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土地流转”处在三叉路口

2025-02-25 学习 评论 阅读
  

   “土地流转”处在三叉路口

  

  

  

   小农经济没有前途。不改变中国九亿农民人均一亩多地的农业现状,“三农”问题无法解决,中国不可能強大。因此,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村人口的减少是无法阻挡的历史趋势。
“土地流转”应运而生,持反对态度是徒劳的。其实,“土地流转”是中性的,现在它处于三叉路口,既可以通向资本主义,也可以走向社会主义。关键在于政府的导向。
如果国家不限制甚至鼓励国内外资本下乡,农民终将无力抵抗资本对土地的兼并,失去生产资料而沦为雇农和流民,这是资本主义的“土地流转”的道路。
资本主义对国家和人民的危害己是公众共识,看看当前的全球金融危机就明白了,在此无须多讲。需要多费心思考虑的是:怎样的制度设计才能确保“土地流转”走向社会主义道路?
应当有以下几个关键点:
1. 还权于民。即:全体公民应当平等地享有基本生产资料和生存保障的权利。公民不再分城乡,均能以价值形式享有社会保险基金、健康医疗基金、教育基金、就业基金、住宅基金和养老基金。国家的资源都是人民的,国家的财富都是人民创造的;公民享有本属于自己的财富是天经地义的,不存在瓜分国家资产的疑虑。
2. 国家始终掌握“流转”生产资料的处分权。公民基金的发放、增值和注销由国家基金银行掌控;农、林、牧、渔业等不动产类型的生产资料的交換、分拆、集合、改变用途和灭失,由国土资源银行统筹进行,并纳入国家规划使国土资源的配置趋于“活而不乱”最优状态。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和国家重要资源决不能交由资本来掌控。
3. 国家必须限制国内外资本下乡,并鼓励农民自由自愿组成农业合作社;每个社员凭其股份都是合作社的主人,从而在土地集中的过程中避免雇佣剥削的产生。
4. 遵循“自然流转”的原则逐步减少农村人口。所谓“自然流转”,即公民及其家庭成员脫离农村转入城镇的过程,不是受政府和资本的外力所迫,而是该公民自己认为己具备在城镇创业或就业的充分条件而做出的自愿选择。
5. 对己具备充分条件并自愿退出农业的公民,可由国家(而不是资本家)将其农业生活资料(主要是宅基地和住房)和生产资料(主要是耕地)兑換为相应的公民基金,使他们可以在城镇享有市民的平等待遇,并凭其就业基金入股成为企业的主人。这样才能杜绝雇佣剥削,使农民在融入城镇的过程中避免处于流民的困境。
6. 公民基金不能兑換为现金,但可以作为企业向银行融资的抵押物;在不参与资本市场投机的前提下,企业经营失败,国家基金银行首先保障公民基金的原始基数不受损失;因此,公民永远不会丧失以价值形式拥有的生产资料而沦为雇工。
这是一个兼顾了公平和效率的途径。产权明晰了却没有退回私有制,土地活了,人员活了,资产活了,动力激活了,国家仍然拥有优化协调资源配置的必要能力,没有拱手让给大资本,没有“市场失灵”的弊端,杜绝了雇佣剝削,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这将是社会主义的“土地流转”的强国富民之路。

  

   若青 2008.10.13 于广州

标签:基金   国家   公民

条留言  

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