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厉以宁的建议也算建议吗?
政协委员厉以宁的建议也算建议吗?
老汉2
在人民网看到政协委员厉以宁提了一条建议,说,“农村的住房制度也需要改革,应该给农民发房产证,让房子给农民带来收益,增加财产性收入。”
他的意见是“城里市民的房子有产权证,可是农民的房子在集体用地上,他们没有产权证,房子不能抵押、转让,甚至出租都困难。”城市市民的房子也是盖房在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产权证也只是具有房子的所有权,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农村虽然没有房产证,国家同样发给他们具有房产证同等效力的建设用地使用证,经国家批准在建设用地上的所建房屋归个人使用,其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并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厉以宁可能是公费旅游了,到山东、上海等地调研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带回来的就是这样一个成果。这也叫调研,打几个电话就能解决问题。我就打电话问在浙江的农村亲友,问房子能不能出租、抵押、转让,他们说完全可以,不少房屋就给外来的人员出租,也可以转让(农民叫出卖),当然不少高级房子虽然不住人,但也不出租,因为装修很好,花几万装修,出租后破坏了,划不来。浙江一些经济发达的县市郊区农民的土地都被开发了,农民就靠开发的土地拿红利吃饭,非常富,他们有别墅,有汽车,开着汽车进城,工人说我们农民兄弟坐汽车,我们工人只能骑摩托车。像这样不种地也能生活的很好的农民,全国也是非常少的。另一方面从长远看,这就是将来的中国农业悲哀。
厉以宁说“嘉定每户农民3套住房,分别是110平方米、80平方米、60平方米”,如果这是事实,那说明嘉定已经没有种地的土地了,他们已经不是种地的农民,我们可以想象他们要那么多房子干什么?无非是为了捣腾赚钱,如果按厉以宁说的,房子不能抵押、转让,甚至出租都困难,除非这些人脑子进水了。把嘉定这样特色的农村例子来说明全国农村住房改革,没有任何意义。何况也不存在像厉以宁所说的农村的房子不能抵押、转让,甚至出租都困难,也不存在像厉以宁说的,“房屋出租能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即使进城,也是带资进城,与以前单纯进城打工就不一样了。从另一个方面讲,农民有钱了,可以进一步扩大内需。”像嘉定、浙江有些富裕的农村用不着厉以宁去提这样不值钱的建议,如果中国农村的农民致富要靠耕种的土地转化为非耕种土地,靠建房、出租、抵押、转让房屋来实现,那么可以想象这样发展下去,没有了土地的农村还是农村吗?没有土地的农民还是农民吗?关键是靠土地怎样让多数贫困的农村富起来,请厉以宁大经济学家出点好建议。江浙地区的老板们赚钱的脑子不比厉以宁差,能赚的的钱他们不会忘记,不能赚的钱也会钻空子赚。
所以厉以宁完全是脱了裤子放屁的建议。像这样吃着饭没事做,光消费国家钱的的政协委员该回家休养了。
附:
全国政协委员厉以宁:应该给农民发房产证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5日 04:38 | 进入复兴论坛 | :北京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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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讯(记者 陈琳)昨天,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表示,农村的住房制度也需要改革,应该给农民发房产证,让房子给农民带来收益,增加财产性收入。
厉以宁说,“去年我去山东等地调研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发现农民对农村的房屋产权归属非常有意见,城里市民的房子都有产权证,可是农民的房子在集体用地上,他们没有产权证,房子不能抵押、转让,甚至出租都困难。”
厉以宁介绍,很多农民带着老婆孩子到城里打工,房子挂着一把锁,闲置的房子不能带来任何收益。“我去上海嘉定调研,每户农民3套住房,分别是110平方米、80平方米、60平方米,如果农民可以选择出租,收入马上提高了。”房屋出租能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即使进城,也是带资进城,与以前单纯进城打工就不一样了。从另一个方面讲,农民有钱了,可以进一步扩大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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