。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应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大对掌握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拥有关键权力的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大对管钱管物人员的监督。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把监督视为最大的关心、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主动开展监督、乐于接受监督,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同时应注重加强自我监督,经常反思查找自身缺点不足并加以克服,做到闻过则喜、知过不讳、改过不惮。

(解放军报·中国军号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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