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富豪们省钱的两项税改
帮富豪们省钱的两项税改
最近,执政当局连续出台两项税制方面的改革措施。其一是取消了居民的住宅土地税,其二是由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对存款利息税进行减征或免征。从表面上看,这两项税制方面的改革对每一个公民都是同等有利的。因为,只要你有住房,今后你就可以不再缴纳土地税了;同样,只要你在银行里有存款,你今后就可以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减缴或免缴利息税了。这样看来,公民在这两项法律规定面前真的是“人人平等”了。
然而,透过表面看实际,这两项税制方面的改革都是为富豪和贪官污吏们着想的,都旨在维护富豪和贪官污吏们的利益,都只对富豪和贪官污吏们有利。
为了看清这个实质,我们不妨先看一看免征住宅土地使用税究竟对谁更有利。中国大陆的两极分化、贫富悬殊是创世界记录的。这早已经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实。而这种两极分化、贫富悬殊的突出表现之一,就是住房的严重不均。各个城市里“最宜人居住”区域和风景名胜区内及其周边的那些豪华别墅,全都是为新兴富豪和贪官污吏们建造的。富豪和贪官污吏们所住的花园式的、单门独户的豪宅,其面积动辄几百平方米甚至于上千乃至几千平方米。他们中的许多人还并非只有一处豪宅,而是有几处豪宅分置于东南西北的不同区域。这些富豪和贪官污吏,如果按占用 一平方米 土地缴纳一元人民币的土地税计算,他们每年要缴纳的税款都在几百元乃至千元以上。
而广大的贫困群众呢?众所周知的是,住房难是压在他们头上的新的“三座大山”之一。他们的现实状况是一房难求,即使有房也人均不过几个或者十几个平方米。他们的住房面积与富豪和贪官污吏们比起来真的是少得可怜。而且他们所住的房屋结构都极差,不是住在陈旧不堪的老房子里,就是住在专为他们建造的所谓经济适用房中。这样的房子,楼层多,结构拥挤,光线昏暗,通风差,每户摊到的土地使用面积也很少,一户也不过3—5个平方米,能摊上7—8个平方米就算是多的了。因而,他们所需缴纳的土地税是很少的。
从以上住房状况的比较中,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免缴住宅土地税究竟好了谁?究竟对哪些人群更有利?是对富豪和贪官污吏们更有利呢?还是对广大的基层群众更有利呢?换句话说,从这个税改中,是富豪和贪官污吏们获利更多呢?还是广大人民群众获利更多呢?不用说,显然是富豪和贪官污吏们从中获利最多。
我们再来看一看减征或免征存款利息税对谁更有利。调查显示,中国大陆150万个最富有的家庭(他们占大陆家庭总数的0.4%)却占有中国大陆70%的财富。这些财富主要是他们在银行中的存款(也包括他们中某些人所持有的股票等)和所办企业的资产。而据统计,在大陆的银行存款中,富豪的存款额占到全部存款额的80%以上,其他人群(包括中等收入人群和低收入及贫困人群)存款的总额也不过20%左右(以上资料见 2006年10月18日 《中国青年报》)。这就说明,在银行拥有大量存款并能获取大量存款利息的只能是那些富豪。而富豪们把大量的钞票放到银行里存在起来,其目的也完全是为了获取大把大把的利息。至于其他的人群,不要说低收入人群和贫困人口,就是那些中等收入的人群,其能从银行获取的利息也是很有限的。
从以上银行存款现实状况的分析比较中,人们同样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减征或免征银行存款利息税究竟对哪些人群有利了。
人们都知道,中国大陆的资金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国家不是富了而是天天都在叫穷。正因为穷,所以近30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和政府官员才使足了吃奶的力气,一以贯之地向国内和国外的资本家们卑躬屈膝地搞资金引进。与此同时,国家也从来都没有放松税款的征收,通常是能多征一点就多征一点。从这个角度来说,国家是不应该放弃住宅土地税和银行存款利息税这样两项每年能给国家带来数百亿元进项的税收的。
况且,国家不是信誓旦旦地要控制土地特别是耕地的滥占滥用的么?而富豪们和贪官污吏们的豪宅有几处不是占用宝贵的耕地的?要真正控制土地特别是耕地的滥占,不仅要征收住宅土地税,而且应该征收超额累进税。即用法律规定每个公民住宅所能占用的土地面积,在规定的面积内,不征收土地税;超过面积的一律按累进的税率征收税款,超过的越多,税率越高。这样做,既维护了在住宅用地上的公平,保护了广大贫困人口的切身利益,又可以起到抑制土地被富豪和贪官污吏们滥占滥用的效果。可是,现在国家却如此地慷慨,对滥建豪宅的富豪和贪官污吏人不但不加征其住宅土地税,反而还免征其全部的土地税。执政当局当局这样做的目的难道不是显而易见的么?
同样,执政当局不是宣称要通过税收的手段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上的严重不公么?富豪和贪官污吏们正是通过其在银行的大量存款,获取大量的利息,进一步地增加了他们的财富,从而加剧了社会的分配不公。按累进的加法征收银行存款利息税,正是一项重要的调节手段。然而,现在国家却决定减征或免征银行存款利息税。请问,这究竟对谁更有利呢?
国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出台了这样两项减免税收的政策。从其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与国家的土地政策和分配政策是自相矛盾的。而其实却一点也不矛盾。纵观近30年来执政当局的所作所为,其所制定的政策和法律,没有一项不是为着新兴富豪们的。从“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政策的出台和强力推进,到旨在将公有制企业低价出卖给私人老板以帮助新兴富豪进行原始积累的经济体制改革,到将保护私有财产的条文写进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在一遍反对声中强行制定物权法,以及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等方面的改革,哪一项不是为着滋生和保护新兴富豪们的利益的目标的呢?这一回,两项税制方面改革措施的出台,也贯彻了这样的精神。理解了这些,你还能看出这中间有什么自相矛盾的地方么?
当局这样做,无非是要在看似“人人平等”的幌子下,为新兴富豪们着想,给新兴富豪们省钱。其此举的内心独白无非是在说,中国大陆的那些新兴富豪们,虽然经过近30年的强力“允许”和大力资助,已经滋生起来了。但是,他们富裕起来的时间毕竟还短,家底还不够雄厚,力量也还不够强大。除了通过所谓深化改革继续对他们进行种种政策上的扶持和法律上的保护外,再通过这样两项税改措施,让他们再强大一些,再富裕一些,以便他们更能经受风险,更能“长治久安”。为了新兴富豪闪的利益,执政者们真的是用心良苦啊!
一个国家的执政集团,它的屁股到底是坐在谁家的板凳上?在实际利益的分配和保护面前,究竟是站在哪一边?即究竟是站在极少数富豪们一边,处处为他们的利益着想呢?还是站在绝大多数人民群众一边,真正做到“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通常不是看他们的宣言,而要看他们政策和法律的取向,看他们的实际行动。对此,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通过一个又一个的事例,是可以慢慢地得出合乎实际的结论的。
2007年7月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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